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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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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第3978次院會決議

日期:114-11-13
資料來源:綜合業務處

行政院第3978次會議

民國114年11月13日

報告事項

一、農業部、環境部共同陳報「解除非洲豬瘟禁運禁宰後之防疫措施、產銷調節及廚餘去化」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修正備查,請環境部將簡報的結語酌作文字修正。

(二)本次非洲豬瘟疫情造成社會莫大損失,經迅速處置及三階段強化防疫措施,由內而外、由案例場擴及全臺的強力防治後,目前雖無其他案例,危機暫時解除,但各項防疫工作仍不容鬆懈。接下來第四階段的防疫作為,中央與地方政府必須嚴格執行,持續強化預警監測工作,毛豬產業農友們也應自主落實生物安全檢測等措施。同時,請農業部、財政部、經濟部、交通部及海委會等相關機關,落實執行各項強化邊境管理的精進措施,防堵非洲豬瘟病毒入侵、阻絕疫情再次發生,確保維持清零狀態。至於因疫情受影響的相關業者,則要展開全面性的支持及協助。

(三)這段期間,因禁運禁宰措施累積約39萬頭毛豬,11月7日開始恢復拍賣,農業部依規劃執行產銷調節,協調養豬戶、產業團體有秩序釋出毛豬,維持合理的拍賣價格(91.2-111.9元/公斤),穩定市場供需,同時保障豬農及消費者權益。在此感謝產業界在防疫及產銷調節等工作的努力及配合。此外,豬肉料理、小吃、製品向為臺灣美食文化核心,請農業部適時向國人行銷、推廣在地、安全、美味的優質國產豬肉,擴大消費者的支持,在此也鼓勵所有同仁可以「餐餐都有豬,口口都好吃」。

(四)為因應目前禁止使用廚餘養豬,請環境部持續加強廚餘管理,督導各縣市政府妥善安排廚餘清運及去化處理,當中以掩埋方式處理的地方政府,則要加強監控掩埋場周遭的環境及水質,確保野生動物不能入侵,異味不會擴散。其他如學校團膳部分,則務必確保廚餘清運順暢。總之,短期內,廚餘去化仍透過焚化或掩埋處理,但長期必須朝堆肥化、能源化或黑水虻等再利用等永續方式推動,請環境部督導轄內設施量能不足之縣市,加速增設完成廚餘再利用設施,必要時,並協調其他縣市予以支援。惟短、中、長期具體的推動期程及目標,期環境部在1個月內提出明確的規劃,以向國人說明。

二、內政部陳報「鳳凰颱風整備及應變處置」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鳳凰颱風與東北季風共伴效應影響,對臺灣東部及北部帶來強降雨,感謝擔任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的劉世芳部長及災害應變中心的同仁們,於颱風警報發布前積極超前部署,有所因應,再次對所有參與的同仁們表示感謝之意。

三)本次農業部即時發布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紅色警戒,花蓮縣政府確實實施強制疏散撤離,我們從每次應變過程中得到更多的經驗,才能不斷強化災害防救能量。後續請農業部持續強化堰塞湖監測、預警通報及應變作為,完善跨單位協調與現場資訊即時回報機制;對於馬太鞍溪萬榮鄉明利部落附近堤防的整建,請經濟部進行全面的規劃與檢視,確保民眾居住安全。我們也深知在現場第一線工作同仁所同時面對的民眾安全的工作壓力和時間壓力,大家都想在第一時間把事情做好,感謝經濟部龔部長適時對同仁的鼓勵及關心,也希望大家都能在最安全的狀態下執行工作。

四)本次宜蘭在短時間的強降雨,造成淹水災情,中央會全力支援各項災後復原重建工作,請環境部、內政部、國防部等相關部會依地方政府所提需求,儘速支援調度機具、設備設施與救災人力,使民眾早日回歸日常生活。這次淹水尤為嚴重的蘇澳地區,宜蘭縣政府之前雖有提出蘇澳分洪道計畫,惟為求完備,經檢討後再重新修正,所需增加的21億元經費,亦已納編明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未來並將視土地徵收作業進度及預算審查結果據以推動。

五)颱風帶來災損、農損、公共設施毀損及維生設施的破壞,對民眾的救助、協助相關措施,將依循往例,從優從速認定發放,相關作業標準及程序,請陳金德主委督導。

討論事項

一、本院主計總處編具「中央政府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花蓮因受樺加沙颱風外圍環流影響,致馬太鞍溪上游堰塞湖溢流,造成光復鄉等境內嚴重災損。為全面推動災區復原重建工作,本院依「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規定,提出特別預算案,於總經費上限300億元下,編列270億元,協助災民重建家園,修復基礎設施並復甦生產活動,讓民眾生活儘速重回常軌。另預留30億元額度,以因應後續滾動檢討各工作項目執行情形,於必要時增列預算之需。

(三)今日院會通過本特別預算案後,將立即送至立法院,請相關機關配合審議時程,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加強對外論述,爭取各界支持,讓本特別預算案能在最短時間內順利通過。

二、內政部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林政務委員明昕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打詐是政府的重點施政工作,根據統計,詐騙犯罪雖已呈現下降趨勢,但是每月總財損仍達數十億元,行政團隊要提高警覺,持續嚴陣以待,否則一旦放鬆、國人會認為我們對打詐工作沒有全力以赴,因此,政府會以「越完整、越趨嚴」的方式精進打詐工作。

(三)「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在去年7月31日公布,今天院會提出本修正草案,即係為因應最高法院的刑事裁定,對於「犯罪所得」的認定與立法意旨相悖,並盤點其他法令未完備之處。感謝林明昕政委邀集司法院及各部會推動修法工作,聚焦於強化司法警察機關與金融、虛擬資產業者間之協作機制,增加高額財產犯罪處罰適用範疇及刑度,強化犯罪被害損害填補,並將犯罪行為人的豪奢行為作為未來科刑的參酌,要以強而有力的刑罰遏止犯罪,相關的論述一定要加強,除了讓國人知道,更要讓犯罪者、詐騙集團知道,展現政府打詐「打」的決心。

四)請各相關部會時刻檢討打詐相關法令,適時提出修法,讓打詐工作有所依據,且能更有成效。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主責部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以符合人民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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