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行政院會議

:::
行政院第3895次院會決議

日期:113-03-07
資料來源:綜合業務處

院長提示:

民國113年3月7日第3895次會議

一、明天(3月8日)是國際婦女節,女性在家庭、職場等各領域持續地努力與奉獻,都有許多傑出的表現,是支持臺灣社會的重要力量。在此謹代表行政院感謝全國所有女性,並祝福大家婦女節快樂!我也要請各位同仁,記得向身邊的女性同事、親友表達祝福與謝意。
 去(112)年8月通過性平三法修法後,明天就是性平三法修正後全面施行上路的重要日子,感謝各部會這6個多月以來的辛苦籌備。尤其在羅秉成政委的領導下,昨天行政院性別平等會會前會也已經確認各項整備工作,如訂修近50項子法、強化113諮詢專線服務品質及量能、建置完成通報系統及專業人才庫、布建被害人保護服務資源、辦理教育訓練及社會宣導等。更重要的是,性平三法上路後,需要公私部門共同努力落實推動,其中公部門更要作為表率,扮演領頭推動性平政策的火車頭,帶領大家堅定向前行。請人事行政總處妥為統籌各級政府落實公務機關性騷擾防治,並請衛福部、勞動部及教育部全面掌握修法後的成效、問題與實施情形,積極檢討並精進相關配套措施,如完善指引及教材,加強培育師資與調查人才,強化對各級政府、學校、社會大眾、事業單位的溝通及宣導;此外,也請各部會配合對轄管產業的事業單位進行輔導,並協請相關公協會辦理教育訓練及社會宣導。
 政府有全力防治性騷擾的決心,將透過強化「有效」打擊加害人的裁罰處置,完備「友善」被害人的權益保障及服務,建立專業「可信賴」的性騷擾防治制度,落實推動性平三法,建構我國性騷擾零容忍的性別友善社會。再次感謝羅秉成政委及相關部會的努力,能在短短的時間內即完成了相關子法的修訂,極為不易,在此也要表達最大的肯定之意。

二、方才衛福部對於日前宣布醫療機構掛號費用的調整不用「備查」,且取消上限限制一事提出相關的說明,公平會也有所補充。雖然如衛福部所言,掛號費是醫療機構的行政管理費用,但我仍相當關切健康平權的問題,掛號費的調升是否會影響經濟弱勢族群就醫的可近性及頻率,從而使其無法得到很好的醫療照顧,這也是民間團體所關心的。因此,請衛福部、教育部、國防部及輔導會等相關部會一定要在短期內對所轄公立醫院的掛號費調整有適當的調控,讓民眾仍然可以享有很好的健康照顧,如此也不負我們在NUMBEO發布的2023年全球醫療照顧指數得到第1名的美名。在此也請列席的直轄市政府協助,希望能妥善處理所屬市立醫院掛號費用調整問題,為國人的健康照顧一起努力。此外,請衛福部加強與地方政府衛生機關溝通說明,讓調整掛號費一事有最妥適的處理,並請公平會積極協助避免有聯合調漲的情形。

三、近日「蘇丹紅」事件確實影響很大,尤其有辛香料調味的產品,除請衛福部加速盤點清查,並追溯來源及流向外,也請持續秉持資訊公開透明的原則,讓地方政府有所掌握。在此特別對地方政府在這段期間協助追查的辛勞表達感謝之意,地方政府對於查驗結果如有疑慮時,也請食藥署積極協助確認。對於近日的食安事件,我也將在今天下午與相關部會共同研商,包括有違規進口前例的廠商及產品來源國要如何加強管控,期望透過更完善的管理,守護國人的健康。

 

報告事項

一、內政部陳報「112至113年度推動租金補貼執行情形」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內政部積極推動「租金補貼」、「20萬戶直接興建與包租代管的社會住宅」等多元居住政策,建構我國更完整的租屋福利體系,落實居住正義,成果值得肯定。

(三)為提供國人居住方面的支持,政府自111年起推動「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每年協助50萬戶租屋家庭減輕生活負擔,並持續精進隨到隨辦、預為舊戶帶入補貼申請等便民措施。租金補貼申請相當踴躍,從112年7月至今(113)年2月底,包含舊戶帶入部分,合計已經超過61萬戶提出申請,核定戶數已達43萬戶,預估將超過原核定計畫的50萬戶。

(四)為落實政府照顧租屋家庭、婚育或社會弱勢家庭,以及單身青年的美意,請內政部盡速提報修正計畫,對於經申請且符合租金補貼資格者,將全數給予補貼。在此也要特別感謝地方政府與中央的合作,未來政府仍將朝著直接興建社會住宅努力,並希望地方政府在土地的提供上能與中央一起合作。同時政府亦將持續精進租金補貼政策,讓更多租屋族得到政府的照顧。

討論事項

一、內政部擬具「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草案,經吳政務委員澤成會同羅政務委員秉成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為宣示政府貫徹執行改善行人交通安全設施的決心,我國於去(112)年先後通過「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行人交通安全政策綱領」,並完成「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的立法,於今(113)年開始實施。此外,內政部也隨即會同交通部蒐集各界意見,迅速研擬「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草案,期能透過建設、改善及維護行人交通安全設施等方式,建立以人為本的安全用路環境,積極建構安全、無礙及可連續通行的行人步行空間,以加速達成道路交通事故零死亡願景。

(三)本法主要完善我國行人交通改善推動制度,有助道路以人為本政策的推動與落實,包括:

1、本條例明定內政部應會同各目的主管機關擬定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推動計畫,地方政府再據以訂定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改善計畫,每年公布執行情形,並搭配獎懲機制來澈底執行行人用路環境改善工作,目標將每年全國人行道普及率及適宜性提高1%,每年降低行人死亡率7%,至2030年達成減少行人死亡率50%的願景。

2、對於目前人行道不足的問題,本條例明文要求地方政府應於都市計畫區域內擬定分年分期建設計畫,就未施設人行道地區,排定順序,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並優先進行改善。預計113至116年施作人行道改善長度總和達到263公里,以整體提升國內人行道設施品質。

3、本條例也規範各地方政府應將醫療院所、學校、機關、大眾運輸場站等行人密集場所周邊,公告指定範圍為行人友善區,並應舉辦說明會聽取在地居民意見,優先執行相關改善措施,並配合當地民眾需求,因地制宜規劃增設實體或標線型人行道、時段性管理停車空間、建置防護、警示及無障礙之設施、管制行車速率及使用行為等,讓全民共享安全及可連續的行走空間與環境。

(四)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內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以提升行人交通安全,符合國人的期待。

二、交通部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第63條、第63條之2修正草案,經吳政務委員澤成會同羅政務委員秉成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112年6月30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施行,增加13項民眾檢舉及通盤檢討違規記點制度,雖然道路交通安全已經有所改善,但民眾檢舉及違規記點案件數量暴增,對於1年內累計12點,就須吊扣駕照2個月的違規記點部分,已經影響這些違規的基層司機駕駛及民眾工作權利與生計,並造成執法量能龐大負擔;此外,目前道路實際環境改善與配套措施尚未完備,違規記點制度衍生的相關實務問題,亟需修正。

(三)本次修法將以工程改善手段先替代監理執法手段,在人行環境及停車問題改善優化前,暫時先行檢討限縮民眾檢舉項目及減少違規記點項目,包括:

1、對於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及降低違規發生,需要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從工程、教育、監理、執法等面向全面進行改善。目前除了已經制定公布的「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外,方才院會討論通過之「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亦明定各級政府權責分工。另外,各地方政府也正積極從工程面改善民眾的人行空間,以及兼顧營業車輛妥善臨時上下客貨與人行安全的停車空間,期能從源頭道路環境改善,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降低各類用路人因道路環境未臻完善而發生非故意的違規與危害行人交通安全之風險。

2、在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目標與方向不變的前提下,相關策略需要與時俱進。在人行環境及停車問題改善優化前,交通部參酌社會各界意見,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第4項規定輕微違規可施以勸導的精神,檢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當場舉發案件記點,逕行舉發不記點,及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不予民眾檢舉,但仍須開立紅單處罰,以取得道路交通安全與工作權益間的平衡。

(四)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交通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外,也請交通部持續蒐集地方政府與民間團體的意見,完善我國道路交通環境。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