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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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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第3381次院會決議

日期:103-01-16
資料來源:綜合業務處

院長提示:
民國103年1月16日第3381次會議
一、入秋以來,流感及中國大陸H7N9禽流感疫情有稍微增加趨勢,農曆春節期間將會是一個高峰,主要是因為兩岸人民來往及貨物交流在這段期間會更為頻繁,所以我們必須及時掌握春節期間的疫情風險及病原變化情況,請「H7N9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持續督導各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加強各項防疫作為,並透過多元管道廣為宣傳,讓民眾能即時取得資訊,以維護國人健康。衛福部邱部長提到為因應春節假期流感就醫需求,各大醫院特別開設類流感門診,請務必充分滿足各地區民眾春節期間的就醫需求。
   在狂犬病方面,102年8月成立「狂犬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在中央及地方政府通力合作下,採取許多迅速防疫作為,短時間即控制狂犬病疫情。由於臺灣已有幾十年沒有狂犬病,因此狂犬病剛爆發時,大家都極為關切是否會蔓延全國。這幾個月下來,疫情已有一定程度的控制,在此要特別感謝毛副院長擔任總指揮,於過去5個月期間有效督導協調防治工作,以及各參與機關同仁堅守崗位,落實防疫,才能有這樣的成果。雖然「狂犬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因已完成階段性任務而解除運作,但目前野生動物間仍有狂犬病傳播風險,相關機關應持續努力,落實犬貓疫苗施打及醫療處置整備等中長期防疫工作。

二、本(1)月22日,本院研考會、經建會、工程會部分業務及原行政院主計處電子處理資料中心的部分業務將整併成國家發展委員會。其中經建會及研考會是過去政府在長期施政規劃上非常重要的機關,經建會是國家經建規劃的總舵手;研考會則成功地扮演「優質政府治理推手」的角色,這兩個機關對國家發展的貢獻,大家有目共睹,在此特別感謝歷任主任委員在相關工作的努力,尤其要感謝現任的經建會管主任委員及研考會宋主任委員在最後合併的階段帶領同仁,讓兩個機關順利完成整併。
   國家發展委員會成立後,未來我們國家發展之規劃、設計、協調、審議及管考等幾個重要面向的工作,將集中在一個機關辦理,透過這樣的組織改造,當能更充分發揮統合各部會的功能,其他部會除了給予必要的協助外,也要全力配合未來國家發展委員會所做的總體規劃,以提升我國整體競爭力,開創國家發展的新局面。

三、近來民眾關注糧商將包裝米品質標示降等卻未調降價格,引起消費大眾相當不滿,本人即要求農委會針對業者的不當做法要採取強硬的態度,以表達政府的立場,感謝公平會及本院消保處的配合及協助,在各相關部會一起啟動後,原先不能對糧商採取任何懲罰的說法有了改變的空間,已有5家糧商的18種米同意降價,只剩1家糧商的1種包裝米還未降價。這樣的結果,相信是社會大眾比較能接受的,同時也展現了政府捍衛消費者及民眾權益的決心。希望各部會要以此案做為我們處理事情的一個範例,亦即當有事情發生後,我們一定要仔細檢視有多少法律及行政手段可以讓政府站在維護消費者及民眾權益的立場盡力去做,不要輕易說無法可管或只能道德呼籲。針對尚未調降價格的商家,請農委會持續努力溝通。

四、國道全線收費制度由計次改為計程是全世界創舉,先前曾不斷提醒新制上路,會影響很多用路人,一定要密切注意可能碰到的狀況。但遠通電收公司從今年開始正式實施後,就發生重複扣款及車子沒上路卻無端被扣款的問題,並將查詢系統的當機歸咎於駭客攻擊,客服效率亦不佳,導致民怨四起,甚至歸咎政府沒有負起督導的責任。其中遠通電收公司所稱其系統遭駭客入侵一事,依張政務委員善政方才的說明,係因系統設計不當所造成;請交通部必須站在維護全國民眾應有權益的立場,要求遠通電收公司必須負起BOT廠商應有的責任,尤其要改善服務效率及態度;並請交通部持續積極督導直到eTag系統完全穩定,並經得起即將到來的春節高運量的考驗,讓這個系統獲得用路人的信任,請交通部及高公局務必慎重處理。高公局未善盡政府督導之責,除應澈底檢討外,並應對失職人員予以行政懲處,讓相關同仁有所警惕。遠通電收公司負責eTag的建置,雖是BOT案,基本上民間廠商要對消費大眾負起完全的責任,但事實上,具有公共設施性質的BOT案,不會因為是BOT,政府不是第一線直接提供服務的單位就能因此免除責任,民眾仍會要求政府負起有效監督的責任,如遠通電收公司之前表示系統遭駭客入侵,張政務委員已初步研判可能不是駭客攻擊,但該公司在我們要求刑事警察局開始協助介入時,對於原始程式及資料的提供不夠迅速及時,所以整個研判的工作前兩天才確定,當中高公局人員並沒有負起判讀的責任,而是直接引用遠通公司的說法陳報,如果真正有資訊方面的專長略作判斷,就知道可能是系統不穩造成,而不是駭客入侵。類似這樣的環節及其他服務提供的督導,政府機關不可能說都沒有責任。在此提醒所有部會,目前許多部會(如農委會、退輔會等)都有委外業務,但政府仍負有監督的責任,大家不要因為是BOT或是委外的型態,就輕忽了政府應該扮演好民眾所期待的監督角色,各部會要將此案引為借鏡,避免再有類似的不當處置。

五、由於政務官的身分較特殊且敏感,外界要求政務官的標準絕對不同於一般民眾,因此,我們不管是在公共場合或是參與私人活動,都要比一般民眾更為謹慎,尤其平常交往的對象如與主管業務職掌有關,在一些宴飲活動或互動上,就應更加小心,不要讓外界有理由產生一些瓜田李下的聯想,所有部會首長都要秉持該有的原則來處理日常施政的各種狀況,這點與各位首長共勉。

六、立法院本會期已在前天(14日)結束,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及許多法案也順利完成審議程序,非常感謝立法院的支持,在此也要對許多同仁的辛勞表達感謝之意。在立法院進行最後朝野協商的階段,下列幾點原則,請各部會落實辦理:
(一)對於相關的法案、預算應充分掌握狀況,一旦立法院朝野黨團有不同的意見,我們就要提出事先備妥的說帖與立法委員充分溝通,積極爭取支持,不要讓法案或其中的某些條文在朝野協商中忽然被刪改,而打亂了法案原本的設計及整個推理。請各部會首長要盡力爭取立法院對行政部門所提法案的支持。
(二)對於部會界定為重要法案或外界高度關切的重大法案,請主管部會的首長或副首長要能在協商現場全程瞭解狀況,充分掌握朝野協商的結論,避免重大法案的審議結果違反社會的期待。
(三)如果立法院朝野協商結果或是階段的發展出現轉折,請相關部會務必即刻電告秘書長,俾使本院能在第一時間掌握法案修法狀況,如有窒礙難行者,即應迅速研提因應對策,不應該讓步的條文,各位首長或次長不可以輕易表示同意,如果我們沒有表示異議,朝野協商一旦做成決議,會被認為行政部門也表示同意,所以,行政部門對於最後朝野協商的條文是表示同意還是有不同意見,必須清楚表達,以免在未來的後續處理會有立場上的為難。以上幾點,與大家共勉,期望在未來會期大家把這工作做得更好。

報告事項
一、內政部陳報「新住民行動服務計畫執行成果」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根據內政部統計,目前大陸及外籍配偶人數已達48萬人,我們統稱為新住民或新移民。新移民離開家鄉到臺灣發展必須適應新的環境,是典型的離鄉背景,我們應設身處地思考當事人適應新環境面臨各項挑戰的辛苦。因此如何協助新住民順利融入臺灣社會,並保障其基本權益,是一個重要的課題。今天內政部報告以「行動服務列車」的方式,提供新住民更近便、更多元的服務,讓居處偏鄉的新住民與都市地區的新住民一樣能夠得到政府的服務與照顧,值得肯定,希望能持續擴大辦理。至於經費(含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方面可能的挑戰,請主計總處再深入瞭解今年總預算的編列情形給予必要協助。另請教育部、農委會、衛生福利部及勞委會等相關部會積極配合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推動協助新住民的方案,以建立一個更前瞻、更完整的照護與服務措施,保障新住民的權益。

二、衛生福利部陳報「二代健保實施情形」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102年1月1日實施的二代健保新制是全民健康保險自84年實施以來,最大幅度的改革,在研議改革的過程及實施之初,社會各界有許多的批評與質疑,經過這一年來的溝通與努力,各項新制措施都已步上軌道,也有初步成效。惟任何一項制度的實施都必須精益求精,不斷的檢討後再加改善,請衛生福利部除了對二代健保實施成效持續滾動式檢討與改善外,對於「二代健保總檢討小組」即將提出總檢討建議,務必將各方意見詳加研議,據以提出改善方案,以作為下一階段更全面性健保改革規劃的基礎。
(三)有關財政部張部長及馮政務委員燕等所提意見,如「過度醫療」或「無效醫療」,以及長期臥病者的醫療支出等,都是社會大眾關注已久的問題,我們不能忽略民眾的感受,必須從價值及觀念層面慢慢改變民眾的想法,才會有根本的改變。希望衛生福利部可以結合民間,對於家裡曾經有照顧長期臥床病患,但又已無法予以有效醫療的現象,從家屬切身的經歷多提供予社會分享,讓社會大眾能慢慢接受在面對老年與死亡等事情,有一個較合理的態度,相信會有助於整個健保制度的永續經營。
(四)至於陳秘書長所提兩點意見,由於二代健保新制實施後財務有些盈餘,立法機關希望減少二代健保補充保費項目的呼聲,本院初步交換意見,認為現階段不宜因剛出現的一些盈餘即研提保險費計收項目的刪除,仍應通盤檢討,讓健保的財務可以持續穩定,才有利健保制度長久的運作,這部分請衛生福利部能妥善對外說明及解釋。其次,請衛生福利部持續加強二代健保的宣導工作,目前外界對二代健保計收補充保險費的範圍仍未完全瞭解,由於這部分的規定極為細瑣,請衛生福利部責成健保署對外界不符事實的錯誤批評,要不憚其煩利用各種方式解釋澄清,讓社會大眾能得到正確的資訊、瞭解實際情況,對制度的討論才有意義。

三、財政部陳報「賦稅資訊系統整合再造計畫成果」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財政部近年來持續積極推動納稅e化服務,提供廣大民眾優質納稅服務,節省稽徵成本,已展現相當的成果。近來每年都有新的措施推出,也都獲得民眾肯定,雖然徵稅不是一件讓納稅人會感到愉快的事,但稅政的滿意度卻相當高,極為不易。例如102年綜合所得稅網路申報及稅額試算使用率高達86.6%,其中稅額試算服務節省稽徵成本約新臺幣11億3千萬元;扣除額單據電子化利用率達87.8%,節省社會成本則約1億5千萬元;今年實施之扣免繳憑單免填發作業估計可節省紙張6,400萬張,憑單填發單位則可節省總成本約1億9千萬元。這些服務及措施不但便民,並且節省了國庫公帑,都是植基於賦稅資訊系統整合再造計畫基礎上的具體施政作為,非常肯定財政部的努力。請財政部繼續努力,進一步發揮本計畫之綜效,以提升政府行政效率。

四、本院環境保護署函送我國與以色列簽署之「駐台拉維夫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與駐台北以色列經濟文化辦事處環境保護瞭解備忘錄」,請鑒核案。
決定:由院復准備查,並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

討論事項
一、衛生福利部重行擬具「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張政務委員善政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教育部擬具「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修正草案,經黃政務委員光男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三、本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簽陳為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及所屬檔案管理局組織法之施行,本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函請廢止「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組織條例」、「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組織條例」及「檔案管理局組織條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組織條例」、「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組織條例」及「檔案管理局組織條例」函請立法院審議廢止。

四、褒揚「財團法人臺灣基督教主愛之家輔導中心」創辦人故鮑得勝(Frank Louis Bartolatto)牧師案。
決議:通過,呈請總統明令褒揚。

五、褒揚故李泰祥先生案。
決議:通過,呈請總統明令褒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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