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提示:
民國114年4月24日第3949次會議
今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引發相當大的風波,可說是前所未見。立法院延遲了將近1個月才將所通過的預算案送來行政院,當中有諸多窒礙難行之處,本院也在法定的10天內向立法院提出覆議案,希望立法院可以重新審視。遺憾的是,立法院仍在3月12日予以否決,並經總統於3月21日正式公布。但我們認為預算案的審查過程及結果有違憲之虞,將準備提出釋憲以為救濟。此外,不僅是本年度的總預算案立法院未明列歲出總刪減數,甚至是遭凍結的預算數,亦是經由本院主計總處詳實計算後始確認為1,381億元。儘管當中要提出書面報告即可動支的項目高達1,162項,但金額僅有154億元,占總凍結金額的比例相當低,至於其他需提出專案報告經審查後始得動支的373項(計366億元),更是需要立法院召開審查會同意後才能動支;以及特殊凍結項目的49項(金額高達861億元),其中有30項是要依立法院要求預算執行達一定比率才能申請解凍外,其餘項目的解凍條件或要求提出追加預算實屬窒礙難行,或涉及違法違憲,目前實難以處置。但考量政務的推動攸關國家人民的福祉,有立法委員也希望我們能儘速提出預算解凍申請,為此,無論是要提出書面報告或是專案報告的預算解凍,甚至是特殊凍結項目中,預算執行已依立法院決議要求達一定比率可申請解凍者,都請各部會在最短的時間內備妥資料向立法院提出,也期望立法院能儘速完成審查,讓國家可以向前邁步。
報告事項
一、經濟部陳報「支持方案放寬要件說明」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修正備查,簡報第2頁及第4頁部分文字再酌作調整。
(二)為因應美國關稅政策影響,政府於4月4日提出「因應美國關稅我國出口供應鏈支持方案」,並啟動產業傾聽之旅,持續與業界進行溝通,希望政策能更貼近產業需求。各部會已依據產業實際需求滾動式調整支持措施內容,感謝各部會的用心。
(三)為加速協助受影響產業因應,在「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草案立法通過前,先行以相關預算移緩濟急推動本方案。另本院已於本年4月21日原則同意各部會提出的過渡性行政規則,經濟部、財政部、勞動部及農業部亦已公告相關行政規則。
(四)支持方案放寬條件調整內容包括:在金融支持方面,放寬貿易融資利息減碼、外銷貸款優惠保證加碼及中小微企業貸款加碼等措施的申請資格認定;在勞工就業方面,則增加受衝擊勞工的薪資補助,並放寬補助產業別;在農業部分,則擴大補助受影響的生產場域,也請勞動部及農業部要特別注意,補助對象務必以受到美國關稅直接或間接衝擊產業的個體與廠商為限。
(五)後續請各部會積極對外界持續說明,協助產業界及國人迅速掌握支持方案,讓更多受美國關稅影響的企業,可以獲得及時支持,藉以提升競爭力與韌性,並穩定國內經濟與就業,也讓民眾能夠生活安心安定。
二、本院打擊詐欺指揮中心陳報「當前詐欺犯罪趨勢-策略及問題討論」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近期詐欺案件發生數及財損金額均呈現下降趨勢,顯示政府打詐政策已有初步成效。但須注意,詐欺手法不斷翻新,近日又有回升跡象,政府必須持續提高警覺,嚴陣以待。
(三)請五大面向統籌機關務必貫徹責任、精進防制作為,並整合資源,強化橫向協調,以利聯防協作。請內政部持續跨各部會擴大宣導通路、針對易受詐群體精準宣導、強化法治教育,提升全民識詐力;通傳會督導電信業者落實門號實名制、強化AI技術防詐應用;數發部應推動廣告平臺管理與資訊揭露,源頭阻斷詐騙訊息流通;金管會應督導金融機構控管人頭帳戶、強化虛擬資產防洗錢與信用卡詐騙防制,並加速建置電子化通報機制;法務部則應深化國際司法合作,強化罪贓返還與被害人保護。
(四)打詐工作是要和詐團比速度、比全面、比有效,各機關務必持續精進打詐工作,守護民眾財產安全,也讓社會更加安定。
討論事項
一、經濟部擬具「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草案,經林政務委員明昕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為因應美國關稅政策對我國產業、出口結構及整體就業市場將造成衝擊,對社會民生及物價亦將造成影響,且全面考量目前國際情勢及地緣政治的動態變化,行政院提出本特別條例,並爭取編列特別預算,以歲計賸餘為經費來源,上限4,100億元。
(三) 本特別條例將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提出了四大主軸,共10項措施如下:
1、第一項主軸是「支持產業」:提供企業金融支持、提升產業競爭力、協助企業開拓多元市場、強化農業金融支持,並提升產業競爭力及開拓多元市場等。
2、第二項主軸是「安定就業」:穩定社會經濟,尤其是支持勞工安定就業。
3、第三項主軸是「照顧民生」:加強弱勢族群及提供關懷服務;挹注台電公司及全民健保基金與勞工保險基金、強化高等教育人才培育。
4、第四項主軸是「強化韌性」:強化國土防衛能量,以及提升資通作業環境及設備等。
(四) 面對全球局勢,本特別條例的十大措施,在經濟支持方面,政府期望能改善投資環境及促進產業升級轉型,協助企業立足臺灣,布局全球,俾利企業能夠穩健經營,以確保臺灣經濟競爭力及穩定成長;在社會民生方面,希望減輕人民負擔、穩定民生物價,並減緩已發生與可能持續擴大的市場波動;尤其,政府會擴大關懷弱勢族群,因為在變局中,越是脆弱的族群,更需要我們提供更大的力量予以協助。在此同時,國土安全韌性也是重點,政府要強化國家安全防護,減緩國際情勢及地緣政治變動對我國的影響。
(五) 本案送請立法院後,請經濟部及相關部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二、本院主計總處編具11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以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特別決算,請核轉監察院,請核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送監察院。
(二)113年總決算歲入歲出賸餘3,589億元,由原編列總預算差短1,264億元,轉絀為餘,自106年度起連續8年總決算歲入歲出均有賸餘,除展現政府嚴守財政、開源節流,也顯示政府與國人共同努力的經濟發展成果。
(三)未來仍請各機關妥適運用財務資源,本於撙節原則加強預算控管及執行,持續推動各項福國利民政策,以提升國家的韌性及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