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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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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第二八0二次院會決議

日期:91-09-04

院 長 提 示:
一、中度颱風辛樂克持續向台灣地區逼近,今天早上已發布海上颱風警報,
  各部會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記取往年颱風災害的教訓,嚴加戒
  備,防範強風豪雨所造成的損失,錫在此提出以下幾點,請大家要特
  別注意辦理:
(一)對於可能帶來的豪雨,請經濟部注意各河川水位以及水門、抽水站機
   組的運作,提早採取警戒預報措施,並注意水庫洩洪時機,同時確實
   做好警告下游民眾的工作。
(二)對於可能發生淹水、土石流災害的危險區域,請各直轄市、縣(市)
   政府就危險程度執行勸告或指示撤離措施,以保障民眾免於危險威脅
   。
(三)對於大陸漁工的安全及管理問題,請農委會確實督導各縣(市)於颱
   風期間強制各海上船屋進港避風,必要時應將大陸漁工安置於岸上安
   全處所,並做好收容及警戒等工作。
(四)對於颱風動向,中央氣象局應密切注意並隨時發布最新訊息;同時請
   新聞局加強運用大眾傳播媒體宣導颱風注意事項,尤其呼籲民眾不要
   進行登山、觀潮等危險的戶外活動,以策安全。教育部應促請各級學
   校密切注意氣象資訊,明確告知已登山的學生應於何時之前離開山區
   的訊息,以避免意外發生。
(五)內政部應依據相關法令,適時啟動災害應變機制,成立中央災害應變
   中心,各相關部會也應隨時注意颱風動態,配合派遣適當層級人員,
   立即進駐執行災害應變作為。
二、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之下,設有世界文化遺產委員會,將世界各地珍貴
  的遺產,包括自然及人文,經過一定的審議程序後納入保護。這在世界
  各國所在多有,可惜台灣還沒有類似的組織來保護。事實上我們有形和
  無形的珍寶很多,像兩三百年的古建築;像北管、南管的樂團;像布農
  族的八部合音等等,因此,請陳政務委員其南召集農委會、文建會、內
  政部、交通部等相關部會加以研究。
報告事項
一、本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送「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截至本(九十一)
  年六月底止,院列管措施執行情形評估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准予備查。
   院長提示:
「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是根據科學技術基本法所訂,為擬訂科學技術政
 策與推動科學技術研究發展的依據。自去(九十)年五月核定已執行一
 年多,經過主辦機關積極執行及學者專家的評估,涉及法規研擬或修訂者
 ,已完成五十九件,完成比率七十八%;四十二項院列管措施,其執行情
 形符合預期進度,除簡報所提之各項檢討及建議,請各主管機關配合辦理
 外,研擬或修訂完成的法規,各部會要切實執行;已送立法院的,請主管
 機關協調立法院,儘速完成立法程序。對於未完成的法規,或執行有困難
 者,請國科會積極協調,各部會加快研訂與執行進度。發展計畫中與目前
 各部會推動的科技計畫相關者,應相互密切配合,防止資源重複浪費。至
 於計畫重疊、列管重複部分,請林副院長召集經建會、國科會及研考會等
 相關部會協調整合。
二、本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送「推動成立統一發包及集中採購中心計畫方案
 」草案,請鑒核案。
決定:准予備查。
   院長提示:
(一)為增進政府行政效率,積極建立公平透明的廉能管理,回應民眾對政
   府改進公共工程招標制度、根除採購積弊的殷切期待,落實 總統施
   政理念,本院推動成立「統一發包及集中採購中心」,但為配合政府
   組織精簡之方向,採取在現行政府組織架構下,不另增員額、預算,
   以任務編組的方式運作。
(二)本計畫設立採購資訊中心,利用電子商務及網路作業模式,蒐集及公
   開各項資訊,並透過專業代辦採購理念的落實及採購流程的整合與簡
   化,達成節省採購人力、降低採購成本之目標。對於建立公平、公開
   、透明化且有效率的政府採購環境及提升政府形象,具有重大意義,
   請工程會會同各部會全力推動。
(三)本案同意備查。
三、經濟部函送「中華民國與巴拿馬展開自由貿易協定諮商聯合聲明」,請
  鑒核案。
決定:由院復准備查,並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
   院長提示:
(一)積極推動與我貿易伙伴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是 總統召開
  「大溪會議」的結論之一,目的就是要全面開展台灣對外經貿網絡,深
   化我國經濟的國際化,加速落實「深耕台灣、佈局全球」的宏觀經濟
   戰略目標。
(二)我與巴拿馬自由貿易協定諮商聯合聲明,是錫?於本(九十一)年八
   月九日訪問巴拿馬時,與巴拿馬第二副總統巴山共同簽署。該聯合聲
   明是我國推動FTA以來的第一份重要文件,也是兩國間正式啟動F
   TA談判機制的具體承諾。請各相關議題主管機關務必掌握進度,全
   力配合推動後續洽簽工作。雖然巴國限於人力、預算而有困難,但基
   於一、巴國為我邦交國,沒有來自中共的壓力;二、美、日經濟體大
   ,巴拿馬經濟體較小,與巴國談判過程可充實日後與美、日談判之經
   驗;及三、二00五年全美洲成為一個自由貿易區後,如我未能及時
   與美國簽署FTA,尚可透過與巴之協定打開美洲市場等三點原因,
   仍冀盼各機關克服困難,使本協定能如錫?與巴山副總統協商結論,
   在六個月內完成諮商並順利簽署。
討論事項
一、法務部擬具「政府資訊公開法」草案,經許政務委員志雄等審查整理竣
  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院長提示:
     法務部為建立政府資訊公開制度,本於「資訊共享」及「施政公
   開、透明」的理念,制定本法,不僅可以滿足人民知的權利,促進民
   主參與,更是國家邁向民主化與現代化的指標,具有深遠的意義。錫
   ?對法務部歷經多年的規劃研議及許政務委員志雄費心的審查,特別
   表示感謝之意。為落實本法的執行,各機關應事前做好規劃準備工作
   ,爰提出下列幾點供參考:
(一)本法屬於陽光法案之一環,各機關必須摒棄舊習,採取積極改革的態
   度,對相關的行政配套措施,應事先預為因應準備,並加強宣導,讓
   人民真正感受到政府推動本法的決心。
(二)為配合本法的施行,其他法律所規定的資訊公開制度,是否符合政府
   資訊公開的基本理念,應檢討廢止或修正,請法務部協調相關主管機
   關於本法公布後一年內完成檢討。
(三)為貫徹政府資訊的主動公開,並讓人民有適時掌握資訊的權益,應建
   立完整的政府公報制度,請本院研考會儘速完成規劃。
二、法務部擬具「行政程序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修正草案,請核轉
  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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