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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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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第3141次院會決議

日期:98-04-23

院長提示:
民國98年4月23日第3141次會議
一、今天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所定的「世界圖書暨版權日(World Book & Copyright Day)」,它的意義一方面是提倡全面讀好書的運動,另一方面是尊重智慧財產權,這兩項是非常重要的普世價值,我也特別選擇「面對失靈的年代-克魯曼談金融海嘯」這本書給大家閱讀,以為響應。新政府自去年5月20日就任以來,面對物價飆漲、天然災害等一連串的問題,接著就是金融海嘯帶來了經濟蕭條、失業率高漲。面對這些接踵而至的嚴峻挑戰,大家以救災的精神,全力以赴,發揮最大的執行力與時間賽跑、突破逆境,撐住了大局。而這本書對於危機的分析及未來的前景,都有精闢的見解與深度的探索,此時覽讀這本書,相信各位一定會有特別的領會。本人也要在此與各位共勉,希望大家再接再厲,結合大家的智慧和力量,引領整個國家及社會,以最快的速度走出這段逆境,讓台灣再次登上繁榮的境界。

二、近日發生了幾起嚴重的虐兒(嬰)事件,令人非常的震驚與感傷。根據統計,近5年來兒虐致死案件(共56人),加害者66%為父母、17%同居人、9%為保母,而5年來因攜子自殺而死亡的孩子,更高達101人,顯示危機多來自最親近的人,值得我們加以重視。由於現今多是小家庭且以居住公寓大樓者為多,大家注重隱私權,以及普遍存在自掃門前雪的心態,即使發現家暴,也不見得認為自己有責任去通報,或甚至出面干預、協助,因此如何在有家暴徵兆時能主動通報,以達到事前防制的效果,是大家應該努力的方向。目前社會安全網的建置已有一些成效,但是仍有若干盲點易被疏忽,應該找出盲點,發揮力量來加以改善。因此,我們首先要積極發掘高危險的家庭,透過社工人員的拜訪瞭解,主動提供協助及建立追蹤資料,並強化通報機制,鄰里長及大廈管理人員也是可運用的資源。此外,也要向民眾加強宣導,知道自己在社區中應盡的責任為何,希望能夠發揮熱心,主動關懷周遭情況。而心靈健康、心理治療等社教功能也可以納入社會安全體系,讓社會安全網更為完備。同時,我們也要透過學校教育及社教功能,讓父母及家庭成員學習如何讓家庭能更健康和樂。請薛政務委員召集內政部、法務部、教育部、衛生署、勞委會、青輔會等相關機關,就虐兒及校園暴力等與兒童青少年安全相關的議題組成專案小組,兼顧解決眼前的問題,並探討更根本的策略做法等,儘速就強化既有的社會安全網提出方案,以妥善處理相關問題。

報告事項
一、經濟部陳報「綠色能源產業旭升方案」(六大新興產業),請鑒核案。
決定:准予備查。
  院長提示:
(一)今天經濟部提出的「綠色能源產業旭升方案」,已將上週舉行的「98年全國能源會議」之相關結論及共識納入,包含能源、社會、產業及科技等4個不同的面向,使本旭升方案更完備。本方案主要是希望透過全球綠能需求的持續增加,進而帶動國內相關產業的蓬勃發展,因此,我們選擇已有產業良好基礎、具躍升能量的部分優先推動,當作主力產業,而技術處於研發階段、具產業發展條件的,則為具潛力產業,但這只是能源產業的方案,不是我們的能源政策,這一點相關機關在對外說明時應陳述清楚。不過產業的獎助範圍並非僅限於主力推動的產業,只要能夠符合節能減碳,未來仍有可能突破的項目,都可以納入獎勵範圍,這部分可再作評估。
(二)本方案在執行的過程中,下列4點請相關機關 配合辦理:
1、今年是再生能源的啟動元年,「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則是發展綠色能源產業非常重要的法制基礎,請經濟部積極與立法院協調,務必要在本會期完成立法。
2、國科會的「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應密切配合經濟部推動綠色能源產業,讓科技的研發與產業的發展做更密切的結合,以為綠色能源產業的發展基石。
3、經濟部規劃成立綠能產業服務團隊,實際瞭解產業的需求,協助產業解決技術瓶頸、投資及經營上的困難,構想正確,希望能讓產業深刻感受到政府的用心。
4、本人要再強調4年5,000億的「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中,不管是重大工程、危險校舍的重建,或是都市更新,希望至少要有10%的比例能用於綠色能源或綠色工法,儘量讓綠色能源、節能減碳的理念充分發揮,請相關機關努力配合,並請工程會追蹤辦理情形。
二、外交部函送「中華民國政府與史瓦濟蘭王國政府間手工藝技術合作協定」續約之換文,請鑒核案。
決定:由院復准備查,並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

討論事項
一、本院主計處編具「97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中央政府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決算及中央政府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第1期特別決算」,請核轉監察院,請核議案。
決議:通過,函送監察院。

二、本院人事行政局簽陳考試院所送「公教人員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擬由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請核議案。
決議:通過,由院與考試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

三、財政部擬具「菸酒稅法」第22條修正草案,請核轉立法院審議。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四、總統府函擬廢止「國立中央研究院基金條例」,請函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廢止。

五、褒揚國立歷史博物館故前館長王宇清案。
決議:通過,呈請總統明令褒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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