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提示:
昨天晚上,我們同時面臨了兩項挑戰-象神颱風來襲,以及新航班機失
事。剛才賴副院長及交通部葉部長分別就兩案提出了報告,此次颱風帶來
大量雨水,造成部分地區淹水、河川水位逼近警戒線,情況危急,希望各
地防颱中心密切注意情勢變化,提高警覺,遇有可能發生狀況時,即應立
即搶救預為防範。空難部分,則不幸造成六十餘人死亡,七、八十人輕重
傷的慘劇,令人傷痛。
空難發生後,俊雄及相關部會首長趕赴現場處理及醫院慰問,交通部也
迅速成立現場指揮中心,統籌全般救難事宜,當地的軍、警、地檢署、桃
園縣政府及公益團體乃至一般民眾,不眠不休的全力投入搶救,俊雄深表
感謝,同時也希望相關單位繼續努力,做好下列善後的工作。
一、搶救傷患應該爭取第一時間,並給予最妥善的醫療與照顧。
二、對罹難者遺體的安置,以及在遺體辨認、DNA比對的過程中,都應
該注意其應有的尊嚴,並顧及家屬的感受。
三、失事原因的鑑定應儘早完成並予公布,以明責任。
討論事項
一、內政部擬具「警察紀錄證明核發條例」草案,經張政務委員有惠等審查
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二、交通部擬具「氣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酌予整理竣事,請核轉立
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三、本院勞工委員會擬具「勞資爭議處理法」等七法案之修正草案及「就業
服務法」部分條文再修正草案,經陳政務委員錦煌等審查整理竣事,請
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除「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八條請陳政務委員錦煌邀集本院人事局
、勞委會等機關再加審查外,「勞資爭議處理法」、「職工福利
金條例」、「勞工保險條例」、「勞動檢查法」、「職業訓練法
」、「勞工安全衛生法」等六修正草案及「就業服務法」部分條
文再修正草案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四、內政部擬具「少年福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酌予整理竣事,請核
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五、財政部擬具「營業稅法」第八條之一、第十一條、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
案,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本修正草案通過後,對於各縣市政府因而減少之財政收入,財政
部應妥為籌措適當財源予以挹注。本案俟財政部補強相關說明後
再議。
六、本院原住民委員會擬具「原住民工作權益保障法」草案,經蔡政務委員
清彥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