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提示:
民國114年8月28日第3967次會議
一、副院長、秘書長及各位首長,過去這15個月以來,每週定期召開的院會,讓我們在此共聚一堂共商國是,但對我們而言,更艱鉅的責任是會議結束之後的政策落實。對所有首長的戮力付出,我要表示最大的敬意及感謝。
這段期間,經由大家的努力,國內經濟持續向上成長,不僅股市交易活絡,高科技產業也在國際上持續占有一席之地,對中小企業的協助更全面展開,兼顧國家的整體發展。更重要的是,我們積極維護國家安全,捍衛國家主權,但同時間我們亦面臨了行政立法兩院互動模式的磨合、國家財政秩序結構的大改變、多次颱風來襲所造成的傷害及災後重建工作的挑戰。美國關稅貿易的談判,尚在最後關鍵時刻,政府也正積極努力。
此外,這段期間民間也發起了風起雲湧的公民運動,而上個月及這個月接連的全國性重大投票結果,我們也看到社會民意強烈要求行政團隊要做大幅的改變及調整。雖然我深知應該要由院長承擔回應社會民意的責任,但總統需要團隊繼續堅守崗位,守住國家重要政策,全力執行過去一年多來我們為福國利民擘畫成型的國家發展計畫。我認為「計利當計天下利,只求為國不求名」,為天下、為人民創造利益既是我們職責所在,我們就必須再挺起胸膛,再接再厲,再一起努力打拚。對於包括國發會劉鏡清主委、經濟部郭智輝部長、衛福部邱泰源部長及數發部黃彥男部長幾位首長,或因身體因素、或是為了回歸學術界、原本的專業實務領域,而選擇暫時離開,我由衷不捨,除了感謝就是祝福,「凡事順利、平安健康」。然而,離開工作並沒有離開團隊,未來團隊有需要時,仍要借重其經驗及專長,在此再次向四位首長表達我最深的感謝之意。
二、下週即是九三軍人節,在此謹代表國人向國軍及其眷屬致上最高的敬意及感謝。國軍不僅承擔保家衛國的責任,每逢重大天災地變,也總是在第一線全力協助災民,為了展現國人對國軍的崇高敬意及感謝,除了國籍航空公司提供現役軍人優先登機的服務外,許多商家、文化育樂園區也會在下週提供國軍及其眷屬相關的優惠或是禮遇及服務,要向國軍說聲「謝謝你們為國家的付出」,並希望這份溫暖可以化為國軍最大的支持力量,在此再次祝福所有國軍官兵們身體健康,執行勤務順利平安。
三、今天與會的臺北市蔣市長、新北市朱副市長、桃園市王副市長及臺中市鄭副市長分別就地方補助款調整所反映的意見,其實皆源於「財政收支劃分法」之修正,為了避免影響國防、外交及科技的發展,以及國家整體經濟,因此我們不得不做一些必要的調整。但中央115年度挹注各地方政府的財源不僅不會少於114年,整體挹注的財源亦是歷史新高,就是為了要確保由地方執行的「教育、社福及基本設施」能夠繼續維持。此外,本次補助款項的調整分為三項;第一項是「重大施政項目」,將由中央持續協助支應;第二項是「中央和地方共同分擔」,如污水下水道建設、縣市管道路改善、或是漁港設施改善、地方藝文場館維護等,中央仍保留50%額度予以協助。惟對於地方的任何需求如因財政上的困難,中央還是可以在年度中予以適度檢討;第三項則是屬於地方自治事項回歸地方自行支應,如地方所屬學校電費、地方公有建築物耐震改善經費、部分廢棄物清理經費等,回歸地方自行支應,落實地方制度法的精神。在此也呼籲各地方政府對統籌分配稅款要優先編列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及弱勢族群的經費需求,避免影響弱勢的權益。
本次補助款項的調整事項,請主計總處再與各地方政府主計人員詳加說明,並要簡化申請流程,以利地方能迅速申請,滿足所需。至於地方政府申請補助款,行政院也絕不會有任何的政治考量,請各地方政府首長放心。尤其這一年多來,地方的重大需求只要來行政院會商,沒有一項不答應的,行政院絕對禁得起考驗,因為地方的重大建設也是中央建設的延續,惟中央亦有責任照顧財政狀況不佳的地方政府,才能真正落實「均衡台灣」的施政目標。
報告事項
一、教育部陳報「政府支持相伴-支持每段學習的成長 守護學生、青年灌溉夢想」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青年是促進社會進步、驅動國家發展之關鍵動力,九月開學季即將到來,今天教育部特別報告攸關青年發展之創新作為,從校園生活、升學進修到生涯發展,支持青年在每個階段的學習與成長,以培育國家各行各業的優質人才。
(三)在青年就學與生活支持方案部分,教育部所推動的「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大專校院住宿補貼」、「新宿舍運動」及「博士生獎學金」等多項重要政策,有效減輕學生經濟負擔,提升住宿品質,並鼓勵青年投入高階研究,執行成效良好。請持續落實推動,讓更多學子受惠,尤其是「新宿舍運動」廣受好評,請教育部持續精進。
(四)有關穩定師資支持方案,可提升師資生在培育階段的經濟支持,同時有助於穩定我國師資來源,請教育部加強辦理。
(五)有關青年百億海外圓夢基金計畫,請各部會持續提供合作計畫,並請教育部加強宣導,鼓勵青年提案,拓展國際視野,擴大台灣青年的國際能見度與競爭力。
(六)誠如賴總統日前所宣示,行政團隊將「經濟優先」、「民生優先」、「弱勢優先」及「青年優先」列為施政之首要任務。除教育部今日所報告的政策之外,行政院已通過「青年基本法」草案,並函請立法院審議,請教育部積極向立法院各黨團說明溝通,早日完成立法程序。此外,行政院將於近期提出「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2.0」,結合衛福部等12個部會力量,為國人打造更友善育兒環境,協助青年世代「願婚、敢生、樂育」。
二、海洋委員會函送「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索馬利蘭共和國政府海巡合作協定」,請鑒核案。
決定:由院復准備查,並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
討論事項
一、編具本院向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提出之書面施政報告(初稿),請核議案。
決議:
(一)通過,由院函送立法院。
(二)謝謝各位政務委員幫忙協同檢視,請各部會再詳加檢視,如需修正,於今(28)日下班前送本院核辦。
二、勞動部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陳政務委員時中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職業安全衛生法」是保障勞工安全健康的主要法律,本次修正是為因應國際發展趨勢、國內產業現況及社會期待,強化源頭防災、加強承攬管理、增訂職場霸凌防治規範、並適度提高罰鍰上限額度等,有助督促事業單位落實職場防災責任、建構更友善的職場環境,展現政府維護勞工權益的決心與承諾。
(三)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勞動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三、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擬具「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經吳政務委員誠文會同林政務委員明昕、劉政務委員鏡清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為建構人工智慧發展與應用的良善環境,數發部接續國科會研擬本法案,確立人工智慧研發、應用與治理之基本原則,鼓勵技術創新並與國際接軌為主軸,兼顧智財權與個資保護,定錨國家重要發展方向,以打造臺灣成為人工智慧島,躋升全球AI發展的關鍵推動者。因此,本案制定的精神是一個上位的概念,期能以一個較高的視野先行建立AI發展及治理的框架,避免過多的侷限影響發展,未來再研議相關作用法的制定或修正,逐步落實。
(三)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數位發展部以基本法框架架構的立法結構精神,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及社會各界溝通,爭取支持,早日完成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