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提示:
民國112年9月28日第3873次會議
一、今天是928教師節,在此先祝福全國教師們「教師節快樂」,更感謝老師們願以「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為志業,為培育臺灣人才付出辛勞。尤其看到日前(25日)教育部所舉辦的112年師鐸獎、教育奉獻獎及資深優良教師表揚大會,受到表揚的老師們所展現的教育熱忱,讓我深為感佩,期許所有老師一起努力,栽培每一個臺灣的孩子都能成為明日之星。
二、有關臺北市林副市長就進口蛋標示問題所提意見,目前衛福部已輔導相關業者標示溏心蛋、茶葉蛋等散裝蛋製品的雞蛋來源地,並試辦6個月,屆時再視實施狀況予以通盤考量。
報告事項
一、衛生福利部陳報「臺灣護理人力供需分析與政策整備」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護理工作極具專業性及挑戰性,是醫療體系中重要的一環,也是令人感佩且值得尊重的職業。目前我國護理執業人數約18萬6千餘人,在OECD國家中,每千人執業護理人員數及薪資均屬中段班,惟近年因高齡化社會來臨、醫療需求增加、職場環境的挑戰益加嚴峻,以及疫情等因素影響,讓從業人員的工作量及壓力大幅提升,導致護理人力流失加大,人力供需產生問題,政府應予重視,如何在兼顧人力培育與留任原則下,積極改善護理人員職場環境,充實護理人力,維護國人健康,實為當務之急。
(三)衛福部所提12項策略計畫,包括:推動三班護病比及達標醫院獎勵、規劃護理人員夜班費獎勵機制、護理友善職場典範獎勵、調升公職護理師比例、建立護理教考用協力整合平臺、推動住院整合照護計畫、建立護理新手臨床教師制度及擴大護理人力培育等,希望到2030年能再增加5.5萬至7.4萬名護理人員,其所需經費,請衛福部妥為規劃說明。
(四)請衛福部、教育部、國防部及輔導會共同協力,及早展開各項策略推動工作,並加強與考試院研商護理人員證照考試制度精進作為,務必要改善護理人員的勞動條件及薪資福利,建構更合理、更安全的護理執業環境,讓護理人員的熱情重新回流,奉獻工作熱忱,可以實現志業,穩定臺灣醫療照護體系。
討論事項
一、文化部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41條、第99條修正草案,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司法院110年12月24日公布釋字第813號解釋,以第三人持有土地如因定著於其土地上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被登錄為歷史建築,致其就該土地原得行使之權能受限,屬國家所致人民財產權之損失,形成個人之特別犧牲,國家應予相當補償,「文化資產保存法」未以金錢或其他適當方式給予補償,不符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有關機關應於2年內修正妥為規定。為因應該解釋意旨,使歷史建築坐落土地所有人之財產權益受妥適保障,文化部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41條、第99條修正草案,增訂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所定著之土地得為容積移轉,並修正免徵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其所定著之土地房屋稅與地價稅。
(三)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文化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爭取支持,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二、原住民族委員會擬具「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林政務委員萬億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此次原民會修法,主要係為落實蔡總統原住民族政策主張,擴大公部門進用原住民族之職務型態,增加進用多元人力之彈性及工作機會,並回應司法院釋字第810號解釋意旨,針對原住民族就業代金金額超過政府採購決標金額一定比率者,可能造成個案過苛情狀,設定適當之減輕機制,有其重要性。
(三)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原民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三、原住民族委員會擬具「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經林政務委員萬億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司法院憲法法庭111年度憲判字第4號判決原住民身分法部分條文違反憲法保障原住民族身分認同權及平等權,應於判決宣示日起2年內修正(113年4月1日前)。此次原民會依照判決意旨,重新檢討原住民身分取得方式,使族人不用改姓也能取得身分,並放寬收養關係存續中及曾拋棄身分者,都能取得或回復身分等規定,以促進原住民身分權益保障,確屬重要。
(三)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原民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