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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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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第3623次院會決議

日期:107-10-25
資料來源:綜合業務處

行政院第3623次會議

民國107年10月25日

報告事項

一、交通部陳報「臺鐵普悠瑪1021事故」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臺鐵普悠瑪1021事故」造成許多人傷亡,國人同感憂傷,社會也惶恐不安,行政院再次向罹難者表達哀悼,也祝福傷者早日康復,並向社會大眾道歉。同時也感謝中央、地方、民間協力參與救災、醫療、後事處理等各項工作之人員。「前事不忘,後事之師」,政府應該痛下決心,全面檢討,避免遺憾再度發生。下列事項,請各位務必全力以赴,嚴格執行:

1、為取得社會信任,本次事故行政院特別成立院級行政調查小組,由吳澤成政委擔任召集人,後續調查務必公正客觀、公開透明,絕不徇私、不護短,讓證據說話,以昭公信,解決爭端,並取得社會信任,踏出改革第一步。

2、交通部應進行普悠瑪列車全面安全體檢,且務必確實執行,並在未完成體檢前,尊重專家意見,在新馬車站彎道減速慢行,以策安全。

3、臺鐵局也應痛定思痛,進行大體檢,解決多年沉疴。除交通部吳部長所提「人、車、路」外,包括機構管理等各層面,皆應進行全面性檢討,此部分請張景森政委督導。讓臺鐵未來更加安全、更有效率,並能提供更好服務,才能告慰亡者在天之靈。

4、行政院已決定成立「運輸安全委員會」,獨立調查陸、海、空重大事故,建置更完全、完善之運輸環境。相關組織法及作用法草案,請人事總處及交通部會商有關機關儘速研提報院,俾於1個月內送請立法院審議。

5、後續包括醫療、復健等事項,請衛福部持續密切聯繫各醫院,以提供所有住院傷患最好醫療服務及復健。另目前在羅東聖母醫院有2位傷患因脊髓損傷恐有癱瘓之虞,交通部應負起後續生活照護責任。尤其當中有位姚女士,單親撫養兩位仍在就學之孩子,如何照顧該等因本次事故受影響之家庭,避免其生活發生困難以致影響孩子之未來,除提供撫卹及賠償外,更應擬訂計畫,並專人處理,才能在未來持續給予關懷及協助,將傷害降至最低。至後事處理方面,也請陳美伶政委及交通部持續與臺東縣政府共同合作。

(三)過去臺鐵曾發生多次重大事故,但每次所做之檢討,往往流於形式,或是抱殘守缺,我們這次定要痛下決心,進行全面性檢討改革,以向社會大眾交代,告慰亡者在天之靈。

二、本院科技會報辦公室陳報「2018行政院生技產業策略諮議委員會議(BTC)成果」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生技產業策略諮議委員會議」為政府擘劃前瞻科技發展藍圖之重要政策平臺,感謝吳政忠政委督導科技會報及相關部會同仁費心籌劃,以及所有BTC國內外委員及各領域專家們之參與,為我國生醫產業未來發展策略提出寶貴建言,也使得今(107)年BTC之會議不僅參與人數創新高,會議總結更普遍獲得外界正面肯定。

(三)臺灣在推動生醫產業有許多利基,如國家生技研究園區已於今年10月15日開幕,整合相關部會資源,有助形成群聚效應,帶動整體產業創新發展;臺灣擁有優異醫療體系與豐富臨床能量,也建立完整人體生物資料庫;此外,也有可用於規劃、監測及評估醫療服務之國家健保資料庫。臺灣資訊與通訊科技(ICT)產業之堅強基礎,也使人工智慧(AI)與醫療之跨域合作,成為提升我國生醫產業整體競爭力一大契機。近年來,已有多家國際科技大廠來臺洽尋,希望與我國建立醫療服務合作夥伴關係。後續請各部會除扶植新創之生技事業外,亦應掌握契機,積極協助本土生技業者促成合作,帶動轉型。

(四)上週本院已通過「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草案,其他總結會議所提17項優先實施項目,包含未來發展新興生技產業所需之完善法規、生物資料庫整合、發展產業生態鏈、人才培育、招商引資加速新創動能等工作,請吳政委持續協助督導與整合,落實推動生醫科技應用人工智慧發展與新興技術之施政規劃,並請衛福部、經濟部、科技部等有關機關積極辦理。

討論事項

一、本院人事行政總處簽陳教育部函擬廢止「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及「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等2項法律案,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廢止。

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擬具「證券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陳政務委員美伶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本次修法係為協助企業留任優秀人才、促進公司治理落實,並強化法令遵循,有助於健全資本市場發展及保障投資人權益。

(三)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金管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三、教育部擬具「特殊教育法」第14條、第26條、第47條修正草案,經林政務委員萬億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本案主要為提升各級學校辦理特殊教育教學品質,並配合本院評鑑簡化、行政減量政策,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教育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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