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提示:
九二一地震後,全國上下同心協力投入救災,已經完成安置災民的工作
,現在進入重建期。雖然震災發生以來,大家都積極的努力工作,毫未停
歇,但仍有部分項目進度遲緩,值得檢討改進。以重建房貸為例,中央銀
行提列一千億元的融資,但至三月底止,承貸銀行僅核准一百二十一億餘
元,實際動支者約九十八億元;核准一萬餘戶,亦僅占申貸者一萬五千餘
戶的六成五左右,實際上,提出申貸的戶數只是全倒及半倒戶數十萬零二
千餘戶的百分之十五.五,可見申請重建房貸的偏低,核准貸款的更少。
又如仍有極少數危樓尚未拆除等等,以致外界有「重建工作不夠積極」之
議。
房貸的難易緩急,災民感受深刻,直接影響其對政府救災工作的評價,
因此以下幾點希望相關部會全力配合辦理:
一、此次集合屋高達四萬餘戶。請內政部營建署加速洽請建築投資業認
養社區集合屋之重建,並請營建署邀集地政司、中央銀行、財政部、
房貸主辦銀行,會同地方建管單位及村里幹事,組團赴集合屋災民居
住地舉辦說明會,加強輔導。
二、非集合屋的受災戶,則由中央銀行組團,邀集財政部、營建署、地
政司、土銀及合庫,會同地方建管單位及村里幹事,於夜間密集赴災
區舉辦說明會。
三、為加速重建工作,請地方政府增加建管單位人力,並請營建署配合
協助。
四、請中央銀行要求各房貸主辦銀行加速審核申貸案件,凡證件齊全、
條件符合者,應於二週內核貸,希望核准比率能由目前之六成五提高
至八成五。
五、不參加重建之集合屋住戶及償債能力不足之弱勢災民,請劉副院長
協調由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予以融資保證。
六、原住民房貸由原住民經濟事業發展基金提供信用保證,並請原民會
洽同土銀及合庫,繼續於定時赴定點收件,原民會並應派專人協助原
住民辦理房貸手續。
震災發生已逾半年,各機關相關同仁都能依照災後重建計畫工作綱領積
極推動,特別是劉副院長,半年多來宵衣旰食,北中奔波,協調指揮,使
重建工作次第開展,深值感謝。現在本院即將改組,希望劉副院長在此之
前多召開幾次重建工作小組會議,將相關工作何者可以結案?何者應加速
辦理?何者又必須留待下任繼續推動等,做一檢討,連同財團法人九二一
震災重建基金會的辦理情形,一併提報下個月舉行的本院九二一震災重建
推動委員會。
報告事項
一、外交部函送我與吐瓦魯政府間簽署之關於國合會志工之招募與僱用協定
,請鑒核案。
決定:由院復准備查,並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
討論事項
一、本院人事行政局簽以,教育部所擬之「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部分條文修
正草案,擬由院函請考試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請核議案。
決議:修正通過,由院函請考試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
修正之點:第二十三條第二項末句修正為「分別由組織遴選委員會
之機關或學校定之。」
二、本院人事行政局簽以,本院主計處所擬之「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
」第五條、第十二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擬由院函請考試院會銜
送請立法院審議,請核議案。
決議:通過,由院函請考試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
任免事項
一、院長提議:經濟部政務次長張昌邦辭職已准,應予免職。
決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