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行政院會議

:::
行政院第3165次院會決議

日期:98-10-08

院長提示:
民國98年10月8日第3165次會議
一、立法院本會期因為審查「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99年度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案」3項預算案,審查重要法案的時間相對受限,為期本院重要法案、預算案順利完成立法程序,下列事項,請各部會積極配合辦理:
(一)請各部會指定一位負責國會聯絡工作的副首長,發揮國會聯繫、溝通、協調之功能。
(二)各部會對立法計畫、議程安排、重要法案及預算案審議,要主動、積極與各委員會、召委充分說明及協商,俾議案能順利進行。
(三)法案、預算案在本院院會通過後,各委員會開始審查前,執政黨部分可透過「黨政協商平台」、在野黨部分則應透過各種管道來協調,讓委員們事先瞭解並充分溝通,使議案審查能更加順利。
(四)各部會重要法案,應於10月底前由本院送請立法院審議。
(五)對於立法委員所提預算刪減或法案修正等意見,各部會務須儘早充分溝通協調,如有重大事項須本院協助者,應即向林秘書長反映。

二、兩岸簽署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攸關臺灣未來的發展,是兩岸經貿上非常重要的目標,請朱副院長立即啟動推動ECFA的機制,召集經濟部、本院農委會、陸委會、勞委會、金管會等相關部會共同研商。另外,簽署兩岸金融監理備忘錄(MOU)也是非常重要的工作,也請金管會妥為處理。

三、立法委員施政總質詢時,提及退休軍公教人員再任政府轉投資公司或財團法人衍生支領雙薪問題,我已經承諾在一個月內清查,避免上述支領雙薪的不公平現象。我們必須衡量當前社會的經濟狀況及人民的感受,因此,對於支領政府月退俸或優利存款者,再於政府可以主導之事業機構任職或擔任官派董事,支領雙薪甚至領取事業機構的分紅等情形,政府不能置若罔聞,必須積極清查確認後,依法處理,以符合立法院在審議預算時的決議及社會觀感。

四、關於金門、馬祖以及澎湖等離島的建設應予加強。離島建設基金應轉回經建會主管,以利整合相關部會的意見。另請經建會重新檢視今年6月核定的「金馬中長期發展計畫」,邀請當地的縣長、議長、議員,以及相關的立法委員共同參與,以正面回應金門、馬祖、澎湖等離島需要建設的心聲,必要時亦可考量重新擬訂,一定要符合地方發展的需求。

五、據報載,國防部準備標售250萬坪的國有土地,此事宜從長計議。出售國有土地卻變成財團轉手獲取暴利的捷徑,這是我一向反對的。過去我在立法院,力挽狂瀾的阻止了臺灣菸酒公司釋股案,以及今年9月10日我到任之後,反對賣臺灣金控的股票來籌錢,反對賣土銀的股票來籌特別預算的經費,都是本於此一理念。所以我希望國防部對賣地的事能夠重新檢討,已經稀少的資源,我們不要輕易的賣掉,可以透過都市更新、設定地上權、或其他方式,增加收益。稀有的國有土地,尤其是完整的土地,是我們的寶,所以對於500坪以上的國有土地不出售,這是我們的政策,希望包括國防部在內,都要遵守這樣的政策,這個方針非常明確。

六、政府的執行力是人民檢驗我們執政團隊的重要指標,尤其目前政府的各項公共建設經費及相關的特別預算比以往更為龐大,如何能夠有效執行這些預算,一定要有更嚴謹的管控方式。因此,請工程會、研考會及經建會,對於各項工程進度的管控,不要因襲過去只考核執行率,而應該從工程執行情形的各種指標中,發現落後的原因,並積極主動提供協助,解決問題。例如工程推動過程的採購或發包問題,往往因承辦人員對法令規定的不熟悉,或擔心因而惹得官司纏身乃至遭受彈劾,部會或地方政府則因無力單獨處理,致使工程延宕,工程會即應本於主管機關的立場,積極主動提供協助,解決困難。研考會也可以從列管進度中,瞭解是否有修法的必要,或行政規範是否不足有待補充。總之,研考會、工程會及經建會三個機關務必通力協助地方政府及主辦部會排除任何足以妨害執行力的障礙,俾利各項工程如期如質完成。

報告事項
一、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工作進度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准予備查。
院長提示:
(一)政府對於莫拉克颱風受災民眾之死亡、失蹤及重傷慰助金發放與淹水救助金發放進度,均已達99%以上;安遷救助金發放,也達86%,雖有相當的執行成效,惟安遷救助金仍有14%未完成發放,請簡化相關手續及程序,以加速發放作業。
(二)相關部會應儘速確定派駐重建會的人選,以利重建工作的進行。由於重建工作已逐漸推動,各部會須配合事項甚多,因此,各部會派駐重建會之人員應選擇對主管業務熟悉者並適當授權,重建工作才能順利推動。重建工作完成、能夠獲得社會的肯定和災民的滿意以後,政府對派駐重建會之人員應優予獎勵,並作為未來升遷、調動的重要參考。
(三)有關基礎建設之重建,請負責統籌的部會儘速推動,並與地方政府緊密結合,使重建工作能順利展開與落實執行。特別是河川整治相關工作,應在汛期前儘速辦理,以確保民眾生命與財產的安全。
(四)總統曾指示:遭遇大的破壞之後,要有大的建設。以阿里山為例,阿里山向為著名的國際觀光景點,但當地的店舖、攤販等各項設施,距國際觀光區的標準尚遠。因此,這次的八八水災災後重建,不應僅是恢復該地區道路的暢通,更重要的是產業的重建,要讓重建之後比受災之前更好。請交通部會同農委會就阿里山的觀光產業內容重新檢討規劃,希望呈現出的新面貌(包括當地的店舖、攤販),能將阿里山的文化內涵及阿里山的活力展現在世人面前,才能符合大家對阿里山的印象。依此類推,希望所有的重建工作,包括風景區、原住民部落、街道、橋梁、河川及堤防等,未來都能更安全、更堅固、更美觀,如此我們才能不愧對民眾的託付。
(五)目前災後重建推動計畫中產業重建計畫、家園重建計畫及基礎建設計畫尚未報院核定者,請主管機關儘速辦理。

二、內政部陳報「芭瑪颱風災害應變處置」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准予備查。
院長提示:
(一)芭瑪颱風行徑動態詭異,難以掌握,雖未直撲臺灣,但外圍環流仍為東北部及東部帶來超大豪雨,所幸未發生重大災情。對於各防災救災單位工作同仁,犧牲中秋假期,竭盡全力保護國人生命財產安全而努力,尤其中央氣象局同仁堅守崗位,掌握颱風動態,以及國軍官兵全部停休,採取「超前部署、主動救災」的方式,獲得國人高度的評價,總統前天晚上已經在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表達了對所有參與這次防災救災同仁高度的肯定和感謝。總統在颱風之前,要我召集各部會首長到總統府開會,林秘書長在很短的時間內就研擬了具體的部會分工、分區督導的規劃,地方政府也都做了相當的準備。譬如,高雄市雖然地下排水及污水下水道的建設,大抵上已經有了穩定的防禦水患的基礎,但是陳菊市長依然以一級開設的規模來配合中央的決策,所以我們要特別對所有地方政府的通力合作,表示高度的肯定和感謝。有關國軍官兵全部停休,我想高部長對於犧牲假期或停止休假的官兵應該有一套讓他們能輪流補休的制度。
(二)此次颱風來襲適逢滿潮期間,幸賴國人都有心理準備,防災警覺性大大提高,同時政府也採取先前指派部會首長分區前往縣市訪視、開啟應變中心指揮官視訊會議、指令回簽追蹤管制、運用科學數據預作分析研判、事前疏散撤離危險區域人員、派遣氣象專業人員進駐地方、公布土石流及淹水危險潛勢鄉鎮市區、開放災情通報專線電話、預先調度通訊指揮平台車、動員國軍預置兵力等強化防颱救災作為,可說是一次很成功的「實戰演練」,也由於全民做了萬全的防災救災措施,才將災害降至最低。除了台東一位自行溯溪不慎落水溺斃,跟災害無關,這次應該是零傷亡的狀況。未來應該依照這次的模式,並檢討修正所發現的缺失後,據以落實執行。
(三)這次颱風雖沒有登陸,但已讓花蓮的鐵、公路中斷,再一次證明,必須給花蓮縣民一條安全回家的路。希望交通部對於如何改善蘇花高或其他方案迅做抉擇,因為確保花蓮縣民對外重要的維生管道,也是政府無可旁貸的責任。
(四)目前仍有部分道路橋梁、自來水、電力電信維生管線等設施尚未搶通,請相關部會儘速修復;有關災後環境清理、衛生防疫等工作,請環保署、衛生署、國防部全力協助地方政府妥善處理;農損部分,請農委會確實掌握各縣市受損情形,研擬妥適的補助辦法,並督導地方政府加速辦理勘災等相關作業,俾協助農漁民儘速復耕復養,並加強農漁畜產品之產銷調節,以穩定農產品供需及價格;至淹水達50公分以上者,也請經濟部督導地方確實做好救助工作。
(五)依據往年統計,11月仍有颱風來襲,所以汛期乃至防汛工作應該延長到11月中旬,在此之前,仍應持續提高警覺,所謂「凡事豫則立,不豫則廢」,我們要從這兩次颱風中,記取經驗與教訓,持續檢討災害應變處置作為,加速建構完備的災害防救體制,並於汛期結束後至明年汛期前,規劃辦理防災教育、宣導與實兵演練,以提升全民防災意識,加強災害防救運作效能。

討論事項
一、內政部擬具「國土計畫法」草案,經蔡政務委員勳雄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院長提示:
(一)過去數十年來,台灣創造了經濟奇蹟,但也相當程度地破壞了自然環境,加上近年來全球氣候快速變遷,以致災害頻仍。因此,國土的保育與保安,當屬目前政府施政的重點工作之一。與我國鄰近的國家如日本、韓國,以及土地面積與我國相近的荷蘭,都已制定國土計畫法及訂定國土計畫,引導土地有秩序的發展。因此,為落實國土保育與保安,並確保國土的永續發展,進而提升國家競爭力,制定「國土計畫法」,誠屬當務之急。
(二)本法草案攸關未來國土再造的遠景,故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內政部積極協調立法院儘速完成立法程序,以及儘速研擬說帖廣為宣導,並積極進行國土規劃的前置作業及研議本法相關子法,希望在本法完成立法程序後,內政部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即可在最短期間內,分別擬訂全國及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另外,本法通過後需配合修正的各項配套法案,也請相關部會積極研議辦理。

二、本院農業委員會擬具「畜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陳前政務委員添枝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並撤回前送審議之該法第38條、第39條修正草案,請核議案。
決議: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並撤回前送審議之第38條、第39條修正草案。
院長提示:
為簡政便民、穩定畜禽產銷及兼顧合法畜禽飼養戶與廣大消費者的權益,修正「畜牧法」部分條文,增列畜禽產業基金設置及生產總量管理等規定,並加強規範違法屠宰及斃死畜禽之非法流用,確有必要。請農委會積極與立法院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

三、褒揚畫家故江漢東先生案。
決議:通過,呈請總統明令褒揚。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