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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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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第二八三二次院會決議

日期:92-04-02

院 長 提 示:
一、四月四日就是一年一度的兒童節,內政部在今天特別提出「推動兒童福
  利重要工作及實施績效」報告,深具意義。從剛才的報告中,可以了解
  到政府多年來,對於保障兒童權益的工作不遺餘力,特別是 總統競選
  時所提出的「提供三歲以下兒童醫療補助」、「加強兒童教育及專業人
  員訓練」及「建立社區保母支持系統」等政見,都已經逐步落實,錫
  在此對各級相關機關同仁的辛勞與付出,表示肯定與嘉許之意。
  兒童是台灣的希望,孩子的夢想即是台灣的理想,維護兒童的人權,讓
  孩子們的夢想能夠實現,不僅是大家的責任,更攸關國家整體未來的發
  展;因此,錫在此與大家相互勉勵,希望各相關機關能以兒童為中心
  ,把健全家庭功能做為出發點,並結合社會公益團體與民間資源,為他
  們創造出一個安心長大、開心學習的生活環境。以下幾點意見,請大家
  加強推動:
(一)為減輕家庭的負擔,提升兒童的照顧品質,請內政部賡續推動三三三
   福利政策,落實執行五五五安親專案,並積極建置完整的社區托育及
   照顧機制。
(二)幼托整合的工作應繼續積極推動,請教育部及內政部積極與立法委員
   溝通並就法規修訂、師資課程、設置標準及人力經費整合等後續配套
   措施進行研商,並儘速提出具體的方案報核。
(三)為讓兒童遠離暴力、虐待及遺棄等傷害的陰影,內政部除應持續宣揚
   「兒童人權」的理念之外,並應整合各種資源,主動深入社區鄰里,
   全面建構縝密的通報、救援與保護服務的網絡。
(四)教育是百年樹人的事業,教育部應持續建構多元的學習環境,兼顧藝
   術文化與鄉土關懷的課程,並鼓勵父母與學校對兒童的興趣給予尊重
   和引導,以學習者為主體,幫助兒童能適情適性的學習成長。
(五)對於弱勢家庭、原住民與偏遠地區及發展遲緩的兒童,內政部、教育
   部、衛生署及原民會應規劃具體的服務措施,以維護他們在托育照顧
   、就學及醫療復健的權益。
(六)目前我國十二歲以下的兒童人數逐年減少,為避免未來台灣的人口結
   構產生斷層,內政部應該積極規劃因應對策,並請衛生署落實推廣優
   生保健措施,打造一個沒有腸病毒,沒有SARS,免於疾病侵襲的
   生活環境,以維持高水準的人力素質。
二、為因應我國去年加入WTO後的農業新情勢,本院農委會於上週召開第
  五次全國農業會議,深具意義。經過這幾個月來在預備會議及大會中的
  充分討論,對中長期農業發展與調整方向,已凝聚豐碩的結論。農委會
  剛才並就全國農業會議重要結論提出報告,洽悉。對農委會李主任委員
  及相關部會之主管同仁的辛勞,應予嘉勉。
   本次會議共獲致五十四項重要結論,包括推動農業生物技術發展、全
  面動員將我國優質的農產品行銷到海外市場、研議將稻米生產補貼轉換
  為環境補貼、輔導農民團體辦理農產品行銷、休閒農業等服務事業、制
  定「農村振興法」,推廣休閒農業旅遊及發展鄉村民宿等。這些發展目
  標都與新時代農業產業的創新、研發、科技、行銷主軸相互呼應,為我
  國未來農業發展,開創出新的方向。
   會議的結束,正是行動的開始。請農委會針對會議結論,研擬具體執
  行工作項目,相關修法及配套措施,並於最短時間內完成;對於需相關
  部會配合辦理事項,亦請農委會儘速協調。各項可行的結論,務必立即
  推動辦理,展現政府「為農業、拼經濟」的具體績效,並定期追蹤管考
  ,真正落實照顧每一位農民。
   由於目前正進行WTO新回合農業談判,雖然各國立場分歧,不過,
  農產貿易自由化將是必然的趨勢。為因應未來更艱鉅的考驗與挑戰,建
  構新的競爭利基,錫在大會閉幕提出「創新研發」與「國際行銷」為
  今後農業升級的施政主軸,請農委會邀請產、官、學者研商,於三個月
  內完成專案規劃,提出具體作法,納入施政、編列預算、培訓人才,將
  優質的我國農產品拓展國際市場,增進農民的收益。同時,為確保農民
  權益,也請農委會儘速研議符合WTO規範的補救或補償措施,以促進
  農業永續發展。鑑於農業金融改革、改善農村建設、強化創新研發及國
  際行銷等均為農委會
   當前重要課題,恐與現行農委會組織架構難相配應。因此,在政府組
  織再造完成之前,農委會可先行調整,並會商本院人事局、研考會等機
  關研議組織調整方案,以展現具有組織活力與服務品質的農業團隊。
三、本院衛生署所提「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防治工作報告」,洽
  悉。根據最新公布的資料,目前中國大陸發現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
  SARS)的病例已經高達八○六例,香港有六八五例,越南有五十八例,
  新加坡也達九十二例,我國是十三例,比起鄰近國家,我們已經有效控
  制疫情情況。對於衛生署及相關機關部會同仁連日來的辛勞,表示慰勉
  之意。但由於我國每日進出上述地區,都在萬人以上,為保障國人健康
  ,我們應持續加強檢疫及確實做好監視工作,直到SARS疫情解除為止。
   未來二週可能是疫情的高峰期,為防範疫情蔓延,請相關部會共同辦
  理下列各項措施:
(一)對於SARS防治措施務求上令下達,中央與地方共同配合,並落實至基
   層,請首長、主管隨時抽查,以確保執行成效。
(二)請衛生署加強醫護人員、檢疫人員及相關行政人員之專業訓練,以使
   國人及基層醫療人員對於SARS病患之處置與治療有正確的認知。
(三)衛生署除應與國外衛生單位保持聯繫,充分瞭解實際狀況外,對大陸
   地區疫情之蒐集,亦請陸委會予以協助,以有效掌握疫情資料。
(四)對於經認定疑似SARS病患,其所搭乘航班的旅客之追蹤查核工作,請
   內政部境管局及警政單位將之列為最急迫之工作,優先處理。
(五)請經建會、經濟部、交通部針對SARS可能引發經貿、旅遊業之影響預
   為因應,採取有效的應對方案,以降低衝擊。
(六)國防部已針對SARS製作防疫教學錄影帶,預計明天九點至九點半在華
   視的莒光日節目播出。請人事局、教育部、勞委會通知相關單位及所
   屬人員,屆時都能暫時擱下手邊的工作,一起收看,讓包括公務員、
   學生及企業員工都能夠獲得正確的防疫知識。
    全球的疫情仍在發展中,各相關部會一定要預擬防範計畫、隨時進
   行控管,對最壞情況做最好的準備,不可有絲毫的鬆懈。衛生署一定
   要與各縣市衛生局及醫療界一起做好防止社區感染、全力搶救病患、
   保護第一線的醫護人員等工作;另外,我們除了全力避免境外病例的
   移入外,也必須做到避免由台灣移出病例,以建立我們良好的國際形
   象,這也是做為地球村一員所應善盡的責任。
四、剛才各位首長就我國所得差距擴大問題,發表了許多高見。貧富差距擴
  大的成因牽涉層面非常廣泛,請經建會會同有關單位提出研究報告,內
  容包括現況分析,以及問題的對策,對策宜就未做的及已做而應再強化
  者分類,可能涉及之租稅制度及社會福利政策,都應一併分析。雖然政
  府施政在社會福利方面已經落實不少,仍不免產生所得差距變大的現象
  。請經建會儘快邀集相關部會研商,並將結論向院會提出報告。
五、日前立法院總質詢時,有立法委員以粗魯的言詞加諸本院女性首長,顯
  已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不得有「辱罵或涉及人身攻擊之言詞
  」之規定,神聖的國會殿堂上發生此類事件,錫?除深表遺憾外,仍須
  對社會有所說明,使人民清楚瞭解本院的立場。
   本院依法接受立法委員質詢,對於立法委員代表人民行使職權向來尊
  重,並秉持最大誠意溝通,理性應對。惟若立法委員有涉及侮辱之言詞
  ,顯已悖離國會健全民主政治之發展、增進人民福祉之目標,本院不能
  接受。
   民主政治,首重理性。唯有兩院相互尊重,和諧合作,人民權益才能
  得到最大的保障。今後本院仍望能與立法院攜手合作,致力法案與政策
  之推動,並維繫兩院關係之和諧順暢。
 報告事項
一、本院主計處編具「九十二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預算截至二月底止執行情
  形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准予備查。
 院長提示:
 (一)依據主計處資料分析,各機關轉入九十二年度執行之歲出保留數一
    、二六一億元較九十一年度二、三0八億元,減少一、0四七億元
    ,減少之比率為百分之四十五,主要係各機關加強執行及積極檢討
    清理結果,應予嘉許,本年度仍請繼續加強辦理。
 (二)本院所屬各機關本(九十二)年度資本支出預算及以前年度保留資
    本支出,截至二月底止執行率為百分之八十六,仍請繼續努力,其
    中執行率未達百分之六十者,亦請各主管機關首長,嚴加督導,加
    速執行。
 (三)國營事業及非營業特種基金固定資產投資計畫,截至二月底止執行
    率分別為百分之一二0及百分之六六,國營事業部分,表現非常好
    ,非營業特種基金部分,還有待努力,其中國營事業及非營業特種
    基金執行率未達百分之六十者,若是因附屬單位預算尚未完成立法
    程序,各項採購案延後辦理所致,請本院主計處加強與立法院協調
    溝通,讓預算案早日順利通過。
 (四)「好的開始就是成功的一半」,今年的預算雖然是才剛開始,希望
    各機關仍應積極執行,使今年預算執行率比去年更好,成為行政團
    隊好的效率指標。
二、經濟部函送我與尼加拉瓜簽署之「中華民國與尼加拉瓜共和國間發展及
  保護智慧財產權雙邊協定」,請鑒核案。
  決定:由院復准備查,並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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