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提示
一、新聞局輿情分析報告中,關於固網股條買賣弊案問題,是當初制訂
相關法令未盡周延,以致業者游走法令邊緣時,如何管理的法律問題
。請本院魏秘書長邀集交通部、經濟部、法務部、財政部及金檢單位
等有關機關協商,妥為處理。關於收回地方小型工程補助款分配權問
題,本院決定將年總額七百億元地方建設經費及小型工程補助款分配
權收回,並以一般補助款的方式直接分配給地方政府,以協助財政困
難的縣市解決諸如薪水發不出來等基本問題,如有剩餘款項,經本院
整體審慎評估地方實際情況後,以公開、透明及公式化的方式給予補
助。關於六一一地震造成之傷亡,因其為九二一引發的餘震,同意照
九二一的標準予以補助。但是今後對天然災害的受災戶發放慰助金的
標準及額度,也應考慮到政府的財力等因素,請內政部邀集有關機關
研究。
二、今天院會通過的縮短法定工時案,及輿情分析的宗教通航與小三通
案,都是政府邀集有關的各方面及民意代表協商後,終於獲得了共識
。此一模式可供今後處理重大議題時的借鏡。在溝通協調過程中最好
也能邀請執政黨的立委參與,讓其瞭解政策形成的原因,必要時他們
才能為行政部門所做決策提出說明乃至辯護。
討論事項
一、編具本院九十年度施政方針草案,請核議案。
決議:通過,由院分行各有關機關暨函送立法院。
二、本院農業委員會擬具「農產品市場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核轉
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三、內政部擬具「老人福利津貼暫行條例」草案,經張政務委員有惠等審查
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修正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修正之點:
(一)第三條第一項修正為「年滿六十五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之國
民,未有下列各款情事者,得請領老人福利津貼(以下簡稱本
津貼),每月新臺幣三千元:一、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二、
領取政務人員、公教人員、公營事業人員月退休(職)金或軍
人退休俸(終身生活補助費)。三、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
付、軍人保險退伍給付、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之總額,自年滿六
十五歲當月起按月折抵新臺幣三千元,尚未折抵完竣。四、領
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老年農民
福利津貼或榮民就養給與。五、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
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六、個人所有之
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超過新臺幣五百萬元。七、入獄服刑、因
案羈押或拘禁。」
(二)第十一條修正為「請領本津貼之權利,不得作為扣押、讓與
或提供擔保之標的。」
四、本院勞工委員會提報「縮短法定工時專案報告」,暨游副院長邀集勞、
資雙方及各有關機關代表協商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請核議案。
決議:
(一)專案報告洽悉。
(二)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修正草案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院長提示:今天通過將勞工法定工時由目前每週四十八小時縮減為四十
四小時,從明年一月一日起實施。這是政府邀集勞、資雙方代表協議
,以兼顧經濟的發展及勞工工作和休假的權益所達成的共識。政府居
於協調者的立場,讓勞資關係由對抗轉為協商,達到三贏的局面,殊
值肯定。因法定工時的縮短而對傳統產業如造成影響,希望經濟部多
加協調、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