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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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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第2900次院會決議

日期:93-08-04

院長提示: 民國93年7月28日第2900次會議 一、外交部駐英代表處核發汪傳浦配偶授權書認證文件,致其成功出脫在台不動產。汪傳浦是我國全力追緝的通緝犯,此次事件,已造成民眾對政府負面的觀感,請外交部儘速將本案始末及責任歸屬調查清楚,對外界說明。此事涉及人員疏失或怠忽職守,應依相關規定懲處。但是,若係屬法規及制度面的疏漏,則外交部應儘速邀請法務部及相關主管機關,對護照及文件證明的核發,澈底檢討改進,以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二、警方逮捕要犯張錫銘及其黨羽,攻堅現場卻有大批媒體實況轉播,枉顧自身安全並影響辦案;之前新加坡副總理李顯龍來台密訪,行程亦迅速曝光,據了解也可能與警方有關。警方與媒體的關係良好,不論大小案件都透露給媒體知道,使媒體過度渲染,卻沒有相對報導警方破案的新聞,易造成民眾治安敗壞的負面印象,影響國家及政府的形象,如何拿捏其中的分寸,請內政部參考。 三、 由今天輿情報告中的警方追緝張錫銘犯罪集團、外交部核發汪傳浦妻授權書認證文件及中國觀光客入境後失聯事件等報導來看,部分公務員仍有因循苟且心態,僅知照章辦事,但求無過,無視於時局的變化以及新事務的挑戰。這是非常要不得的!錫堃不憚辭煩的一再強調,法律要跟著政策走。現在社會進步得這麼快,如果大家還是只知照章行事,有法就依法,無法就援例,無例可援就交付研議,一定無法回應社會的期待。各級同仁當然要依法行政,但如果是法律本身的問題,就要修改法律。舊的法律是因應舊的政策,新的政策要有新的法律。我們在中央政府做事,應該要隨時隨地思考,要不斷的修改法律,如果只停留在舊的思維、舊的法律,就沒有辦法改革,也不會進步。  報告事項 一、教育部陳報「弱勢跨國家庭子女教育處境與改進策略」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請傅政務委員立葉、研考會葉主任委員俊榮共同召集相關部會,就下列各相關問題研獲結論,再提院會報告。 (一)外籍配偶子女的教育問題,固應從子女部分著手,也應從外籍配偶做起。依據國民教育法第二條規定:「凡六歲至十五歲之國民,應受國民教育;已逾齡未受國民教育之國民,應受國民補習教育。」爰此,外籍配偶若入籍,即應適用上述規定。請主管機關指派專人專責處理外籍配偶接受相關補習教育事宜。 (二)請主管機關瞭解外籍配偶的教育程度。 (三)請內政部協助外籍配偶籌組相關組織,協助其學習及融入社會,並保障其權益。 (四)籌措專門照顧輔導外籍配偶的基金。 (五)為避免部分外籍配偶的家人阻撓其出外學習,相關規章應明訂並事先宣導,外籍配偶須接受相關訓練並經考試及格方准入籍。 二、教育部陳報「擴大招收外國學生來台留學」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准予備查。    院長提示: (一)有一個名詞必須先把它澄清。我們一般泛稱「留學生」,應該只限於有正式學籍的才叫留學生,否則只能稱為遊學生。 (二) 根據本報告的資料顯示,大陸在1999至2003這四年間,其外國留學生幾成倍數成長,日、韓等國亦是,連人口數比臺灣少的澳洲,其外國留學生至2003年也成長至30萬人,足見我們在招收外國學生來台留學的工作,亟待努力。請教育部研議甄選大學校長時,應請候選者具體提出其擬增加外國來台留學生的名額,作為評比的要件,及教育部審核的參考。 (三)目前國內有153所大學,為能鼓勵其招收外國留學生,可以請他們提出計畫,教育部可重點突破的甄選兩、三所學校給予重金獎助,以帶動各校風潮。 (四)我們以前有許多在美國教書的法政教授,如陳唐山、高英茂等等,他們回國後的職缺就被大陸學者取代,對我與美國智庫及其他各方面的關係都有負面影響。外交部可研議一個十年計畫(約可培養50名),以加強培育我在美國的法政教授,請教育部協助配合。同時為鼓勵我國學生留美研習法政,請教育部研議增設留美法政類科的公費獎學金名額,並請外交部配合。 (五)面臨全球化及教育市場開放的趨勢,我國高等教育必須提升國際競爭力,朝國際化發展。擴大招收外國留學生有以下功能:(一)促進全球交流。藉由全球192個國家學生來台留學交流,可以讓台灣更為國際化;(二)鞏固邦交國。外交部如能善用「台灣獎學金」,鼓勵邦交國政要的第二代來台留學,必可增加彼此交流,進而鞏固邦誼;(三)為國家提供專技的人才;(四)填補人口的缺額;(五)促進教育產業發展;(六)促進經濟發展。 (六)以上各點,請胡政務委員勝正、研考會葉主委俊榮共同邀集相關部會研商,連同留學或遊學簽證問題、工作居留問題、興建外國留學生宿舍的土地問題等等,協調解決後,提院會報告。 三、本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編具三安案件概況分析-93年1至6月,請鑒核案。 決定:准予備查。   院長提示:     (一)本月二十六日,警方在南部地區圍捕犯案累累的張錫銘犯罪集團,爆發激烈槍戰,造成4名員警受傷,蘇部長已代表本人表達慰問之意。警察同仁在追緝歹徒時,應該注意自身的安全防護,並切實做好現場的指揮部署及相互通報支援。對於警政署謝署長及刑事局侯局長在第一線督率同仁查緝逃犯的辛勞,請內政部蘇部長轉致嘉勉之意。 (二)據本報告分析,今年上半年國內刑案的發生數雖較去年同期為低,惟破獲率呈現下降趨勢,請內政部警政署注意因應。對於暑假期間加強保護青少年的「青春專案」,以及目前正在執行的打擊詐騙犯罪、檢肅槍械等治安作為,總統非常關心,請內政部及各相關部會通力合作,切實執行,以增進民眾生活環境的安全與安寧。 (三)本期交通事故發生數及死亡人數均較去年同期減少,值得肯定。為改善汽機車行車及行人秩序,自本月1日起,全國同步實施「路權優先、安全第一」重點違規大執法專案,請交通部及內政部以多元管道加強宣導「尊重生命、關懷交通」,務必深入每一個家庭,喚起全民共識,並督促各機關落實執行,以全面提升執行成效。 (四)本期火災發生數及及死亡人數均較去年同期減少,值得肯定。惟嘉義縣六腳鄉地下爆竹工廠發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多人傷亡,請內政部採取有效防制措施,並強化檢舉機制,以遏止不法。 (五)本期重大職災發生數及傷殘人數均較去年同期減少,惟死亡人數增加5人,另6月份發生件數及死亡人數有增加現象,應予注意,並請本院勞委會持續加強營建工地檢查及缺失改善作業,以確實保障勞工工作安全。 四、外交部函送我與布吉納法索簽署之「一千口鑿井計畫」、「小型攔水壩計畫」及「五城市鋪路計畫」等三項援助協定,請鑒核案。 決定:由院復准備查,並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 五、本院科技顧問組陳報「縮減數位落差行動計畫(草案)」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本草案所列各項行動計畫及建議,請林政務委員逢慶負責協調各相關機關後,提出院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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