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提示:
民國115年3月19日第3994次會議
一、有關台北市林副市長提及地方政府在自行籌措財源的前提下,可彈性發給教師行政獎金一事,除了方才教育部鄭部長的說明外,考量教師不同於警消人員需配合調度的流動特性,因此,基於公平性、衡平性,教師行政工作獎金必須要有全國一致性的基本核給,避免都集中都會區。
二、目前私校退場已有相關機制可依循,並有多所私校刻正執行中,因此,有關台南市姜副市長所提該市府擬購置康寧大學臺南校區相關需求,請教育部先行瞭解並予以協助。
報告事項
一、衛生福利部陳報「擴大推動獨居老人服務」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我國在去(114)年底已邁入超高齡社會,到今(115)年2月底,老年人口達470萬以上,而依照估算,其中有超過70萬人屬於獨居生活狀態。為強化關懷服務與風險預防,並在緊急事件發生時即時援救,行政院去年11月21日核定的「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2.0」就已納入擴大關懷獨居老人,並從今年元旦起,運用「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中的62.5億元,擴大打造獨居老人一體化的服務體系。
(三)我們為此特別加強下列兩個擴大與兩個新增的服務面向:
1、擴大訪查,目標要在2年內完成實地訪查,今年優先完成75歲以上獨居老人訪查工作。
2、強化居家安全,與地方政府協力,提供全天候緊急救援服務,也將緊急救援裝置的補助對象擴大到一般戶,以支持長者在地安老。
3、新增送餐服務,透過親自交付與現場確認,更能瞭解獨老身心狀態與安全,並即時回報。預計關懷支持與送餐的服務人數,可由現行7萬人增加至35萬人。
4、積極推動關懷服務,依需求分級,新增關懷訪視、電話問安、生活協助、就醫陪伴等服務。
(四)請衛福部結合內政部與地方政府通力合作,完善訪查訓練,提升風險辨識敏感度,尤其辦理訪查時,要讓獨居老人感受溫暖、安心;並加強全民宣導,共同關懷獨居長者。另外,也請各地方政府於提供社福或長照服務時,主動發掘潛在需求與風險,讓獨居老人能即時獲得關懷與支持。
(五)今年2月我前往桃園龍潭探訪農村的綠色照顧站,與社區長者共餐,感受大家的活力與熱情。為建立在地化的人際互助網絡與預防性支持體系,中央各部會均已投入資源,包括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巷弄長照站、原住民文化健康站及綠色照顧站等,迄今已累計近7,000處相關據點。請衛福部、農業部、原民會及客委會等持續積極推動,強化社區友善安老網絡。在此也感謝陳時中政委督促部會完成本項政策,請持續追蹤,並請各部會要與地方政府合作加強宣導,共同落實。
二、勞動部陳報「多一個幫手,少一分疲憊-外籍幫傭申請條件新制,優先協助特殊家庭減緩壓力」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我在之前立法院的施政報告中特別強調,政府在生育、教育、養育三個階段,都要給予年輕家庭及下一代更大的支持。因此,「0-6歲國家一起養2.0」持續加大支持力道,從發放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架構公共化托育與助學體系、彈性育嬰留停照顧政策,到強化企業托育機制等,以打造更完善的家庭支持體系。
(三)面對家庭結構變遷,在工作與育兒之間,照顧者面臨不小的照顧壓力,尤其是特殊需求家庭照顧負擔更為沉重,因此,為減輕家庭壓力,讓勞動者安心續留職場,勞動部外籍家庭幫傭制度,只要家中有1名未滿12歲的兒童,即可申請外籍家庭幫傭,就業安定費每月5,000元;至於弱勢、特殊需求及高需求家庭,除可優先取得人力,每月就業安定費亦降為2,000元,以強化家庭照顧支持。希望讓有需求的家庭,能「多一個幫手,少一分疲憊」。
(四)此外,勞動部也採取三項配套措施:首先是「確保本國工作者權益」方面,將擴大育兒指導員工作機會、強化托育與家事服務媒合、提供本國工作者就業獎勵及專業技能訓練;其次在「確保家務工作品質」方面,外籍幫傭定位為家務幫手,因此會提供照顧基本知能培訓及育兒指導員到宅指導服務技巧;第三是在「特殊需求家庭優先照顧」方面,採行簡化行政審查作業,專案服務優先協助及減收就業安定費等。
(五)這次新的措施,並非取代既有托育或照顧服務體系,而是在相關社會支持資源之外,提供多一項家務協助的選擇,協助有需要的家庭「減輕家務負擔,安心續留職場」;而為兼顧公平性,我們也同步採取弱勢需求、特殊需求優先的制度。請勞動部務必妥善規劃相關審查及管理機制,並與衛福部持續強化本國家事服務與托育人力培訓及媒合機制,讓新制能順利於今年4月13日上路,協助更多國人兼顧家庭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