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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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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第3668次院會決議

日期:108-09-12
資料來源:綜合業務處

院長提示:

民國108年9月12日第3668次會議

一、立法院本(第9屆第8)會期即將於下週二(17日)開議,這也是本屆立法委員最後一個會期。施政質詢當日各機關首長除因陪同總統接待外賓、重要公務出國、重大或緊急事務須首長親自處理,並經核准者,都應親自出席,以示對立法院之尊重。上述原則已行之有年,請務必遵守。針對近期各機關所推動之重大政策、立法委員特別關切之議題,以及本人在上(第7)會期承諾事項之辦理情形,請各機關首長務必充分掌握,詳為闡述說明,讓立法委員及社會各界都能夠瞭解本院各項政策及施政作為。
 另本會期將審議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其他重要法案,請各機關首長務必深入瞭解所管各項計畫內涵、預算及所提法案內容,並清楚瞭解各項業務進度,同時強化論述,積極做好各項準備工作,與立法院各黨團及朝野立委做好溝通,爭取支持。

二、9月9日是律師節,我持有律師證照已接近50年,後來雖擔任民意代表、地方首長,到現在第二度擔任行政院院長,當中深刻感到臺灣一直在進步,並持續往民主、開放、法制化的國家邁進,政府也將為人權及打造幸福國家持續努力。隨著社會越進步,事務也越加繁複,如何借重社會上許多專業人士的經驗與知能,以協助政策的制定及推動,非常重要。本次因年金改革所衍生的聲請釋憲案,為了讓既定政策能夠維持,法律攻防就必須妥為準備。在此特別感謝羅秉成政委、林萬億政委的安排,邀集許多優秀律師及法律學者加入政府團隊,在短短一個多月的準備期中,群策群力,在憲法法庭的辯論中,提出嚴謹周妥的論述,為年改政策辯護,才能以法、以理有效說服大法官,作出釋字「781」、「782」、「783」三號解釋,確立年改的合憲性,也才能讓紛擾多年的年金改革得以一捶定音、塵埃落定。
 本人要以這個例子,勉勵也鼓勵各部會,多多借重民間專業人士的力量,包括各部會在研議法案與研擬政策時,不只要預先徵詢利害關係團體或相關人士的意見,也可借重相關法律學者及律師的專業,以確保法案與政策的合法、妥適性。如果是重大法令與政策執行的過程中,遇到民眾提起救濟,而可能帶來重大且長遠影響者,從一開始就要謹慎以對,不要等整個程序走到法院階段,才考慮找律師協助。公部門同仁對於所制定的政策緣由或法律設計固然都非常嫻熟,但律師畢竟是法律專才,當遇到法律實務的論辯,還是應該多找專家協助,才可以將事情處理的更圓滿。
 另,政府部門因受政府採購法的限制,如果不是透過公開招標的案件,支付律師的費用一般受限在一定金額以下,政府提供這樣的報酬,要在市場上請到合適的人才,來處理高度複雜且艱難的案件,顯然不盡合理,所以有必要使用更為彈性的方法與機制,讓相關機關都能解決實務上所碰到的問題,也請相關機關一併檢討、處理。
 臺灣之所以具有國際競爭力,就是透過這麼多年來培養了許多專業人才,不只是律師,其他像會計師、設計師、建築師等,各種技師都擁有高度的專業素養,「高手在民間」,希望各機關思考,如何延聘更多優秀的專業人才,來協助政府各項施政,讓好的政策推行更順利,施政品質可以更上層樓,也可以讓我們的力量更加強大。

三、今天本人要再一次就高鐵南延屏東案提出說明,展現政府要做重大建設的決心。有人說這是為了一時的選舉,其實這是屏東人等了12年的建設。12年政府連這個規劃作業都不做,如何對得起全體國人,向國人交待國家對人民的照顧應是一致的。尤其,早年政府在規劃重大建設的時候就是重北輕南,所有建設都只到高雄,屏東好像化外之地,包括鐵路電氣化只到高雄,第一條高速公路只到鳳山,屏東90萬人口被忽視。在高雄火車站提著行李、牽著小孩,一個月臺換過一個月臺在等車、換車的就是屏東人。所以,38年前我第一次選屏東省議員,當時我的訴求就是「人人講好酒沉甕底!屏東人敢踦尾包衰」,講出了屏東人的心聲。
 本人擔任屏東縣長的時候,屏東人口是92萬人,現在則是82萬人,3席立法委員,目前僅剩兩席,因此,錯誤的政策規劃,只會拉大城鄉發展的差距。今天本人提出高鐵南延屏東案,既然是政府宣示所要建設的重大建設,即應由政府興建,不是由高鐵公司來做,也不是由高鐵公司來負擔。有人從財務面講高鐵南延所節省的19分鐘要花500億元,但這19分鐘是絕對行車時間,並未考量民眾等車的時間及轉車的不方便。更何況政府在評估政策時,不能像營運的公司,只看有沒有賺錢、什麼時候回本。政府所做財務的估量,不是僅針對單純的建造成本,還包括對於區域平衡發展、國力提升、國人同胞的交通平權,讓國人都能感受到臺灣一體及國家對人民的照顧。尤其,上次我擔任行政院長,民進黨執政時,95年總決算歲入歲出賸餘166億元、96年834億元,至97年還剩232億元,98年馬政府執政時代又變成赤字,直到蔡總統上任,從106年開始又有年度賸餘,去(107)年年度賸餘1,000多億元,所以執政團隊沒有債留子孫,而是建設留子孫,勇敢建設、大力開發,而能帶來更多的商機。
 當年民進黨執政在籌建高鐵時,國民黨曾評論為「廢鐵」,本人於主持高鐵通車典禮,該黨還講拒搭高鐵運動。歷經12年,目前高鐵一日運量即有18萬2,000人次,當時喊拒搭高鐵的人,現在則是天天坐高鐵。所以,考慮事情要有遠見,規劃要有遠見、決策要有魄力、執行要有效率,請交通部就政府的交通建設決策,做好整體評量,讓臺灣能夠平均發展,讓國力能夠繼續成長,希望「西部高鐵、東部快鐵」政策能提升整個環島鐵路網的運輸量,也能凝聚臺灣整體國力,讓我國在世界有競爭力,讓國民都覺得政府有為全體國人著想,未來各部會在做決策時也應往這方向考量。在此也請各位同仁瞭解高鐵南延屏東案,不是為一個屏東,而是為一個臺灣,決定的政策不是為一時,而是要看到永遠;不是為現在,而是要看將來;不是為現狀,而是要提升。請大家一起努力,讓臺灣一直在世界有一席之地,而且國人會更幸福、臺灣會更美麗。

 

報告事項

一、衛生福利部陳報「建立社工專業人員薪資制度專案」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隨著人口結構快速變化,臺灣已進入少子女化、高齡化社會,過去以大家庭為主軸之社會結構也轉變成現今之小家庭,無法具備大家庭相互照應之功能,容易出現家暴、兒虐、棄老等問題,並在資訊透明傳播下,成為社會關注焦點。對此,政府必須善用社會力量,針對無助之孩子及羸弱之年長者,透過制度面、財務面、結構面及訓練面等共同構築支撐社會之力量,讓有需求之國人受到更完整之照顧。相信以社會力量,某個關鍵時刻如能有人及時伸出援手,就能適時防止一個悲劇或遺憾之發生,在此也特別感謝所有社工人員及照護人員為社會所做之貢獻及辛勞。

(三)在充實社工人員人力方面,去(107)年政府已經增聘1,400名社工,明(109)年底可增加至3,000名,期能減輕第一線社工人員之工作負擔,有助提升服務品質;在調高薪資方面,本人已分別在今(108)年6月及8月,核定政府部門及民間機構社工人員薪資調整計畫,自明年起全面實施,將有超過1萬名公私部門社工人員受益。政府一方面建立更合理化之社工薪資制度,鼓勵其安心久任,一方面也藉由調高民間機構雇主應負擔之勞健保及勞退準備金提撥費用(由1千元提高至5千元),減輕民間社福團體財務負擔,達到公私協力共同推動社會福利、維護弱勢民眾權益的目標。

(四)此係政府首度將社工薪資制度化,且由中央與地方、公部門及私部門同步實施,後續請衛福部協同有關機關及地方政府,除積極推動薪資補助計畫,更要妥為建立相關督導機制,協助民間機構落實社工人員階梯式薪資制度,藉此改善薪水回捐情形,讓政府肯定與支持社工人員,盡心為其改善執業環境、勞動條件之美意得以達成,使社工人員更能安心發揮專業職能,讓社會安全網更為穩固。

(五)蔡總統上任後,一直致力提高國人薪資,除今天所提報之社工薪資調整,上週院會並提報照服員薪資調高外,政府更連續4年、四度調漲勞工基本工資;另,去年軍公教調薪案、今年中央機關臨時及派遣人員調薪案,還有這3年來,對於軍職、警消、海巡、教育人員各項加給之調高,都是希望讓國人所得持續增加,刺激消費,帶動經濟成長,產生正向循環,政府會為國人創造更美好之生活,也請大家一起加油。

二、本院農業委員會陳報「學校午餐使用在地食材」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孩子不能決定出身家庭,但國家有責任公平對待每個孩子。目前學校營養午餐之費用,因地方政府之財政狀況而有不同,因此,政府必須通盤思考如何在有限資源中統籌調度資源,讓孩子們不會感受到落差,也能讓孩子在成長過程中,感受國家社會之用心及溫暖,相信將來也會懂得貢獻國家社會。

(三)學童營養午餐行之多年,已是一龐大產業,政府也從中汲取相關經驗。使用在地食材及產銷履歷標章之立意良善,但應因地制宜有不同之考量及調整,目的是為使186萬名學童在成長過程中獲得足夠營養,並讓食材做最有效之運用。因此,請農委會、教育部、主計總處等相關機關都能從「以有餘補不足」之角度去做整體考量,不論是經費之補助或是食材之調度等,靈活運用相關政策與機制,以發揮最大效用。

(四)另,學校之營養午餐應充分運用,不可浪費,讓孩子們懂得珍惜食材,從學校營養午餐領悟出做人做事之道理,在用餐之際得以看出國家有用心、政府會作事;學會對學校的愛、對老師的敬重、對同學的感情及對國家的認同,這才是最強大的國防。至於國軍食材使用方面,也請善用臺灣農產品,大家齊心協力讓政策發揮最大效果。

三、科技部函送「科技部與印度人力資源發展部社會科學研究委員會瞭解備忘錄」,請鑒核案。

決定:由院復准備查,並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

討論事項

一、財政部函擬廢止「印花稅法」,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廢止。

(二)印花稅法自民國23年施行至今將近一百年,過去,政府缺乏機制掌握社會上各式經濟活動,最簡單之方式,便是直接要求民眾在交易憑證上貼花、課印花稅。時至今日,時空環境早已有所改變,隨著稅制成熟,政府掌握經濟活動之機制,已相當完善,而我國印花稅占總體稅收之比重也逐年下降(103至107年度平均每年印花稅稅收112億元),僅占全國稅收實徵淨額0.5%。

(三)印花稅之查核程序繁瑣,不僅民眾困擾、行政部門稽徵成本也高,且有重複課稅之嫌。如統一發票中獎金額在1萬元以上者,在兌領獎金時,除須扣繳所得稅2,000元外,尚須扣繳40元印花稅。不僅統一發票,其他如彩券中獎、領取獎助學金、裝置假牙、保險理賠等;甚至做月子中心、幼兒園、安親班到安養中心等從小到老之相關費用收據均須扣繳印花稅,此類重複課稅也是最大之民怨所在,工商業界對此也多所建言,今(108)年5月21日工商協進會至行政院座談,特別提出取消印花稅之訴求。為秉承蔡總統為人民減稅之施政方向,以及從不重複課稅之公平角度,當下即請財政部研議,希望能解決民怨。

(四)今天院會通過廢止「印花稅法」,惟仍需經過立法院完成審議同意廢止,才能停徵印花稅。屆時,地方政府之稅收將因此減少,但中央一定會補足地方政府所減少之稅收,至如何補足及作業,請財政部再積極與地方政府加強溝通協調說明,並俟立法院完成廢止程序後執行辦理。

(五)有關印花稅存廢之討論,行政部門在74年制定營業稅時,91年財政改革委員會及98年賦稅改革委員會等時期,曾三度規劃或建議適時廢止印花稅,立法部門也曾三度(91年、94年及99年)提案廢止印花稅,足見過去朝野對廢止印花稅多有共識。

(六)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財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持續與各地方政府首長及社會各界溝通,爭取支持,早日完成廢止程序,以早日減輕人民負擔,健全稅制,往進步之方向持續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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