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 長 提 示:
一、關於春節期間臺商包機直航問題,陸委會已會同交通部、國防部等機關
完成評估報告。根據評估,包機直航固然有其經濟利益,但涉及的問題
與整體直航不易區隔,包括證照承認、糾紛調處、國防安全事項等等,
均須透過公權力性質的正式協商,才能解決,不能因為是不定期的包機
直航而降低協商標準,否則勢必衝擊到整體直航協商的品質及有效性。
本院已參酌評估報告作成決定:包機直航應與兩岸整體直航的評估及規
劃合併辦理,並配合兩岸協商進度循序推動。目前政府已有腹案,隨時
可上談判桌;若兩岸無法經由協商達成共識,則在維持間接航空運輸原
則下,准許我方業者向中共當局申請由我方包機經港澳進入大陸地區載
運臺商,並自大陸地區飛抵港澳停降後,再循臺港、臺澳航線飛返臺灣
。本案是媒體及立委關注的議題,行政部門的立場,請陸委會、交通部
等主管機關適時向各界說明,以爭取民眾支持。
二、江澤民先生在上週五中共「十六大」開幕時所做的政治報告,基本上是
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未來幾年的政策定調。從這份報告中,我們可以明確
的說,中共「一個中國」及「一國兩制」對臺政策的框架並沒有移除,
也依舊堅持其不放棄對臺動武的立場,整體而言,我們並沒有看到其對
臺政策的核心內涵有任何的改變,這是令人感到相當遺憾的事。本人要
特別強調,良性的兩岸關係必須要建立在對兩岸政治現實的尊重之上,
為了改善兩岸關係,中華民國政府願意竭盡我們所能來推動。未來,政
府的兩岸政策仍將依據 陳總統所指示的「善意和解、積極合作、永久
和平」的原則,開創建立雙方建設性合作關係的最大可能,我們也期盼
兩岸間的對話與協商能在不預設政治條件及框架的情況下儘早恢復。
三、昨天,「今週刊」發行人謝金河先生在總統府「中樞紀念 國父誕辰典
禮暨慶祝中華文化復興節大會」中,以「新世紀的台灣經濟戰略」為題
,作了一場精闢的專題報告,對當前我國經濟發展所面臨的困境與挑戰
,提出許多觀察與建言。
錫認為這份報告所提出的觀點,極具宏觀視野,並切中我國目前所
面臨的各項國內外的挑戰。報告中明確指出,目前台灣所面臨多元而複
雜的挑戰,一方面有過去沉重包袱的殘留,另一方面又有外在激烈的競
爭,可以說是內外相迫的情形。八十年代台灣跟隨日本的資產瘋狂炒作
,在泡沫破滅之後的形成至今仍無法填補的窟窿,造成如今金融體系的
沉重負擔;一九九七年金融風暴後的公司掏空,更使銀行逾放比急遽暴
增;而公元兩千年後美國科技泡沫吹破,全球股市大幅縮水,造成財富
效應,不但是如今全球經濟面臨調整的重要原因,台灣的經濟困難更與
此密不可分。此外,大陸已成為世界第四大工業生產基地,強大的磁吸
效應造成產業與資金外移,更是牽動台灣未來失業率的變化,成為台灣
經濟發展未來十年最大的變數。
面對艱困的環境,錫認為謝發行人有三點重要建議,十分具有參考
價值。第一,面對全球化競爭,台灣要把競爭力放中間,不僅企業要有
競爭力,政府也更應該檢視自己的全球競爭力,加緊自由化與國際化的
腳步,才能避免被邊緣化。其次,解決金融機構不良資產問題已是刻不
容緩,近年來政府在金融改革已跨出了一大步,未來如能將金融犯罪者
繩之以法,重整金融秩序,金融改革終究將贏得全民的共鳴,而且只有
金融改革成功,台灣才能徹底改善經濟體質。第三,兩岸三通雖然有利
於台商減少在大陸的經營支出,卻會對大部份還留在台灣本地的勞工、
中小企業造成後遺症;中國的崛起,已經使週邊國家面臨龐大的失業潮
,台灣在三通之後也勢必難逃這個壓力,未見三通大利之前,可能先受
其害,因此必須慎重評估三通對台灣的利弊得失。
這些建議不但點出台灣經濟當前的核心議題,也驗證了政府堅持改革
的正確性。目前,行政團隊所推動的政府組織改造、金融改革、財政改
革等各項工程,是台灣因應全球變局、脫胎換骨的不二法門,現在不做
,以後一定會後悔。而大陸經濟體的崛起,對我們更是無比的挑戰,如
何在佈局全球的戰略思考中,拿捏兩岸政策的步調,並維持台灣的競爭
優勢,行政團隊應該以積極而審慎的態度來處理。
這篇報告所提出的各項觀點,十分值得政府加以重視,在此特別提供
給大家做為參考,其中具體可行的建言,也請各部會妥為研議並納入施
政。
錫相信,雖然我們面臨了內外的挑戰,諸多改革亟待落實,而時間
卻又如此地急迫,但只要我們凝聚全民共識,確立目標勇往直前,所有
的挑戰與危機,都將化成台灣進步的契機與動力。台灣在瑞士世界經濟
論壇(WEF)二○○二年「成長競爭力」指標的排名比去年進步四名
,在八十個國家當中排名第三,僅次於美國和芬蘭,就是很好的例證與
鼓舞。我們都相信全民的努力一定會帶來國家美好的願景,也要深自警
惕一旦鬆懈就會失去我們的競爭優勢。在此與所有行政團隊成員共勉,
僅管大家這麼辛苦,但仍要打起十二萬分的精神,一起為這塊土地來打
拼。
報告事項
一、本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函送「投資台灣優先具體方案」草案,請鑒核案。
決定:修正核定,復由經建會分行各機關照辦。
修正之點:方案陸之三、本方案之追蹤考核修正為「本方案於奉行政院
核定後,由本會按季會同各部會檢討進度,並針對推動時所遭遇之困難
進行協調。」
院長提示:
(一)為提升投資環境、吸引國內外企業在台投資, 總統於今(九
十一)年八月二十五日「大溪會議」指示之一,即為「投資優
先、經濟優先、台灣優先、投資台灣優先」。本方案所規劃的
方向與具體措施,與上述大溪會議結論密切契合,准予核定,
請經建會列管並督促各相關部會積極辦理。
(二)投資台灣優先正是台灣進行全球佈局的重要基礎,要讓台灣成
為全球營運的樞紐,投資的資金與商機才能源源不斷,並提升
國家總體競爭力。本方案目標是未來五年內保持每年國內重大
投資金額至少新台幣一兆兩千億元以上,並規劃多項重要措施
,包括公有土地前三年免租金、後五年租金減半,以及用地租
金作價投資企業股權,除可有效利用閒置的公有土地外,亦可
促進重大投資;透過「振興產業新投資兆元優惠融資計畫」,
籌措自政府與民間資金將超過新台幣一兆元,來協助企業融資
;調整租稅優惠,恢復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進口國內無產製機
儀器設備免關稅、提供傳統產業新投資計畫適用五年免稅等,
這些創新、具體的作法,請財政部及經濟部等相關部會積極研
議,儘速配合檢討修訂相關法規及擬定具體措施,予以落實推
動。
(三)有關吸引外資策略方面,應特別注意結合我國或國外顧問公司
對當地國目標廠商進行招商;同時,應強化駐外單位促進投資
的功能;各部會專人專責分層負責投資計畫部分,尤應確實執
行。本方案除應按季於院會報告外,請經建會切實掌握各相關
部會所負責投資計畫的進度,另對於重大投資案件或各相關部
會協請協調投資問題,亦請經建會建立機制負責整合,協助業
者排除投資障礙,以有效提升行政效率。
討論事項
一、本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擬具「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法」草案,經黃
政務委員輝珍等審查修正為「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草案,
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院長提示:
(一)總統甫於上個月十九日與原住民同胞締約簽署「原住民族與
台灣政府新夥伴關係協定」,再次顯示政府尊重與維護原住
民族權益的決心。原民會所提「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
條例」草案,重視原住民族傳統的智慧與文化,正是落實
總統對原住民族承諾的具體呈現。
(二)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係國家重要文化資產之一,惟近年
來因受到外在環境衝擊的影響,正逐漸流失當中,亟需政府
立法加以保護,並進而促進其發展;本草案的制定,參採了
國內有關著作權保護的相關規定及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有關保
護原住民權益的文獻資料,極具前瞻性與時代性,期望在本
草案完成立法程序後,原住民族的傳統智慧創作能夠獲得更
妥善的保存與維護,讓原住民族的文化順利傳承與延續。
二、本院農業委員會擬具「糧食管理法」第七條、第十七條之一及第二十四
條修正草案,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