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行政院會議

:::
行政院第3519次院會決議

日期:105-10-20
資料來源:綜合業務處

院長提示: 民國105年10月20日第3519次會議
一、近來連續的颱風及豪雨造成農作物嚴重受損,為穩定價格,農委會積極釋出冷凍蔬菜及增加進口蔬菜,惟至今蔬菜價格仍居高不下,引發民怨。農委會、公平會、本院消保處應本於職權,積極查處產地與市場不合理價差的情形,瞭解是否有獨占、壟斷、囤積等哄抬價格之行為,並即時處分,倘若涉及不法,亦應移送檢調機關偵辦,同時將每日查處情形陳報本院穩定物價小組召集人副院長,以確實掌握是否有人為操縱市場的情形
二、立法院總質詢已於10月18日結束,其後該院將對各部會106年度預算進行審議,以下幾點,提醒各部會注意:
(一)加強105年度各項施政計畫與預算執行成效:為因應當前經濟情勢,擴大經濟成長動能,請各部會持續加強執行重大計畫,並積極對外說明,讓社會大眾對政府的執行力更具信心。
(二)配合立法院審議106年度總預算案,請各部會首長務必深入瞭解本機關的計畫及預算,並加強論述,主動掌握審議情形:
1、對立法院各黨團及委員所提出的問題應充分瞭解,並應維護本院施政立場,妥善說明、加強溝通,以爭取立法院對總預算案的支持。
2、各部會對委員提案,應主動掌握並審慎評估,如遇重大刪減、凍結,或確有窒礙難行的提案,應在第一時間立即處理,積極向提案委員說明。
(三)另近年來立法院在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有要求訂出歲出擬刪減目標的案例,若對106年度總預算案仍有此要求時,請主計總處負責統籌協調,各機關不得自行運作排除,以避免造成困擾。

報告事項
一、本院農業委員會陳報「天然災害農損風險管控及救助措施」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建置完善之農業保險制度是政府要努力推動的長期目標,在未完成前,短期內仍請農委會積極審視檢討現階段天然災害救助制度及措施,加強推動設施型農業,提升防風抗災之能力,並積極研議一致性的損害評估標準及補助機制,期能及時因應受損農民之補助需求,加速協助農民復耕復建。

二、教育部陳報「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規劃情形」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是一項重要政策,本案教育部規劃將幼兒就讀公共化幼兒園的比率由現行約30%,於109年提升至40% ,是現階段政府資源所能達成的合理目標,請教育部儘速擬訂計畫報院核定。至於未來是否調高就讀公共化幼兒園比率的目標值,將再適時檢討。
(三)教育部輔導地方政府增設非營利幼兒園時,應考量城鄉落差及地方特色等因素,因地制宜,賦予地方政府更多彈性。另請教育部加強督導協調,改善學校閒置空間釋出問題,以提供非營利幼兒園使用。
(四)另為避免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影響私立幼兒園之經營發展,請教育部研議有效的誘因機制,引導營利機構參照非營利幼兒園之標準興辦幼兒園,提供平價收費與可吸引優秀師資的薪資待遇,以擴大公共化服務的能量。

三、外交部函以,為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業與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完成換函程序,延續我與美方無償交換使用房地協議,請鑒核案。
決定:由院復准備查,並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

討論事項
一、經濟部擬具「電業法」修正草案,經張政務委員景森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本次電業法的修正雖未一步到位,但第1階段的改革,主要是為鬆綁再生能源發、輸配、售電的相關限制,以建立一個多元供給、公平使用及自由選擇的電力市場,正是營造友善綠色能源環境,促進能源轉型的至要關鍵。為落實發展再生能源及綠能產業的總統政見,請大家凝聚共識,積極對外溝通、說明及協調,希望能在立法院本(第9屆第2)會期完成修法程序,以免延宕綠能及相關產業的發展。
(三)至於未來第2階段的電業改革,涉及傳統能源及一般電業的經營等,則待管理配套完整成熟及市場供需穩定之後,再循序開放,以逐步達成電業自由化的目標。
(四)至新北市葉副市長所提「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應配合修正之意見,請經濟部參考。

二、財政部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許政務委員璋瑤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三、財政部擬具「菸酒稅法」第7條、第20條、第20條之1修正草案,經許政務委員璋瑤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菸酒稅法」第7條、第20條、第20條之1 修正草案,均係為配合長期照顧服務財源之籌措所做之修正,請財政部與衛生福利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早日完成修法,充裕長照財源。

、內政部擬具「工業團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林政務委員美珠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五、褒揚臺東縣海端鄉霧鹿村故村長余元龍先生案。
決議:通過,呈請總統明令褒揚。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