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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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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第3533次院會決議

日期:106-01-26
資料來源:綜合業務處

院長提示: 民國106年1月26日第3533次會議
各位同仁,從去年520到今天,雖然只有短短8個多月,但在這252天,相信在座各位的心情都是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對內,我們要在最短時間完成與文官體系的磨合,希望未來能有更好的合作及表現;對外,則要面對複雜多變的國際局勢,以及所有人民望治心切的殷殷期盼。雖然工作負荷很重、壓力很大,但在大家的努力下,我們完成了很多有意義的事,譬如長照2.0的規劃,轉型正義的實現,勞工休假權益的紛擾在去年底「勞基法」修正後告一段落,以及修正「電業法」促進綠能發展及國家能源轉型等。另外,還有許許多多過去無法完成、卻在各位手中順利解決的困難問題。在此,我要向大家致上最深的感謝。
過去這幾個月以來,在龐雜政務的折磨下,大家付出心力並承受很大的壓力,尤其在推動政務溝通的過程中,更會面臨到一些挫折,但仍希望大家打起精神,為未來繼續努力。明天開始就是農曆新年假期了,請大家在這段時間,好好放鬆心情,養精蓄銳,並保持高度的警戒,以能及時反應各種突發狀況。
再次感謝各位,並祝大家新年快樂、健康如意。

報告事項
一、本院主計總處陳報「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審查結果及檢討」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立法院上星期四審議通過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在此,要特別感謝立法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執政黨柯建銘總召、執政黨黨團及所有委員的支持,另對於各部會首長及同仁在這段期間密集與各黨團委員溝通協商的辛勞,尤其是主計總處同仁的協助,也特別予以嘉勉、肯定。
(三)此次立法院審議所訂歲出通案刪減目標,基於公平原則,並未接受排除部分機關之適用,爰本年度已建立各機關均須依立法院通過通刪決議之原則,爾後年度並將依此原則辦理,如各機關經費確實困難,可於主計總處審查預算時,予以說明。至於執行中確有經費不敷之情形,應依程序動支第一及第二預備金。
(四)立法院決議凍結預算須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經費者,請各機關儘可能配合於開議日前,將解凍專案報告函送立法院,並儘速安排報告時程,以利業務之推動。
(五)由於預算爭取不易,各機關應確實掌握計畫進度積極執行,避免大量經費支用集中在下半年,甚或發生無法如期完成而須辦理保留之情形。
(六)107年度預算將開始籌編,各機關新興計畫或尚未核定之延續性計畫,應儘早研擬及完成核定程序。

二、本院法規會陳報「立法院第九屆第二會期(含臨時會)通過法律案」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首先,再次感謝立法院蘇院長、蔡副院長、柯建銘總召及促成法案通過之委員,以及各部會首長與同仁共同的努力,在本會期能審議通過預算案及多項重要法律案,使本院重大施政得以開展,諸如:「電業法」、「長期照顧服務法」、「住宅法」、「勞動基準法」、「行政院環境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組織法」及「洗錢防制法」等。
(三)通過的法律案中,尚需配合修正之相關法律,請各主管部會儘早研議報院審查後送請立法院審議,並希望立法院能儘速三讀通過;對於需配合通過法律訂修之子法或研擬相關配套措施者,亦請各相關部會確實掌握期限研擬規劃辦理,才能真正彰顯法律實施的成效。如「電業法」通過後,請經濟部加速完成相關配套子法修正,以確實掌握及達成綠能發電的目標;「住宅法」通過後,請內政部儘速規劃社會住宅的推動;「勞動基準法」通過後,請勞動部提出專案分析及研究,包括勞工權益的保障、工時縮短對企業的影響,以及對社會的整體效益。尤其各界有所提質疑的部分,更應儘速釋疑,使企業能夠順利運作,並落實改善員工的工作環境及條件,達成此次修法的目的;「行政院環境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組織法」通過後,希望能更進一步強化食安工作,以保障國民健康。上述工作請相關部會一起努力落實,如需跨部會協商,亦請政務委員提供協助。

三、外交部函送「中華民國政府與多明尼加共和國政府間執行『多明尼加微中小型企業輔導體系能力建構計畫』合作協定」,請鑒核案。
決定:由院復准備查,並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

討論事項
一、內政部擬具「建築師法」修正草案,經張政務委員景森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內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二、褒揚總統府前戰略顧問故空軍上將華錫鈞先生案。
決議:通過,呈請總統明令褒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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