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行政院會議

:::
行政院第二七八七次院會決議

日期:91-05-22

院 長 提 示:
一、工程會所提「汛期將至,請各災害主管部會加速土石流、河道清淤及公
  路橋梁安全之災害整備」專案報告,洽悉。下列幾點意見,請相關機關
  配合辦理。
(一)有關土石流、河道清淤及公路橋梁安全之防災、減災、緊急應變等災
   害整備作為,請各主管部會持續依所擬訂之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及汛期
   應變措施,落實執行,並督導地方政府全力配合,以確保汛期民眾的
   生命財產安全。
(二)土石流災害之預防與整治,應積極並持續辦理,農委會已在上週院會
   提出「九十一年度土石流汛期準備工作概況報告」,請依既定之整治
   計畫加速辦理,另對於崩塌地源頭處理工作,可以考量以僱用在地人
   方式整治,以增加當地居民就業機會,並培養當地人之參與感與主動
   關切之使命感。
(三)去年納莉颱風造成基隆河沿岸嚴重災情,今年汛期將至,請經濟部於
   下次院會提出基隆河的疏濬情形報告。
二、有關陸委會所提「兩岸互動、協商之回顧與前瞻」報告,錫有下列幾
  點意見:
(一)過去十餘年來,海基會在兩岸協商與互動上,扮演無可替代的角色,
   這些經驗我們今後必須繼續借重。
(二)兩岸互動與談判,並無先例可循,政府雖然訂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但仍在條例中授權行政機關一定的裁量空間。我們推動兩岸關係,最
   主要必須在符合法律需求及基本政策立場上,保持創意與彈性。
(三)兩岸互動充滿政治意涵,不論在國內朝野之間,或是兩岸相互之間,
   甚至國際間都可能有不同的解讀,所以我們必須特別重視內部意見的
   整合,才能以一致的說法與行動展現在外,一方面既可集中力量,同
   時也可避免外界誤判。
(四)中共杯葛海基會的協商功能,完全是策略的運用。 總統已經宣示在
   不被矮化、不被地方化及邊緣化的基本原則下,可以針對兩岸三通談
   判,採取更具彈性、更務實的做法。我們要善用民間的力量,協助促
   成兩岸早日正式談判。
(五)由於我國是民主社會,民間與政府之立場與考量點不盡相同,為了確
   保公權力不被侵蝕,希望在陸委會研擬具體方案的過程中,各部會能
   全力協助,提供意見,使未來的規範更為周延可行,而對外發言,也
   請先與陸委會協調,以免發生資訊混淆的情形。
三、災害的發生往往很難預料,但是如有災害發生,首要的工作就是要快速
  傳遞正確災情資訊,以利啟動救災機制,減少損害。為了有效整合建置
  規劃防救災緊急通訊系統,林副院長偕同蔡政務委員清彥二次邀請相關
  機關協商,並由交通部電信總局彙整提出「防救災緊急通訊系統整合建
  置規劃」報告,准予備查,請各相關機關積極辦理,錫並在此提出下
  列意見,請大家注意辦理:
(一)防救災緊急通訊系統短、中程整合建置規劃,分別訂於本(九十一)
   年六月及十二月底前完成,內政部、農委會等相關機關應切實依照既
   定時程辦理,並加強與相關部會、地方政府溝通協調,務求中央與地
   方防救災通訊網路能夠暢通無阻,達到通訊無死角的目標。
(二)長程整合建置計畫已納入國家發展重點計畫,總經費概算約需十一億
   四千萬元,期程自九十二年至九十六年,請內政部統籌規劃,並請蔡
   政務委員召集之跨部會推動小組負責督導,使救災通訊早日e化,提
   升防救災能力。
(三)各防救災相關機關現有或規劃中之防救災通訊系統計畫,應配合本整
   合建置規劃報告內容辦理,必要時應調整因應;至於未來擬訂相關防
   救災通訊系統計畫,可先送請蔡政務委員召集之跨部會推動小組審議
   。
四、錫在上週院會中,誠懇籲請立法委員共體時艱,儘速完成本院所送重
  要法案的審議工作,以增進民生福祉。惟部分委員認為行政部門欠缺溝
  通。事實上,各機關的國會聯絡人員都不斷的與立法院相關委員會協商
  溝通,或者由於層級不夠或其他原因,效果不彰。本會期所剩時間不多
  ,為使法案能於立法院順利審議,各部會應加強與立法院溝通協調,尤
  其各機關副首長擔任黨團政策委員會的副召集人,更應發揮協調功能,
  以利主管法案的審議通過。
五、台灣雖然實施地方自治多年,但民主成熟度仍有待努力。國父曾說:「
  地方自治是民主的礎石。」而地方自治要能落實,有賴中央權力的下放
  。目前各部會似乎有將權責完全承攬,以致地方政府過於依賴中央幫其
  解決問題的現象。既然地方自治是時代的潮流,中央該授權的時候就要
  授權,使地方政府有權力去處理屬於地方的事務。例如今天通過的財政
  收支劃分法,就是秉持「錢權同時下放」的原則研修。如此地方政府有
  錢有權,自然就得負起成敗責任,使地方政府擁有完整的自治權,權責
  相符,民主政治才能真正的成熟。希望各部會在研修法令時充分注意此
  點。有鑑於此,請地方自治的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研究,負責政府再造
  的葉政務委員俊榮協助指導,在七月底之前,向院會提出一個縣市自治
  配套的完整圖貌報告,以建構一個健全的中央與地方的夥伴關係。
報告事項
二、經濟部函送「台北經濟部與聖地牙哥經濟部瞭解備忘錄」,請鑒核案。
  決定:由院復准備查,並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
二、外交部函以,我與布吉納法索政府間醫療技術合作協定議定書,業經雙
  方換文續延效期三年,請鑒核案。
  決定:由院復准備查,並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
三、本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編具九十一年度「行政院列管案件進度雙月報
  」(九十一年三至四月),請鑒核案。
  決定:准予備查。
   院長提示:
     請執行進度落後的機關加強辦理,就進度落後之原因確實檢討改
   進。尤其是內政部主管之「行動電話通訊監察工作中程計畫」及經濟
   部主管之「南化水庫與高屏溪攔河堰聯通管路計畫」兩案,落後幅度
   太大,應派員協助主辦單位解決困難,加速趕辦。
四、本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送「辦理政府採購人員品德操守問卷調查結果」
  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准予備查。
   院長提示:
   (一)要提升政府在民眾乃至國際間的正面形象,公務人員是否清廉
      有效率是重要關鍵,希望各機關同仁都能確實做到,並請法務
      部會同各機關研究如何加強稽核及儘量減少公務人員受賄的可
      能。
   (二)此次政府採購人員品德操守問卷調查的結果顯示,廠商認為在
      「政府採購法」施行之後,政府採購人員的操守已有改善,值
      得欣慰,請工程會將調查的結果,提供經建會適時向國際社會
      說明,使其能夠更清楚地瞭解我國的現況。
   (三)此次調查問卷之回收率偏低(僅約二二.四%),又有超過三
      成以上的受訪者,對採購人員貪污的普遍性表示「不知道」,
      今後宜在調查方式或問卷設計及執行技術上再加改善,以期調
      查結果更趨客觀精確。
   (四)有關公開招標的採購金額是否應予調降,請工程會研酌。
五、特任康寧祥為國防部副部長,業奉 明令發布,並自民國九十一年六月
  一日起生效,請鑒核案。
  決定:應予備查。
  討論事項
一、本院主計處編具九十一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減)預算案及基隆河
  整體治理計畫(前期計畫)特別預算案,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院長提示:
   (一)本次追加(減)預算案及基隆河整治特別預算案的籌編,在財
      政艱困且籌編作業極為急迫的情形下,能夠排除萬難,掌握當
      前施政重點,籌應相對財源完成本次預算的編製工作,錫要
      特別對負責審查的政務委員及主計處、財政部等相關同仁表示
      慰勉。
   (二)「挑戰二00八∣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係我國融入全球經濟體
      系,加速推動公共建設,確保國家經濟穩定成長的國家重大發
      展計畫,各主管機關均應將其列為最優先實施計畫,其中屬於
      九十一年度應立即執行的部分,應在九十一年度原編預算相關
      經費調整支應或由本次辦理之追加(減)預算支應,屬九十二
      年度以後應執行部分,各機關亦應儘速檢討規劃,在本院所核
      定九十二年度歲出概算額度範圍內重新檢討編列,並由經建會
      及國科會就公共建設及科技發展計畫部分作專案審查,於六月
      底前完成各項審查工作並提報本院核議。
   (三)為利各項建設及早推動,本追加(減)預算及特別預算案請各
      有關機關積極協調立法院,儘速排入議程並支持審議通過。各
      部會對本機關推動的各項計畫,亦請務必全力推動,掌握各項
      進度,俾能達成政府施政的預期目標。
二、財政部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經胡政務委員勝正與許政務
  委員志雄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院長提示:
   (一)錫在二月十九日立法院審議本院提出之「財政收支劃分法修
      正覆議案」報告中,承諾將在三個月期限內完成修正草案就教
      於各界。本次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在財政部、主計處及
      相關部會通力合作下順利完成,修正內容並能兼顧「錢權同時
      下放」、「地方實質財源增加」、「直轄市、縣(市)及鄉(
      鎮、市)財源只增不減」、「公式入法取代比例入法」四個修
      法原則。林副院長領導之研修小組暨相關機關首長及同仁的努
      力,應予嘉勉。
   (二)目前中央與地方都面臨財政困窘情況,以九十一年度為例,各
      級政府整體收支差短超過四、二○○億元,其中中央收支差短
      高達三、五七五億元,地方政府差短約六四○億元。為展現中
      央與地方夥伴關係及改善地方財政之誠意,中央仍勉力釋出四
      00億元之財源,使地方收支差短現象獲得相當程度之改善,
      但也希望各級政府仍應賡續努力開源節流,健全財政。
   (三)請財政部會同主計處積極協調立法院儘速完成本修正案之立法
      程序。
三、內政部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經黃政務委員輝珍等審查
  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請內政部與相關機關協調後再議。
四、內政部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草案,經林政務委員盛豐等審查
  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五、外交部擬具「條約締結法」草案,經許政務委員志雄等審查整理竣事,
  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院長提示:
     「條約締結法」對我國強化總體外交功能,增進我與國際友邦之
  合作與實質關係,推動參與國際社會,擴大我國際活動空間,將扮演積
  極與關鍵性的角色,請外交部於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主動洽請立法
  院早日完成立法程序,做為各部會對外締結條約或協定之依據。
六、教育部擬具「終身學習法」草案,經陳政務委員其南等審查整理竣事,
  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原則通過,請陳政務委員其南邀集相關機關參酌與會首長意見,
  連同立法體例等一併整理後,再送請立法院審議。
   院長提示:
     我們都知道,在一個變化快速,科技進步,資訊發達的時代,學
    校教育已經不能滿足國民生活智能的需求。尤其是在台灣,個人餘
    暇時間不斷增加,可是國民素質與生活型態並未隨之提升,參與各
    種公共事務和從事社會服務之能力也有待加強。對政府一些公共政
    策的認知與瞭解,都需要依賴一個更活潑、更有彈性的國民學習管
    道來提供才能奏效。我們的目標就是要建立一個「學習社會」,設
    計與提供一些機制,讓全民都有機會進行各種有助於個人身心發展
    、生活能力與社會參與之學習活動。因此,在這次國發計畫中已特
    別列有終身學習推動計畫,錫也批准了近期內在行政院成立「學
    習社會推動委員會」,再加上今天通過的終身學習法,可以說是三
    管齊下,希望能積極推動各部會、各級政府與民間團體建立終身學
    習制度,藉以提升公務員之服務態度與能力,並進而讓各級政府能
    以整體行政的觀點,進行各種終身學習資源之開發與整合,使終身
    學習成為一種運動。如此,全體國民的生活素質和社會風氣才能提
    升,民主法治觀念和國家意識才能深化。
七、教育部擬具「社區學院設置條例」草案,經陳政務委員其南等審查整理
  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修正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修正之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中段修正為「…成人教育、健康
     教育、社區教育…」。
八、本院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擬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部分條文
  修正草案,經黃政務委員輝珍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