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 長 提 示:
一、經建會所提「經濟情勢報告」,洽悉。國內經濟情勢自去(九十)年十
月以來,緩步走揚,今年四月以來,景氣燈號也連續三個月出現代表經
濟穩定成長的綠燈,再加上近期國內各主要研究機構紛紛調高我國今年
的經濟成長預測,顯見各相關部會配合落實推動經濟建設,已發揮成效
,值得肯定,除請繼續努力外,下列各點意見請相關機關注意辦理:
(一)在目前利率下降、資金寬鬆的情況下,主要金融機構的放款與投資卻
仍負成長,其原因為何?如何改善?以及信保基金運作等相關問題,
請經建會邀集相關機關檢討。
(二)美國經濟自今年上半年來呈溫和復甦,目前雖有下滑的疑慮,但是景
氣表現尚屬穩健,預期下半年仍可溫和成長,並持續帶動亞太地區經
濟復甦。請經建會持續追蹤美國市場變動,密切留意國內金融及經濟
情勢發展。
(三)現階段研判我國今年經濟成長率二.七%的目標,雖可望達成,但由
於財政因素,無法採取擴張性增加公共支出預算,來提高就業機會,
請勞委會等相關機關積極落實各項促進就業對策,以增加就業機會。
(四)經建會將於八月二十五日籌開「經發會決議執行成果檢討會議」,檢
討經發會決議一年來之執行成果及後續努力方向,請各相關部會積極
配合辦理。
二、九十一學年度高中、高職、五專採行聯合登記分發作業,目的在於減輕
學生及家長的負擔,並提供多元的選擇。但由於作業溝通、聯繫、協調
等執行措施的不足,造成分發作業嚴重疏失。我們不能因政府一時的疏
失,影響孩子一輩子的幸福,所有考生的權益必須受到百分之百的保障
,這是政府的責任。
教育部在本案之檢討與改進報告中表示,除立即承認錯誤外,並採
取補救措施,保障了考生的權益。然而本案因技術層面的疏失,導致改
採聯合登記分發的美意產生負面的效果,同仁應引以為戒。任何理想若
不能確實有效的落實執行,將成為空洞的夢想。尤其教育是百年大計,
影響國家的人才培育與社會發展甚鉅,教育部必須記取教訓,全面檢討
改進疏失,未來不允許再有類似的事情發生。
教改是一條漫長的路,方向正確,這個理想必須堅持。我們知道,在
制度改革的過程當中,難免帶來變動與混亂,也最容易發生疏失與錯誤
,因此主其事者更應謹慎將事,不要讓執行的疏失成為教改的阻力。未
來,各項措施不僅事前應有周詳的規劃,在執行時的每一環節更應加強
聯繫協調及追蹤管制,確保教改的理想與美意能真正落實,讓我們的孩
子能充分的享受到一個多元、公平、以學習者為主體的美好成長環境。
三、為求健保永續經營,衛生署在今天簡報的「全民健保財務調整方案」中
,以積極負責的態度,提出「健保保費調整方案」及「門診部分負擔新
制」,已充分考量民眾負擔能力,並將可能之衝擊層面降至最低。此項
方案可望平衡未來兩年健保財務,以及減少醫療資源之浪費、落實轉診
醫療之精神,同時兼顧到弱勢族群之保障。衛生署可依既定時程實施,
並強化對醫療院所的費用管控措施。
由於健保方案和民眾息息相關,因此倍受各界的關注,本案仍請衛
生署持續溝通宣導,深入基層,並妥擬政策說帖,讓全體民眾都能充
分瞭解此項政策的目標、必要性,以及新舊制的差異性。
健保制度要永續經營,財政健全是最起碼的要求。要健全財政,其
策略不外開源與節流,李署長兩年來帶領同仁,積極地在節流方面做
了很多努力,也有了相當成效,值得肯定。但是社會大眾以及輿論界
,都還有許多不同的意見,足見其中尚有可再進一步改善的空間,希
望衛生署能持續努力,做到避免醫療資源浪費,讓每一分錢都花在刀
口上。
本案經過精算後,如對弱勢民眾確實造成嚴重影響時,請衛生署協調
內政部等相關機關,以社會救助的方式予以協助。就國家總體資源之
有效運用而言,應將保險與救助分開思考,做到在社會保險的同時,
能兼顧對弱勢民眾的保障。
報告事項
一、本院大陸委員會擬具「試辦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部分條
文修正草案,請鑒核案。
決定:由院發布施行。
院長提示:
本案於院會通過後,相關政策調整事項應儘速落實,諸如法規修
正後應配合公告事宜,及各項行政改進措施,請陸委會、內政部
、交通部、經濟部、財政部、農委會等相關機關,本於職權依規
劃時程賡續推動
;如有涉及各機關間之協調事項,必要時,可由「金馬小三通指導委
員會」召開會議協調之。
二、經濟部函送我與加拿大簽署之「臺加電磁相容性(EMC)檢驗相互承認協
定」,請鑒核案。
決定:由院復准備查,並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
三、外交部函送我與馬拉威共和國政府間技術暨職業訓練合作協定,請鑒核
案。
決定:由院復准備查,並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
四、本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具「加速推動公共建設方案」九十一年六月份執
行績效檢討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准予備查。工程會所提檢討與建議中,關於中央補助地方辦理之
工程,因故未能如期撥付補助款項之計畫,仍請行政院主計處協助處理
。
院長提示:
(一)本方案列管之九十一年度一億元以上公共建設計畫,上半年整體預算
執行率為九十‧一七%,已達成九十%之預定執行目標;並較上年度
同期之八十六‧五二%,提升三‧六五%。各部會之努力,應予肯定
。下半年仍請各部會持續發揮團隊精神,全力以赴,尤其執行率、發
包率不理想的機關應特別加強,如有困難應專案協調處理,期能於年
底再創公共建設執行之佳績。
(二)為保障公共工程之品質,請各部會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持續加強推動品
質查核行動,並針對查核結果,確實檢討改善,以扭轉以往民眾對於
公共工程施工品質不佳之印象,提升對政府施政之信心。
(三)另審計部於九十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提及本院重大公共建
設預算編列與分配欠當等問題,請本院工程會會同有關機關從制度面
確實檢討改進,各部會在推動公共建設方面之努力成果,也應適時以
具體數據對外界說明,增進國人之瞭解。
討論事項
一、本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擬具「本院所屬各機關中程施政計畫草案」(
九十一至九十四年度),請核議案。
決議:通過,由院分行各機關切實執行。
院長提示:
(一)中程施政計畫制度與施政績效評估作業之相互結合,係為本
院建構績效管理的新機制,各機關經由訂定中程施政目標與
策略,做為業務推動之指引,同時建立施政績效衡量指標,
以做為整體施政績效評估衡量之基礎;而參採國際競爭力評
比指標(IMD、WEF、EIU等)列為機關績效衡量指標的前瞻
性新作法,更可達績效評估作業與國際競爭力評比接軌。本
案各機關應切實執行,未來並透過資訊上網公開,展現政府
負責任的態度及施政作為,以提升施政績效。由於外商提供
的資訊往往是國際競爭力評比時的主要參據,為免其造成負
面影響,對外商的反映應積極處理回應。
(二)本案已納入國家發展重點計畫各項重要工作,各項計畫所需
經費,應循預算作業程序優先核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