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行政院會議

:::
行政院第2885次院會決議

日期:93-04-14

院 長 提 示:   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七日第二八八五次會議 對於輿情報告中提到的「0四一0抗爭集會活動」及「中正紀念堂學生靜坐」等節,錫堃有幾點看法: 一、追求民主的制度與建立和諧的社會是全體國人的期望。 陳總統所領導的執政團隊,努力改革積弊、掃除各項障礙,深化民主,創造清新的環境與和諧的社會,就是期待經濟能夠有更好的發展,人民可以過更好的生活。但遺憾的是,最近因為三二0總統大選後的種種紛爭,讓我們的社會並不安寧。大家都知道,在國際競爭激烈的此刻,我們國家的建設已經沒有時間再空轉和等待,任何政治與社會的不安,都將衝擊我們國家產業和經濟的發展,讓大家的努力付諸流水;因此,錫堃要藉這個機會,再一次呼籲朝野各政黨,在此一國家發展的關鍵時刻,都應該保持理性、冷靜的態度,讓所有的爭議回歸法制面,並努力維繫族群與社會的和諧,切莫因種種非理性的行為,而打擊我們好不容易才回穩的經濟。 二、從四月三日當天在總統府前的衝突情勢來看,顯然申請集會活動的主事者已經無法約制群眾,甚至發生暴力攻擊執勤員警的情形,這樣的集會活動已經變調,主管機關在核准申請前,應當要審慎考量,並且做好妥適的防處與部署。有關四月十日申請在同一地點的集會活動,本院已經行文,請台北市政府、內政部確實督促所屬警察機關,依法再行審酌。 三、有關目前在台北市中正紀念堂的學生靜坐活動,對於這些青年學子秉持理想性格,關心國是,錫堃除了尊重並予以肯定之外,也希望相關單位務必依法保障學生的權利。但同時我也要提醒學生的這份純真的情操,千萬不要被政黨或政治人物所利用,應該要小心謹慎、有所區隔,才能夠獲得社會與人民的認同,真正達到改革的理想。而針對學生這次提出的訴求,相信政府相關部門都已經有了正面的回應,錫堃期盼這些靜坐的青年學子們注意身體健康,多多保重,不要影響課業,早日重回校園。 報告事項 一、外交部函以,「中華民國政府與馬拉威共和國政府間技術暨職業訓練合作協定」業經雙方換文續延效期一年,請鑒核案。 決定:由院復准備查,並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 二、本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送我與法國國家衛生及醫療研究院簽署之雙邊合作備忘錄,請鑒核案。 決定:由院復准備查,並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   討論事項 一、編具「行政院九十四年度施政方針」草案,請核議案。 決議:通過,由院分行各有關機關。 院長提示: (一)本院九十四年度施政方針(草案),秉持 陳總統所揭示的「團       結台灣、穩定兩岸、安定社會、繁榮經濟」為未來政府施政的總目標,並以全力加速國家經濟的轉型,再創台灣新一波的經濟奇蹟為主軸,以加速推動「新十大建設」,促進文化、教育、交通、科技及水資源等各領域全面成長為焦點,逐步達成「六年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所設定的各項目標;另外,本院及各部會規劃中與持續推動的保障國家安全、加強掃除黑金、促進弱勢族群福利、重視各項人權、推動教科文建設、增進勞工福利、非核家園及永續發展理念等重要政策,均已經適切的納入本方針中,作為未來政府的施政依據。 (二)本方針係各部會在九十四年度亟需推動的施政要項,期間並經各政務委員兩度審閱修正。另 陳總統於本次大選期間所提出的重要政見,也由各相關單位整理納入,原則可行。今日通過後,請各機關務必積極推動,讓國人同胞都能滿意我們團隊的各項施政成果。 (三)此外,為有效落實 總統於大選期間所提重要政見,請各位首長再行檢視本草案,看看還有沒有遺落的部分,務必要將 總統重要政見充分納入下年度施政方針中,並請劉祕書長協調,修正意見請於今(七)日下班前送秘書處彙辦。 二、本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擬具「科學技術基本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蔡政務委員清彥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院長提示: (一)知識的探索和智慧的創新是科技研究發展的終極目的,由於科技研究發展日新月異,具有變動性、進步性、時效性和不可預測性,因此先進國家多不以一般採購方式來規範。為了加速提升我國科技發展與國際競爭力,適時地檢討鬆綁科技研發的採購程序,確有必要。 (二)本次修正草案的重點,在於調整科技研發活動不適用政府採購法的規定,將原僅限於法人或團體的適用範圍,擴大到涵蓋執行政府科技發展計畫的公立學校、公立研究機關(構)及公營事業,此部分的研發占政府科技預算的百分之四十以上,是我國科技研發的主力,也是創新的泉源,相信透過這次的修法,當能提升科技研發採購的效能。錫堃在此要對蔡政務委員的費心審查及國科會相關同仁的辛勞表示感謝;並請國科會積極協調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三、本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擬具「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組織條例」第三條、第六條之一、第十條修正草案,經林政務委員盛豐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院長提示: (一)本院在民國九十一年成立了「行政院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推動委員會」,積極推動促參。九十一年成功簽約了四十九件、民間投資額度達到七十二.七億元;九十二年成功簽約了三十六件,民間投資額度大幅增加了八倍多,達到六二四.七億元,績效顯著;預計今年(九十三年)我們民間投資的額度可以達到一千億元的目標值,準此以往,相信今後每年應該都至少可以有一千億元以上的額度。 (二)為因應推動辦理促參相關業務的實際需要,本院工程會此次修正了該會組織條例部分條文,增設促參專責單位「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處」,確有必要;請工程會積極協調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儘速完成本修正案的立法程序。 (三)九十二年促參簽約案件民間投資了六二四億元,不但有效的將民間資金引入公共建設,減少政府建設經費的支出,並且促進就業,可說是一本萬利的做法,非常值得大力推動。目前主計處正就各機關所提十億元以上之重大建設的預算編列進行審議及協調,我們希望今後各部會在籌編建設預算的時候,一定要以促進民間參與為優先考慮,如果不能列入促參,則應敘明原由,才連同所需預算一併陳核審編,請各部會務必配合辦理。至於預定明年簽約一千億元,打算推動那些促參案件?各部會應即開始規劃,希望在研考會的四年中程計畫內標明。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