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提示:
民國95年4月12日第2985次會議
近來各部會都能積極處理面對的問題,像金管會處理卡債的問題,或是桃園縣武漢國中全校教師秉持「一個都不能少」的原則,創造「零中輟」的成果,有效阻絕弱勢家庭子弟中輟的可能等,都可以看到部會、學校、銀行等的密切合作。我們雖然無法全然阻止問題的發生,但當問題發生時,主動積極的處理及相關單位的密切合作,必然能使問題迎刃而解。同時,解決問題的過程也應該要讓民眾瞭解,相信必能廣獲民眾的支持,希望大家一起加油。
報告事項
一、國防部陳報「推動國防民生合一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准予備查。
院長提示:
(一)國防部推動有關「國防民生合一」政策著有績效,先進國家也有諸多以國防資源釋商,帶動產業和經濟發展的成功經驗,請國防部持續在現有的「產製」、「維修」等釋商績效之外,再朝「研發」的可能性來規劃。
(二)釋商的過程,應依相關規定辦理,以避免發生爭議。
(三)有關國軍所管理的土地,應朝整體運用的政策規劃,請國防部會同財政部等相關機關,繼續妥適處理,使土地資源能獲得充分運用,發揮最大效益。尤其有些個案,如該收回的眷舍,在完成相關法律程序後,即應展現維護國家公有財產的決心及魄力,積極作為,避免造成社會或媒體報導的負面印象。
二、內政部陳報「我國兒童及少年保護工作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准予備查。
院長提示:
(一)兒童及少年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也是國家永續發展的重要資產。但孩子不能選擇出生的家庭,需要政府及民間建立整套完善的機制教養,包括風險預防、通報處遇及評鑑考核等,有效運作與人力運用,將可協助兒童及少年獲得正常的發展。希望從中央到地方,大家一起重視兒童及少年的保護工作,在制度面、政策面採取積極作為,讓大家都成為孩子成長過程中的「貴人」。
(二)我們施政有四個主軸:發展經濟、強化治安、照顧弱勢及嚴懲貪瀆。兒童及少年的保護與照顧弱勢有關,也是社會安全網的一環,不能有所疏漏。內政部在報告中所提的機制,請主計處、衛生署、法務部、教育部及勞委會等相關機關配合協助,並請地方政府予以重視,列為最優先工作。例如醫護人員在第一時間通報兒虐事件,警政單位協助查訪、法務部加重對施暴者的懲處等,將可有效防杜兒童及少年受虐事件的發生。
三、本院大陸委員會陳報「近期兩岸經貿互動現況與展望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准予備查。
院長提示:
(一)兩岸是一個互動的關係,重要而敏感。臺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我們保護兩千三百萬臺灣人民,就必須以臺灣的主體性、政策的主動性,讓國家的主人清楚明瞭,對於兩岸之間任何事項的處理,都應該在這個主軸上定調,在這個主軸上作為。希望各部會積極負責,就主管的事務有完整的規劃,對決策詮釋、辯護,並主動說明讓民眾清楚,主動積極而且明快的處理相關事務,凡是完全操之在我者,我們的作為更要主動明確而有自信,如果涉及公權力,一定要透過雙方協商,以確保人民權益。因此,我還是要請各部會把握臺灣主體性,對於我們國家的利益要能全盤考量。就以開放觀光來說,依據過去累積的經驗,現在我們可以怎樣做,現在正在進行的協商我們加速進行,事實上,從91年我們開放大陸人民來臺觀光以來,都是大陸政府一再刁難、設限,這與民眾的印象正好相反,必須讓民眾瞭解。包括兩岸經貿、客貨包機、大陸人民來臺觀光等等,相關部會要積極與對方協商,協商已有具體結論的事項,則應在一個合理的期間內儘速完成,請相關部會加強辦理。
(二)在我們決定任何政策之前,都應該有相關的配套措施,例如大陸人士來臺觀光會衍生哪些問題?包括旅館夠不夠的問題、人民幣兌換的問題、逾期居留的問題、旅行社的責任問題等,都要有很明確的辦法,要能整套有效運作才做宣布,讓民眾及業者有所遵循。
(三)有關包機協商的議題,包括貨運包機、節日包機機制化,或是週末包機等等,只要經過雙方協商做出適當安排,我們都可以持開放的態度,不排除任何的可能性,至於飛行的航路方面,我們一貫主張循既有的航線、航路飛行,也就是除經過香港的飛航情報區外,亦可考慮琉球或仁川的飛航情報區。基於照顧臺商,以及為了讓國人方便,我們的態度應該可以更開放。
討論事項
一、本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擬具「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胡政務委員勝正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二、本院衛生署擬具「聽力師法」草案,經傅政務委員立葉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院長提示:
(一)本法案的制定,有助於提升聽力專業人員素質及醫療照護品質,確保民眾健康,應有必要。並請衛生署多加宣導聽力保健之重要,提醒民眾應正確使用耳機,以免傷及聽力危害健康。
(二)請衛生署加強與立法院朝野黨團溝通,俾利及早完成立法程序。
三、本院衛生署擬具「語言治療師法」草案,經傅政務委員立葉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