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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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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第3487次院會決議

日期:105-02-18
資料來源:綜合業務處

院長提示:
民國105年2月18日第3487次會議
一、近來外界極為關注釣魚臺漁權爭議問題,政府對釣魚臺的立場一向秉持「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因此,針對日本沖繩漁民要求限縮我國漁民作業水域一事,請農委會在3月即將召開的臺日漁業委員會會議中,秉持上述立場與日方溝通,重申釣魚臺列嶼是我國固有領土,堅定維護我國漁民權益,不輕易妥協。至於雙方漁民的作業規則,則可再做協商。
二、有關媒體報導IC設計產業開放陸資投資一事,本院盤點520前重要政策時雖將其列為持續推動的政策之一,惟本案立法院做成的相關決議本院一定會遵守,並將妥善與外界溝通,絕無外界所謂一定要在520前達成開放陸資投資之情事,請經濟部加強對外說明。
三、有關臺南0206震災救災過程,不僅中央與臺南市政府能充分合作,各部會亦掌握時效,主動提出相關救助計畫,外界並給予正面的評價,在此要向各部會相關同仁,包括災防辦、此次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內政部陳部長及杜副院長等,在救災過程中盡心盡力,表示感謝之意。
目前震災已進入到災後復原及重建階段,臺南市政府及衛福部皆已公布捐款帳號,請各部會首長踴躍樂捐,並鼓勵所屬同仁發揮愛心積極參與。
在此也向各位拜個晚年,祈願國家在新的年度風調雨順,一切順利,並恭祝大家新年快樂、身體健康、萬事順利。

報告事項
一、交通部陳報「2016台灣燈會辦理情形」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交通部辦理台灣燈會迄今27年,國際媒體並將「2015台灣燈會」讚譽為沒有雲霄飛車的迪士尼樂園,台灣燈會已然成為國際級大型節慶活動。在此恭喜桃園市政府能參與主辦今年的燈會,並將活動規劃地有聲有色。
(三)考量台灣燈會近年參觀人數多逾千萬人次,請交通部、內政部及桃園市政府以展場零災害為最高目標,民眾賞燈安全為最高原則,務必加強維護大型活動的公共安全。
(四)此外,這次燈會主要場地緊鄰高鐵桃園站,對外交通極為方便,除請交通部觀光局及桃園市政府運用多元媒體提供詳盡的交通資訊外,為減緩對當地交通之衝擊,並請加強宣導鼓勵民眾搭乘公共運輸工具,同時請地方政府警力協助維護交通秩序,讓本次燈會順利圓滿成功。

二、內政部陳報「新住民施政成果及展望」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新住民在臺灣人數已有相當之數量,毛前院長原就將照顧新住民(尤其是弱勢)列為施政重點之一。目前新住民已成為我國重要人力來源之一,因此,新住民的政策推展,除了照顧弱勢外,更重要的是如何培育新住民,發揮其潛力,以成為我國拓展國際市場的重要生力軍。
(三)新住民事務之照顧服務涉及社會福利、教育、就業、文化調適等不同層面的政策及業務,本院已成立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綜整各部會之力量來強化新住民權益保障,請會報幕僚單位內政部持續執行管考工作,並請各部會重視新住民事務,透過協調平臺,共同研議如何充分運用「新住民發展基金」,更進一步保障新住民權益。
(四)至於內政部移民署所推動的「展新計畫」,方向正確,請移民署再加強檢視參與計畫之相關協辦部會,並納入僑委會、客委會,俾使計畫的推動更為周延。另請移民署加強大數據之運用分析,希望能提供更符合新住民需求的政策及服務。

三、本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陳報「104年度公共建設推動辦理情形」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工程會報告顯示,列管1億元以上公共建設計畫,年度預算達成率近94%,為近10年第3高佳績,感謝各機關同仁努力。
(三)我國正面臨經濟發展的困境,而推動公共建設是刺激經濟成長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政府在編列中央政府總預算時即持續穩定增編公共建設預算,期有效帶動經濟成長,在此也要感謝主計總處的配合。
(四)請各部會持續推動105年度公共建設,預定於105年度完工啟用之工程亦應加強管控,確保達成品質及啟用目標,以符合大眾期盼;執行落後之計畫則請相關部會首長確實督導及追蹤檢討,掌握執行進度,並請工程會持續適時予以協助。
(五)針對本次所提計畫,包括機場捷運、近期即將完工啟用之湖山水庫及衛武營藝術中心等計畫,請交通部、經濟部及文化部確實督導執行,以掌握通車或完工時程。
(六)至於此次0206地震災後各項公共設施重建工程報院後,請工程會協助加速審查,並請相關機關在經費上能充分配合予以協助。

四、科技部函送「駐加拿大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加拿大駐臺北貿易辦事處間通訊科技合作方案瞭解備忘錄」,請鑒核案。
決定:由院復准備查,並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

討論事項
一、財政部擬具「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本稅則之修正,除可開創國內資訊科技產品出口商機,亦有助於改善我國對外關係。本案並已列入本院亟需立法院於本(第9屆第1)會期優先審議通過之法案,因此,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財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黨團溝通協調,期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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