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提示:
民國113年9月12日第3920次會議
一、雖然日前不幸發生幻象2000軍機墜海事件,但萬幸的是飛行員謝沛勳能夠獲救,且身體狀況目前堪稱良好,在此也祝福可以早日康復。事發當下,我們看到國防部、海委會從首長以降所有同仁彼此攜手合作,積極聯繫,才能夠在最短的時間內正確判斷落海飛行員的位置,予以營救,非常值得肯定。因此,請國防部及海委會忠實紀錄這次救援行動的現場指揮作業,取得經驗作為參考依據。
二、立法院新會期即將開議,下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亦會是新會期的重頭戲,我們必須努力爭取立法院的支持,讓施政能夠順利。但近日卻有立法委員發現我們送到立法院的預算書,預算規模雖已不同過往,但文字內容卻與過去完全無異,這是絕對不容許的狀況,請相關部會首長查明,一定要做出行政的處分,也請各部會首長詳加檢視,避免再發生類似的行政作業疏失。在此也要再次強調,不論是對人民,或是對立法院,我們都要秉持「誠意溝通、人民優先」的原則,請大家謹記在心。因此,立法院在審查下年度的總預算案時,我們要積極向立法院及人民溝通說明的是,所有的預算規劃都是為了謀求人民更大的福祉及國家更好的發展,展現誠意,讓預算可以順利通過,但更重要的是,大家攜手合作,讓每一筆的預算確實有效的執行,可以落實政策的目標,才不負人民的期待。
三、媒體是社會的公器,亦是政府與人民溝通的管道之一,任何媒體參加政府公開的活動(如記者會、說明會),我們都應一視同仁,積極回應,表示歡迎,當中絕不允許對某些特定的對象有特別不公平的待遇。因此,有關近日發生的農業部所屬單位所舉辦的活動過程中,對媒體的處理方式明顯不當,雖然農業部在第一時間即予以致歉,但主辦單位仍未有明顯的表示。請陳部長查明事情的過程,瞭解當中如有所不當,也應該要做行政上的處分。
報告事項
一、文化部陳報「重建臺灣藝術史2.0」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重建臺灣藝術史計畫自2018年執行以來,已累積相當成果。為了推動落實總統的藝術興國施政理念,並持續建構臺灣的文化DNA與文化記憶,充實國家文化內涵,本院已核定「重建臺灣藝術史2.0社會發展計畫」,將辦理臺灣美術史、音樂史、文學史、建築史及歌仔戲史之典藏、研究與推廣,以促進藝術振興,厚植國家軟實力。
(三) 重建臺灣藝術史的推動,除由政府投入資源,系統性保存、研究珍貴藝術資產,更難能可貴的是民間熱烈響應,總共獲得捐贈近5千件珍貴的美術作品,值得持續深化相關工作。報告中所提的三大重點工作,包括支持地方美術館建立本土美術脈絡、與國科會合作,提供計畫成果內容予TAIDE訓練使用外,有關臺南國家美術館籌設作業,請文化部完善規劃、積極推動,過程中更要強化與外界的溝通。
二、內政部陳報「強化國家防災月訓練動員及國際合作演練」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為悼念921大地震逝去的國人,並自我警惕要再多一分準備,政府將每年9月21日訂定為「國家防災日」,全國都在同一天共同辦理地震演練,讓全民都能記取歷史災害的經驗,並透過演練,把未來地震災害的傷亡降至最低。
(三)今年以來,我們不僅遭逢0403花蓮地震,7月的凱米颱風亦造成了極大的衝擊,所幸臺灣面對地震、風災及水患的韌性及應變能力都持續提升,這是中央及地方政府及全體國人多年來共同努力的成果。請內政部偕同中央部會及地方政府,共同落實災害動員準備,在各類型演習中驗證既有的防災、救災能量,做好平時的整備,持續加強我國整體的防災韌性及應變能力。
(四)中央氣象署預計在今(113)年9月20日早上9時21分模擬大規模的地震發生,同步向全國民眾發送「國家級警報」訊息;10時59分至11時1分,各電視臺亦將自動切換至公視頻道,同步播放災防訊息;藉由多元的發布訊息、警報及頻道切換等各項演練,希望能確保突發災害發生時,每一個國人都能從不同管道,接收到災害緊急訊息,也請各級政府加強宣導所屬及民眾配合演練,以建立全民防災意識。
(五)近年氣候變遷的影響加劇,臺灣地理環境脆弱,面對任何可能的大規模、複合性的災害威脅,我們必須居安思危,不能有絲毫的鬆懈。強化全社會防衛韌性是本院的重要施政,我們祈願所有的演練都是有備無患,但政府一定會與全民攜手共同努力,持續精進各項防災、救災整備措施,以確保全體國人有所準備,能更安全穩健的面對未來各項災害的挑戰。至於臺南市黃市長提及的強化海上防救災,也請海委會海巡署配合航管單位,積極研議如何在相關警報發布時,可以儘早對外海附近航行的船隻做更有效的引導,以避免更大災害的發生。
討論事項
一、財政部擬具「土地稅法」第54條修正草案、「使用牌照稅法」第29條、第30條、第31條修正草案及「菸酒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為維護租稅公平及兼顧納稅者權益,本次修正賦予稽徵機關,得衡酌具體個案違章情節給予不同程度處罰之裁量權,將按固定比率及倍數裁罰之規定,修正為按彈性比率及倍數,以完善稅制。
(三)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財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二、財政部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2、第12條修正草案,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現股當沖交易證券交易稅降稅措施自106年4月實施至今,股巿成交量增加、流動性提升,發揮活絡交易市場的功能。為維持交易動能及促進證券市場穩定發展,有必要延長當沖降稅措施3年至116年12月31日。
(三)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財政部會同金管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於本年底前完成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