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提示:
一、關於總預算的問題,本人前此在院會中曾提到,目前稅收無法增加
,各項社會福利又不斷要求擴增,希望各部會力求撙節並設法開源;
對跨年度的計畫應有中長程的整體規劃; 總統的競選政見應視各方
面的條件而逐步落實等等。請經建會、研考會及國科會在審核各機關
所提中長程計畫時,要做好把關的工作;也請各機關檢視本年度預算
執行情形,能否撙節部分經費,聚沙也可以成塔;在年度終了前尤其
不能有消化預算的情事發生。
二、各部會常常獲邀參加立法院的各種會議,其主題為何?討論過程及
重要決議、行政部門有無承諾等等,都應該儘速讓院裡知道,俾能確
實掌握兩院間的脈動。請秘書處繪製簡表,送請各部會填報自五月二
十三日以來參加立法院各項會議的情形,爾後並希望於每次會後的一
、兩天內填妥送院。
三、關於媒體報導本院下令相關人員封口,不得任意對外發言一節,顯
然是一個誤會,本院不會也不應該做此指示。不過每個人在不同的時
空和立場下,對同一件事情難免有不同的看法,當本院形成共識做出
決策後,才會正式對外宣布。因此本人也要藉此機會呼籲新聞媒體的
朋友,在報導相關首長的談話時,希望能將發言時間、場合及內容一
併刊出,以避免誤導。行政官員除了要與媒體朋友建立良性的互動關
係外,也應從互動過程中累積經驗,導引媒體多做正面的報導。
四、各部會在立法院各委員會審查相關法案,或獲悉其主動提案時,應
先期做好與相關委員尤其執政黨團的溝通與協調,如需政黨協商時,
可請張政務委員有惠協助,再有必要,游副院長或本人也都願意出面
協調。
五、近來各界對公務車輛購置之金額及名目多所詬病,值得重視。請主
計處研擬具體管理辦法報核,並就公務車輛一律購置國產車之可行性
做一研究。
討論事項
一、內政部擬具「土地法」及「平均地權條例」兩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張
政務委員有惠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二、法務部函請廢止「懲治盜匪條例」,並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
修正草案,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由院與司法院會銜將「懲治盜匪條例」送請立法院審議廢
止,暨將「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
三、財政、經濟兩部會銜擬自八十九年七月十五日起,機動調降「油菜子油
(俗稱可樂娜油)」暨「冷凍馬鈴薯塊」等合計十七項貨品之進口關稅
稅率,為期一年,請核議案。
決議:通過,復由財政部公告實施,並函立法院查照。
四、總統府秘書長函轉中央研究院所擬「中央研究院組織法」修正草案,請
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