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 院 長 提 示
一、有關美西封港的事件已對美國及世界經濟造成很重大的影響,相信美國
政府一定會重視該事件的發展,同時也會採行必要的措施,以儘速謀求
圓滿 的解決。目前本院已經成立了跨部會的專案因應小組,請經濟部
提高層級全面監控該事件的後續發展,密切掌握整個情勢的演變,特別
是原由美西輸往我國的重要民生物資、工業原料及機器設備等所受到的
影響,也應該妥為掌控。必要時,也請交通部協調海空運業者,儘速承
運我國廠商的貨品;另請財政部協調各商業銀行對於往來信用良好、營
運正常的進出口廠商,視個別情況提供「短期的資金融通」服務,以降
低該個事件的影響。
二、本院永續促進就業小組「當前就業情勢及因應對策」報告,准予照案核
定,並分行各有關機關研究辦理。下列各點請有關機關注意辦理:
(一)失業不僅關係到個人及家庭生活,對於社會安定及經濟發展更有深遠
的影響,本院向極重視,除請永續促進就業小組,賡續掌握就業情勢
,提出因應對策外,各相關機關應貫徹執行現行各項提振經濟景氣及
促進就業措施,並加強檢討及管制考核工作。
(二)今年八月份失業率為五.三五%,雖屬季節性高峰,但各方仍相當關
注。今天,永續促進就業小組就治標面及治本面,提出加強促進就業
的措施,為求具體落實執行,各主協辦機關應詳加研擬具體細部計畫
,於一個月內送交該小組審核通過後實施,並由該小組定期管考。
(三)隨著國內外經濟情勢的快速轉變,今後政府與民眾將面臨更嚴峻考驗
,各部會研訂各項措施時,應衡量地方需求,達成具體成果為導向,
透過中央與地方政府的通力合作,才能創造新的就業契機,紓緩失業
的問題。
(四)另有關以下各項問題均請本院永續促進就業小組審核細部計畫時再加
研究:
1、今年辦理「緊急僱用措施」的僱用期間僅二個月,其促進就業效果有
限,可研究與明年度期程一併規劃實施。
2、失業救助應以促進再就業為目的,失業救助金補助內容、方式及相關
配套措施,請再詳加檢討改善。
3、畢業生的就業問題,不是人才不足而是人力品質問題,也就是畢業生
的專業技能與企業需求間有相當落差,因此如何加強辦理符合勞動市
場需求之技職教育與職業訓練,宜再加研議。
4、開辦「微型創業貸款」以信用保證基金辦理保證業務,對促進就業確
有實益,過去經濟部辦理互助保證基金也發揮了互助保證的功能,本
案亦可參考辦理。
三、這一兩年來,全球籠罩著經濟低迷的寒風,台灣作為一個海島型的經濟
體,對外高度依存的先天體質,決定了我們後天與世界同步的經濟際遇
。過去出口的蓬勃發展,讓台灣經濟迅速起飛;今日的國際景氣寒流,
我們也無可避免的受到風寒。過去的成功固然值得慶幸;如今的挫折也
不需氣餒。
有人擔心,台灣經濟是不是病了?不然為什麼這次的風寒到現在還沒康
復?也有人認為,台灣經濟體質一向良好,不久前我們才安然度過東南
亞金融風暴,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我覺得以上這二種看法,從某個角
度來說,都是對的。台灣經濟的體質相對於世界上多數的國家來說,到
現在依舊是相當強壯、相當健康。台灣經濟的強處,在於紮實的製造業
基礎、充沛的民間資金、高素質的技術人力、豐富的國際競爭經驗等等
。這些優勢讓台灣在國際經貿版圖上,佔有非常重要且令人難以忽視的
地位。換句話說,台灣產業若感冒,國際經濟也會打噴嚏。這一點從「
921」大地震後美國股市迅速反映,便可以證明台灣經濟與國際經濟的
連動日趨緊密。但是,健康強壯的人並不是就永遠不會感染風寒病痛。
台灣過去也因為一昧的追求經濟成長,而忽視了潛在的病因逐漸在體內
蔓延擴散,病發前固然仍舊生龍活虎,一旦病發,各種病症立即相互牽
連,健康狀況便每況愈下。
台灣經濟的體檢報告大家都已經相當清楚,健康的情況早已在各項報告
中一目了然。俗話說「對症下藥」,我們不怕面對問題,也不怕接受挑
戰,我們只怕因不知道病因而束手無策。政府自去年經發會的召開、今
年行政院提出的「挑戰二00八國家發展重點計畫」、 總統日前召集
的大溪會議,以及許許多多政府各單位與民間研究機構或團體等所舉辦
的種種會議,早已集合各界菁英詳細地為台灣經濟診斷出病因,也開出
了具體務實的藥方。因此,如今首要之務,不是去再換一位名醫,或再
去求一些仙丹,而是好好地靜下心來,按時服藥、耐心地休養。此外,
光靠藥物的治療畢竟不是長期治本之道,尤其重要的,就是切實依照醫
師的指示,利用這一段休養的機會,好好地革除過去長期以來不良的飲
食或生活習慣,改善體質,如此方能收到預期的功效。
我聽說外界很關注今天的行政院院會之後,政府是不是又要端出什麼石
破天驚、能立即撥雲見日的振奮人心的政策來。我要很坦誠的說,一個
負責任的政府,它的政策不會像餐廳出菜:一次數道菜、天天出新菜。
相反地,我要強調,針對台灣經濟情勢的政策大方針早已確立,政府當
前正積極地努力推動、落實各項政策措施。在此,我也要代表院長要求
各部會,確實檢討各項重大政策的是否按照計畫推動落實;同時,改革
的工作依然步伐堅定,不達目標絕不中止!改革必然會有陣痛,既然病
症已有對策,我們更不能畏懼而裹足不前。
最後,讓我再次呼籲朝野各界停止無謂的爭辯,國人團結一致、共體時
艱,支持政府落實各項政策。而政府各部會,亦務須捐棄本位,齊力回
應人民與企業的聲音。我相信:風寒終有過去的一天,病痛也有康復的
時候,在台灣艱困的時候,世界各國又何嘗能好過?雖然我們受到國際
景氣的重創,但是台灣擁有強壯健康的體質,我們必須要在雨過天青的
第一道曙光時,掌握住再度振趐高飛的最佳機會,大家要有信心重新贏
回昔日的繁榮。
報告事項
一、外交部函送我與巴拉圭政府簽署之外交及公務護照免簽證協定,請鑒核
案。
決定:由院復准備查,並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
討論事項
一、財政部擬具「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暨「加值
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八條之二、第十一條修正草案,經胡政務委
員勝正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並撤回前送審議之兩修正草案。
副院長提示:
本案為金融改革的重大法案,為健全金融體系及落實 陳總統於大溪會
議指示有關「貫徹推動金融改革,加速清理金融機構不良資產,擴大金
融重建基金規模,務期在配套立法通過兩年內,使金融機構逾放比率降
至百分之五,資本適足率維持在百分之八以上」,此次將金融重建基金
規模擴大至一兆五百億元。基金用途除原有促使經營不善的金融機構退
出市場外,更擴及加速解決金融機構的逾期放款問題,目的就是要澈底
改善國內金融體系體質,強化金融競爭力。因此,本案將列為最優先法
案送請立法院審議,請財政部加強對外溝通及說明本基金規模擴大的重
要性及迫切性,並積極協調立法院於本會期完成立法程序。此外,以下
幾點意見,請財政部及相關機關參考辦理:
(一)金融改革已是迫在眉睫,今日不做,明日的處理成本就愈高,經濟發
展就會受到影響。因此,改革行動必須快速且有效地貫徹執行,未來
金融重建基金在收購金融機構不良債權,或以特別股入股金融機構時
,涉及的層面複雜且具專業性,請財政部參考國外成功的處理經驗,
預先妥為規劃,擬定執行方案計畫,以利本條例修正案通過立法程序
後,能順利達成 總統指示的「二五八金改目標」。
(二)政府以公共資金強制處理金融機構不良債權與問題金融機構退出市場
,一定要有完整的配套措施,金融改革方能真正畢其功於一役。所謂
預防勝於治療,財政部應強化金融監理,實施符合國際規範的金融監
理制度,採行立即糾正措施,並要求金融機構加強公司治理、風險控
管與資訊透明化,以健全金融機構體質;對於違法超貸、惡意掏空金
融機構的人員,則應依法究辦,絕不寬貸。請財政部協同法務部修法
提高重大金融犯罪的罰責與刑度,加強金融犯罪查緝工作,並協調司
法院設立專庭審理速審速決,以有效嚇阻不法,彰顯社會公平正義。
二、法務部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及「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兩部分條文修
正草案,經許政務委員志雄等審查整理竣事,擬由院與司法院會銜函送
立法院審議,請核議案。
決議:通過,由院函請司法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
副院長提示:
(一)此次刑法修正條文多達七十九條,是民國二十四年刑法制頒以來,修
正幅度最大的一次。法務部研擬提出本修正草案,兼顧人權及治安,
提出寬嚴並進的刑事政策,並由本院許政務委員志雄邀集司法院等相
關機關密集、費心的審查,才達成修法共識,殊堪嘉勉。
(二)為落實聯合國「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公民權利及政治
權利國際公約」,並配合陳總統人權立國的政策,此次刑法修正取消
少年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得判處死刑的規定,並經由提高有期徒刑
上限、加重重罪累犯的處罰以及提高無期徒刑的假釋門檻等修正,藉
以尋求替代死刑的方案,循序漸進達成廢除死刑的終極目標。
(三)鑒於整部刑法對於國家社會法秩序至為重要,請法務部協調司法院共
同全力推動完成修法程序,並適時對所屬人員實施講習訓練;內政部
、國防部及海岸巡防署等職司刑事偵察的機關,也應配合辦理。
(四)「褫奪公權」的規定,限制受刑人回歸社會後行使公權,與刑罰的目
的在於促成受刑人再社會化的目的不合。請法務部儘速進行專案研議
,並會同各主管機關檢討修正有關法規,作為未來修正時之參考。
三、本院農業委員會擬具「農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胡政務委
員勝正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副院長提示:
(一)農業發展條例攸關我國農業的發展,本次修正主要是因應加入WTO
暨國內外農業發展趨勢,並就八十九年修正施行二年以來所遭遇的問
題,加以檢討分析。為配合基層農業的金融改革,此次特別明訂由政
府編列農業推廣經費等預算的法源依據,使農民權益及農業發展絕不
致因改革行動而受任何損害。同時,配合農業施政需要,未來也將設
置農業科技園區,期促進農業科技研發與育成創新事業等,加速農業
結構調整,提升農業競爭力。其餘重要措施,包括:修正縮小耕地適
用範圍、取消私人承受耕地面積二十公頃上限的限制,合理放寬農地
使用,提高農地資源利用效率等,皆是採取更積極、前瞻的做法,以
建構農業發展的新環境。
(二)請本院農委會積極與立法院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對於相關
需配合修正的細則或配套辦法,亦請預先研訂,俾使本法案通過後,
即可修正公布施行,以利農業施政的推動。
四、本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所擬「科技保護法」草案,經蔡政務委員清彥依第
二八0五次院會決議協商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副院長提示:
(一)為因應全球化競爭的挑戰,並落實經發會對大陸投資「積極開放,有
效管理」的政策,政府對於整體科技環境的發展,必須建構一個完善
的經營環境及管理機制,才能在我國既有的高科技基礎上,持續發揮
科技競爭優勢,並兼顧我國國家安全與公共利益。本法案為政府開放
八吋晶圓赴大陸投資的配套措施之一,對於影響我國國家安全的敏感
科學專門技術之輸出或公開,建立適當的控管機制,避免斲傷我國長
期建立的科技發展生機;並對於不法侵害科學專門技術的行為,訂定
罰則加以規範,以保障高科技核心技術的研發成果及智慧財產權。
(二)本法案已列為本院送請立法院本會期優先審議的法案,請國科會加強
對立法院及產業界的溝通,使本法案能儘速審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