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行政院會議

:::
行政院第二六九七次院會決議

日期:89-09-06

院長提示:
 一、主計處日前公布「家庭收支調查」結果,八十八年最高所得者前百分
   之十為最低所得者後百分之十的四二.一七倍,顯示國內所得分配差
   距加大,主計處並且表示主要係近年來高科技產業與傳統產業兩極化
   發展等原因所致。在市場經濟的制度下,資金流向高科技產業是一種
   自然趨勢,政府的責任,是如何扶植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擺脫困境
   。經建會、財政部、經濟部等有關部會應朝這個方向努力。至於主計
   處公布的最低所得者後百分之十的平均年所得僅三萬一千元,這是一
   個應該嚴肅面對的問題。此一數字如何得來?代表的意義如何?隱藏
   的社會問題及其解決之道等等,都值得經建會、研考會等相關機關深
   入探討。
 二、內政部營建署業務簡報,洽悉。從此一簡報看來,營建署業務所牽涉
   的問題可以說是盤根錯節,諸如配合國軍眷村改建而興建之國宅尚有
   大批待售、污水下水道及雨水下水道亟待普及、東西向快速道路加速
   規劃設計、新市鎮開發建設的推動等等,在在都與其他部會相關。請
   內政部逐案研擬處理辦法報院提政務會談解決。
 三、本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成立之初,本人即要求各部會全
   力支持。今天重建委員會提出的十七個重建計畫項目,均經過執行長
   黃政務委員榮村及魏秘書長啟林邀集相關機關審查確定,希望各部會
   能克服困難、全力推動,並請重建委員會與研考會列管。推動過程中
   如遭遇困難,可提政務會談解決。此外,下年度災區重建的特別預算
   ,請重建委員會與主計處儘速協調各相關部會編列,並予列管。
 四、工程會高屏大橋斷橋事件專案調查報告指出,高屏大橋斷裂主因乃是
   「河床下降、保護工未臻完備」所致。原因既明,除應追究責任、懲
   處相關失職人員外,更重要的是要對症下藥,採取補救措施,並且做
   為興建其他橋樑的重要借鏡。因斷橋而受傷民眾的醫療問題,請交通
   部等多加協助。
 五、本人在八月二十五日巡視花蓮地區時,對該地區因碧利斯颱風所受的
   損害,提出幾點救助意見。今天研考會彙整了內政部等相關機關的辦
   理情形,部分項目已有具體成效,繼續追蹤各案仍希望各主辦機關加
   強辦理。
 六、最近騎樓縱火等案件頻傳,造成受害民眾重大損失。本人在上次院會
   中已提請消防署、警政署會同注意防範,希望儘速研擬有效辦法,加
   強防杜此類危害公共安全的犯行發生。
 七、立法院下一會期將於九月十五日開議,本院除將向立法院提出施政報
   告及接受總質詢外,最重要的是對下一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審查
   與質詢。在此期間,希望各位首長除絕對必要外不要出國,即使出國
   亦請儘量把時間縮短,以便審查總預算案時能親自出席說明。
 討論事項
一、教育部擬具「強迫入學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二、財政部擬具「信用合作社法」等五項法案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魏秘
  書長啟林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信用合作社法」、「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管理
     外匯條例」、「菸酒稅法」等五項法案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通過
     ,送請立法院審議。
三、財政部擬具「印花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魏秘書長啟林等審查整
  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四、經濟部擬具「貿易法」等六項法案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核轉立法院
  審議案。
  決議:「貿易法」、「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商業登記法」、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
     著作權仲介團體條例」等六項法案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通過,送
     請立法院審議。
五、經濟部擬具「度量衡法」修正草案,經魏秘書長啟林等審查整理竣事,
  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六、本院農業委員會擬具「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等三項法案之部分條文修
  正草案,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水土保持法」及「森林法」等三項
     法案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七、本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擬具「技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核轉立法院
  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八、教育部擬具「大學法」、「私立學校法」二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社會
  教育法」第八條、第十四條條文再修正草案,經黃政務委員榮村等審查
  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修正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修正之點:「私立學校法」第七十九條之一末句修正為「由教育
      部會同相關業務主管機關定之。」
九、財政部擬具「關稅法」修正草案,經魏秘書長啟林等審查整理竣事,請
  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十、內政部擬具「警察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
  經酌予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十一、內政部函請撤回前送請立法院審議之「行政區劃法」草案,請核議案
  。
  決議:通過,由院函立法院撤回該草案。
十二、本院原住民委員會擬具「原住民身分認定條例」草案,經蔡政務委員
  清彥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十三、經濟部擬具「商品檢驗法」修正草案,經魏秘書長啟林等審查整理竣
  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並將前送修正草案撤回。
 任免事項
一、院長提議:國防部常務次長海軍中將方壽祿另有任用,應予免職;任命
  海軍中將高 揚為國防部常務次長。(均溯自八十九年九月一日生效)
  決議:通過。
二、院長提議:特派王 飛為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委員並指定為主任委員。
  決議:通過。
三、院長提議:本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單 驥辭職已准,應予免職。
  決議:通過。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