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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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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第2883次院會決議

日期:93-04-05

院 長 提 示: 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二十四日第二八八三次會議 一、由於此次總統大選差距太小,引發全面重新驗票之爭議,修正「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讓「行政驗票合法化」是解決目前大選爭議最快速的合法途徑;至在野黨要求總統發布緊急命令以進行行政驗票,依法仍必需經過行政院院會通過後,才能咨請 總統發布,其所須時間並不會少於修法的期程。據中選會黃主委估計,在立法院完成「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的修正,咨請 總統公布後,中選會所需的準備,包括驗票日的訂定及地點的選定,以及相關選務人員的召集等事項,應該可以在五天之內完成,隨即在一天內驗畢。請法務部陳部長、中選會黃主委及發言人在院會後的記者會上,或安排參加媒體專訪,積極表達政府的立場,並化解外界的疑慮,務使驗票工作的過程精緻、公平、透明及合法。 二、國家元首受到槍擊,這是多麼重大的事情,現在因為大選而被人塑造成為好像是作弊。陳總統的個性大家都知道,他辦事很積極,有時候也很靈活,但這麼久我沒發現過他會作弊。因此他覺得受到很大的污辱,很傷心。此事人證、物證俱在,刑事警察局、地檢署、奇美醫院、國安局都在不同時間,個別開了許多次的記者會說明。公務員都是依法行政,哪一個公務員願意幫忙政治人物作弊,自己擔負法律責任?所以,有關槍擊案外界的謠言實在不可思議,令我們很遺憾。請內政部加強督促警政署,法務部也加強督促檢調單位,全力緝兇,儘速破案,使真相早日大白。 三、今天是總統大選投票之後的第一次院會,籌辦大選很辛苦,不管是中選會,法務部,內政部還有相關部會,像國防、外交、兩岸,以及相關的政務委員、秘書長,對應變處理都非常辛苦,我要藉此機會向大家表達萬分的感謝。   政務官為所屬政黨的政策辯護,這是民主政治的常態。這次陳總統跟呂副總統勝選的因素固然很多,但如果行政團隊沒有好的政績,就得不到人民的信任。所以此次勝選也等於對我們行政團隊的肯定,表示我們這段期間的努力有成果,政績受到人民肯定。本人要代表陳總統、呂副總統,在此對大家這幾年的辛苦表達感謝。 報告事項 一、中央選舉委員會、內政部、法務部分別陳報「第十一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暨公投投票案」之選務工作報告、治安維護工作報告、檢察及調查機關選舉查察工作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准予備查。   院長提示: (一)經過激烈的競選,三二0總統大選及公投的投開票作業,已於上週六(三月二十日)晚間九時三十五分完成計票作業。錫堃對於內政部余部長、法務部陳部長、中選會黃主委在此期間的用心督導與策劃,以及所有選務、檢調、電力、通訊及警察人員的辛勞,要再次表達深切的感謝與慰勉之意。 (二)本次選舉與公投雖然已經結束,但在選舉進行的過程中及事後的因應作為,仍有許多值得檢討改進的空間,以下幾點意見,請相關部會確實辦理: 1、由於本次選舉勝負差距太小,引發部分民眾質疑選舉結果的公正性,並提出全面重新驗票的建議。為化解紛爭,建構可長可久的選舉制度,行政院已經與立法院執政黨團協調溝通,並由黨團提案修正「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請中選會立即做好作業規劃與準備,全力配合辦理。至於封存選票的安全,也請內政部加強警力保護。 2、開票後,少數媒體對於本次總統大選有報導不公或不實的情事,請新聞局參照SARS期間的媒體應對模式,即刻建立單一窗口,每天定期邀集相關部會舉行聯合記者會,針對相關不實報導,務必在第一時間澄清說明,以正視聽。 3、本次總統選舉投票前一日所發生的陳總統及呂副總統遭槍擊案件,備受國人關切。請檢察總長召集治安機關,全力緝兇,務必於最短的時間內查明案情。同時,在不牴觸偵查不公開的原則下,偵辦過程也應該儘量透明、公開,以避免不必要的猜測。 4、對於本次選後的群眾抗爭活動,內政部及有關單位應該秉持「柔性處理」原則,隨時掌握動態,嚴密警力部署,防處突發事故。同時,也應當加強警察同仁的防護裝備與適度的調節體力,務必維護其值勤的安全。 5、台灣經濟的基本面良好,為避免此次抗爭事件影響經濟發展,請財政部與中央銀行密切注意股匯市的穩定,並請經濟部與公平會注意物價的平穩。 6、請中選會積極檢討本次選務作業的缺失,於二個月內,完成相關法規與作業規範的修正,務使未來的選務作業能夠盡善盡美。至於「出口民調」可能干擾選務作業,並影響選舉結果的安定性,請內政部廣邀各界,聽取意見並研議處理方案。 (三)本次公投能夠順利完成,顯示台灣民主政治的深化已經跨出關鍵的第一步。雖然投票結果,投票人數未達通過門檻,殊為可惜,但我們也看到了七百四十多萬的台灣人民,勇敢站出來表達追求和平的意志與決心,同時也讓對岸及國際社會瞭解台灣社會的主流民意取向。請國防部、陸委會和相關機關再就議題的內涵廣為宣傳,讓國人同胞及國際社會更加瞭解本次公投的意義。 (四)至於公投的法律與制度,經過這一次的實際運作,凸顯出現行法令有許多窒礙難行之處。請內政部儘速研議於一個月內提出全盤性的修法報院,並應在二個月內送請立法院審議,讓往後的公民投票制度,能夠真正有效的順利運行。 (五)選舉必然有勝有敗,對於落敗一方及其支持者失落的心情,我們充分理解。但台灣已經是民主法治的國家,不管結果如何,任何有關選舉的爭議,都應以合法的程序尋求解決,而不應以偏激的言詞,激化支持群眾的情緒,進而傷害得來不易的民主成果。錫堃要再次呼籲,值此關鍵的時刻,朝野各政黨的領導人,都應當發揮政治智慧,以國家利益為念,共同扛起責任,建立民主制度,讓國家的經濟可以持續發展,讓族群與社會更加的和諧與安定。 二、本院科技顧問組陳報「縮減數位落差四年計畫(草案)」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准予備查。   院長提示: (一)本計畫的目的在於創造數位機會,提升我國資訊化社會排名至世界前五名。計畫的直接效益,除了可以協助中小企業與傳統產業及新創企業爭取商機、擴增整體營業額至少四百億元之外,還可以帶動資訊服務業商機七十億元以上,並拓展台商八十億元國際市場商機,以及我國參與國際社會的空間。因此,本院同意將「縮減數位落差四年計畫」列為國家重大政策,依據國發計畫滾動式計畫管理的精神,納入「數位台灣計畫」項下,請經濟部、教育部、外交部、研考會詳實編列所需預算,其中部分經費可依規定由公共建設經費支應。 (二)請教育部、經濟部及NICI小組協調相關部會,儘速配合九十四年度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期程,在三月底以前完成計畫書,經科技顧問組初審後,再送請經建會完成先期作業。 三、本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陳報「擴大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情形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准予備查。   院長提示: (一)截至三月十七日,本計畫中央執行部分完工率已經達到百分之八十四,根據各部會的估計,到三月底可完成百分之九十六,充分展現出中央機關的執行魄力與效率,錫堃要再次嘉勉各部會的努力。在地方執行部分,由於研考會對地方政府的積極督導,截至三月十七日完工率為百分之七十一,雖然預估三月底可以完成百分之八十九,但仍與預期有落差,請各部會積極督導協助,務必提高完工率。此外,預算執行率只有百分之四十九,可見各縣市鄉鎮執行單位,督促各承包商趕工,卻延後估驗付款。未來在審核同意補助地方建設預算時,也請將估驗付款的速度納入考慮。 (二)本計畫全案結束後,請經建會及研考會就各機關執行績效,切實加以考核獎懲,同時請各相關機關在審查編列下年度公共建設預算時,將本計畫各機關的規劃執行績效,納為重要參考。 (三)本計畫自去年十月二十二日起,由經建會及相關部會每兩週在院會報告推動情形,有效的督促各機關落實執行,此一模式值得未來推動重大建設的參考。本案仍請各部會繼續加強督導推動,並請經建會每月彙總執行情形及列管機關的管考意見,提書面報告送院核備。 (四)本案發包剩餘款約計五十九億元,已經於二月二十日以前完成核定再運用。運用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運用於原有工程加強加固,約有二十一億元,均以三月底為完工目標。運用於新增辦理之工程約有三十八億元,須在六月十七日前完成。這三十八億元新增工程,應該儘速完成發包,目前完成發包率為百分之三十六,請各部會加速推動辦理。 四、經濟部函送我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簽署之「淨煤及先進發電系統技術合作協定」,請鑒核案。 決定:由院復准備查,並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 討論事項 一、財政部函擬適用免關稅產品項目之低度開發國家範圍,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二、財政部擬具「公益彩券發行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胡政務委員勝正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院長提示: (一)電腦公益彩券自從九十一年初發行以來,至本(九十三)年二月底止,已經核准了六、六三四家經紀商,提供了二九、六○九個工作機會,對於促進弱勢族群永續就業機會,貢獻卓越。同時,彩券的盈餘分配累計數也已經達到五六三億元,對於挹注各地方政府社會福利經費、充實健康保險安全準備及儲備推動國民年金財源均有相當大的助益。錫堃要對財政部及相關單位的配合及努力,給予肯定。 (二)本次財政部參採社會福利團體與各界意見,全面檢討修正本條例,除了擴增彩券監理委員會的成員,納入相關學者及社會福利團體代表之外,在地方政府方面,修法後可以成立彩券盈餘管理運用委員會或成立基金,按季公開盈餘的運用情形,以有效建立盈餘運用的監理機制,如此不但可以達成資金運用公開、透明的目標,更符合社會各界的期盼,請財政部積極協調立法院各黨團,儘速完成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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