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第3877次會議
民國112年10月26日
報告事項
一、經濟部陳報「能源轉型成果」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因應國際淨零減碳趨勢,我國首要任務就是要發展具有自主性、低碳性的綠色能源。在穩定供應不缺電的前提下,要讓綠電極大化。截至今(112)年8月,能源轉型所累積的成果,包括風電與光電累積設置量約為13.9GW,已經達到105年1.9GW的7倍;再生能源發電量也由105年的127億度,到今年預估可達275億度,綠電占比高達約10%,大幅改善空污排放,如簡報所示,2016年蔡政府執政至今的空污排放量年減幅達61%,遠高於2008至2016年的8%。能源轉型除了可以減少空污排放,更重要的是以外銷為導向的臺灣產業,綠電更可以協助產業取得碳權,提升國際競爭力,拓展外銷。在此特別感謝經濟部、交通部、環境部、國科會等相關部會的共同努力,讓臺灣在能源轉型能夠有如此豐碩的成果,尤其在能源效率提升的國際評比方面,我國在亞洲僅次於日本,我們也要讓全民瞭解政府所做的努力,更期待企業及民眾一起為能源轉型努力,讓我國的能源轉型更上層樓,因此,包括其他場域空間、基礎建設、綠色金融等亟待解決的其他議題,請各部會持續合作促成。
(三)能源轉型需要民眾、政府、電業、產業共同支持推動,為達成我國能源轉型及淨零轉型的目標,政府將在確保供電穩定,兼顧降低空污與減碳的前提下,持續極大化發展光電場域、離岸風力及前瞻能源,並搭配多元儲能、強化電網韌性等措施,以更務實積極的態度加速潔淨能源發展,逐步達成能源轉型。
討論事項
一、本院人事行政總處簽陳考試院所擬「公務人員協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擬由院與考試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請核議案。
決議:
(一)通過,由院與考試院會銜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本次修法主要為因應公部門勞動關係發展趨勢及回應各界有關公務人員結社訴求,俾使公務人員協會充分發揮積極性功能,促進國家與公務人員間的和諧關係。
(三)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人事總處會同考試院、銓敘部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四)至於明揚大火事件所反映的消防及工廠管理規範必須再做深入的檢討,當中涉及「消防法」及「工廠管理輔導法」之修法,請內政部及經濟部加速辦理,以加強企業對工廠安全管理的責任,確保消防弟兄的安全,儘量減少災害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