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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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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第3497次院會決議

日期:105-04-28
資料來源:綜合業務處

院長提示: 民國105年4月28日第3497次會議
一、104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即將自5月1日開始,財政部近年來積極推動的各項報稅便民措施,已廣受報稅人好評。今年更新增得以「健保卡+密碼」查詢所得、扣除額資料及辦理綜合所得稅網路申報,在此對財政部同仁主動積極提出創新做法表示肯定。
外籍旅客購物退稅新制亦將於5月1日上線,有助提升我國觀光國際競爭力。請財政部協調相關部會就退稅點動線指引、人潮疏散或可能突發狀況等預為因應,提升整體服務品質。
二、在520之前,有關行政院會議議程安排如下:
(一)5月5日為本內閣最後一次報告案及討論案的提出。
(二)5月12日僅安排總辭案,請各位務必親自出席,並著正式服裝參加會後合影。
(三)5月19日停開一次。
三、近來天候異常造成相關農損情形,請農委會現勘後視需要提供必要的經費補助,相信接任政府亦會予以支持。

報告事項
一、勞動部陳報「勞工權益基金-執行與展望」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再過幾天就是五一勞動節,除勞動部已於日前舉辦頒獎典禮表揚模範勞工外,在此先向終年辛勤工作、勞苦功高的勞工朋友們,表達最高的敬意與感謝。
(三)勞工是經濟發展最重要的基礎,保障勞工應有權益,一向是政府的施政重點。政府自98年5月1日正式啟動勞工權益基金措施,執行7年來已提供1萬5,149件勞工訴訟扶助,為勞工朋友爭取逾20億元救濟金額,績效值得肯定。
(四)政府極為重視勞資關係的穩定與和諧,設立勞動權益基金並非鼓勵勞工興訟,而是勞工有必要訴訟時提供扶助,展現政府守護勞工應有權益之決心,對勞工具有安心的作用,請持續推動。此外,勞資爭議處理機制的目的是為保障勞工權益,穩定勞動關係,更重要的是在發生爭議之初即能以調解等方式解決爭議,以降低勞資爭議案件的訴訟比例,維繫勞資整體關係,爰請勞動部併同前述各階段之作為,全盤檢討現行勞工權益保障機制。
(五)勞工權益的維護,有賴各界的支持,才能真正達到勞資雙贏的目的,在此感謝大家所貢獻的每一份心力,也要感謝所有參與提供法律協助的律師或志工,不計酬勞,奉獻己力承擔社會責任,實踐政府維護勞工權益的決心與承諾。
二、經濟部陳報「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執行情形」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是一跨部會跨年度編列660億元預算之重大計畫,需要中央與地方共同鼎力合作,執行迄今已有良好成效,值得肯定。請經濟部持續協同各部會積極推動,並請地方政府配合辦理縣市管河川、區域排水、都市雨水下水道等工作,另農委會亦應賡續執行水土保持、林班地治山防洪、農田排水等業務,以降低各地區淹水災害。
(三)為擴大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成果,本計畫後續除強化科技防災之應用外,考量流域治理工程極具專業深度,為爭取民眾支持,以利工程推動,請經濟部水利署加強與在地居民及NGO團體的溝通,強化民眾對該署專業的信任,以降低對工程進行的干擾或土地徵收的阻力,加速計畫執行。另對經濟部水利署近年來的辛勞,在此亦表示肯定之意。
三、內政部、經濟部分別陳報「105年防汛及颱風季節防救災整備工作」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時序即將進入5月汛期,請各防救災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確實做好各項防汛整備工作,特別要做好水利構造物檢查及測試,隨時注意氣象預警,若有致災可能,要隨時動員應變,以期在災害來臨時,能確保生命財產安全。
(三)內政部所建置的防救災雲端系統(EMIC),是鏈結中央及地方防災資訊重要平臺,請務必確保系統的穩定與正常運作,並強化系統功能,以發揮預期的應變效能。
(四)黑鷹直升機隊已經成軍,請內政部儘速完成各項應勤前的整備工作,以隨時投入救災行動。
(五)汛期間除需強化防汛工作外,也請自來水公司注意自來水供水問題,務必加強取水口的疏通及水質濁度因應作業,以維持穩定的自來水供水品質,讓民眾安心。

討論事項
一、財政部擬具「所得稅法」第43條之3、第43條之4修正草案,經林政務委員祖嘉等審查修正為「所得稅法」第43條之3、第43條之4、第126條修正草案,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巴拿馬文件」曝光後,國際間極為關注企業不當避稅的議題。維護租稅公平及避免企業不當避稅,已是國際稅制發展趨勢,財政部擬具本修正草案,建立受控外國公司(CFC)及實際管理處所(PEM)在我國境內之企業等反避稅制度,有助建全稅制、維護租稅公平及保障企業權益。請財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三)由於過去戒急用忍政策的歷史背景,有企業先設立境外公司再赴中國大陸投資,為儘量降低反避稅制度對這些臺商企業之影響,因此,本修正草案已定明其施行日期由本院視兩岸租稅協議執行情形,以及相關配套、宣導措施之辦理情形後定之。這部分請財政部、經濟部等相關部會加強對外溝通說明,化解各界疑慮,以利反避稅制度順利推動。

二、財政部擬具「菸酒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蔡政務委員玉玲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隨著網路科技的發展及進步,民眾於網路上的交易行為,可透過追蹤控管,辨識購買者或受讓者年齡。財政部參考國際作法提出「菸酒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訂定配套管控措施,開放以電子購物方式販酒,防止兒少藉此方式取得酒品,應能有效保障兒少健康權益。開放以電子購物方式販酒,初期先以小範圍開放,再依據管制措施執行情形檢討評估後,逐步研議調整開放範圍。
(三)在提倡網路普及的同時,政府更應致力於提升網路交易的便利性。惟為降低外界對開放以電子購物方式販酒將造成民眾飲酒情形更為浮濫之疑慮,除請財政部加強對外說明電子管控措施外,並說明透過網路大數據分析,更能瞭解購買者的行為背景,做為未來研訂相關措施之參考。另請內政部、衛福部、教育部持續精進防制酒駕、酒癮及兒少購酒等相關防制措施,俾共同維護國人健康與安全。
(四)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財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三、內政部函擬廢止「公葬條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廢止。

四、褒揚臺南文史耆宿、臺灣重要本土文物蒐藏家故黃天橫先生案。
決議:通過,呈請總統明令褒揚。

五、褒揚景文科技大學董事長故張文雄先生案。
決議:通過,呈請總統明令褒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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