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提示:
民國115年1月22日第3987次會議
一、雖然今天鄭副院長因另有要公未能出席院會,但我們仍要在今天院會為鄭副院長及楊珍妮政委所帶領的國家談判團隊表達感謝之意。經過長達9個多月與美方持續的磋商會談,我們與美方終於完成關稅談判協議,並正式簽署備忘錄。這段期間為了讓我們有更充足的談判條件,不僅各部會首長積極召開會議研商,相關同仁也積極備妥充分的資料,都相當辛苦,尤其經貿談判辦公室包括楊政委在內的所有同仁,可說是日以繼夜的工作,備極辛勞。
目前臺美關稅談判除了已達成階段性成果外,未來還有「臺美對等貿易協定(ART)」的簽署,以及國會程序的完備,都有待我們繼續努力,請大家再一起加油。
二、基隆一位消防弟兄在火場為了援救受困民眾而殉職,我萬般不捨並深感遺憾。除了內政部馬次長已向我做了初步的說明,後續也請內政部劉部長及消防署要能全盤瞭解整個救援狀況,消防弟兄們在救援過程中,為了保護國人生命及財產安全所盡的努力,也應適時向國人說明。
三、日前日本阿蘇火山觀光直升機發生事故,很遺憾的當中有兩位臺灣遊客,日本政府在第一時間即展開全面救援,外交部也與其保持密切的聯繫持續關注後續發展外,同時已安排家屬赴日實地瞭解,請外交部要全力協助。
四、為了因應民眾春節期間的醫療需求,衛福部已記取過去的經驗,提前部署春節期間急診醫療量能,並成立輕急症中心,透過中央、地方與醫療院所一起合作努力,讓國人有個平安健康的春節。當然,藥品的穩定供應也是當中重要的一環,近日傳出降血壓藥及抗凝血藥品有供應短缺的情形,由於攸關國人的健康,請衛福部積極協調國內外大型藥廠持續供應,確保藥局能夠穩定供藥,以滿足國人用藥需求,並請衛福部及早啟動各種預防機制(如專案輸入等),有效因應,務必確保藥品穩定供應,不能有任何的差錯,必要時也請陳時中政委予以協助。至於衛福部石部長提及藥商未依規定時程提前通報,除請衛福部要再次強力要求外,也須依法予以處置。
報告事項
一、文化部、客家委員會及運動部分別陳報「文化幣、客家幣、運動幣之執行規劃及成效」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為鼓勵青少年踴躍參與藝文、運動等休閒活動,並促進相關產業發展,文化部於112年開始發行文化幣,臺灣成為亞洲第一個推動文化禮金政策的國家,客委會也於114年8月推動客家幣,運動部亦將於今(115)年將「青春動滋券」轉型為「運動幣」,並擴大發放對象。
(三)文化幣從112年開辦,發放對象是18歲至21歲的青年;113年擴大發放16歲至22歲青年,114年更向下延伸,新增13歲至15歲每人600點;今年全面擴大為13歲至22歲每人1,200點,發放對象從國中生到大學生共計203.6萬人。今年從1月1號起開始發放,19天即有超過4成符合資格的青年朋友領取(人數達81.4萬人),可見推動成效非常良好,後續請文化部積極辦理,並結合110處文化基地,鼓勵青少年寒假期間善用文化幣,參與更多元的文化探索,促進推動各種文化的深耕。
(四)客家幣是賴總統「客家六箭」當中的重要措施之一,透過發放客家幣,鼓勵民眾走入客庄,體驗豐富的客家語言、文化和美食,營造實際的「講客生活圈」,目前已經發放28萬1,922份(發放對象包括通過客語認證、客語家庭及18歲到49歲國民),可使用到今年6月30日,請持有客家幣的朋友可以探索客家,更親近各種客家環境。另外,還特別保留2,800份,提供給通過今年客語認證的夥伴領取,藉此鼓勵大家「學客語,遊客庄」。去年11月,我曾前往桃園龍潭的特約店家「晴耕雨讀小書院」,當天看到很多在地及外地來訪的客家青年朋友們,在如此別緻的獨立書店空間閱讀、交流,客語在相當靜謐的環境中流動,感覺相當親切,讓我們見證到青年返鄉實現夢想的成功案例,這也正是政府規劃客家幣政策的目標之一,鼓勵客家青年朋友返鄉,在家鄉服務,並讓更多的國人可以深入客家環境。請客委會持續推展,以促進客家語言復振與文化復興,彰顯臺灣客家豐沛的生命力。
(五)運動部為落實全民運動目標,將「運動幣」發放對象,從16歲到22歲的年輕人,擴大為年滿16歲以上的所有國民,發放60萬份500元運動幣,使用於「添裝備、做運動、看比賽」等運動消費,其中「添裝備」,每人最高可抵用200元,讓資源可以平均的被善用,自1月26日起至2月8日止開放登記抽籤,期藉由60萬份的運動幣,能帶動運動產業動能,增加國人行動力,讓運動融入國人日常生活。
(六)上述3項政策,請各部會及地方政府共同支持推廣,尤其教育部可透過學校管道,協助學生瞭解政策內容,期透過政府領頭、民間參與,有效培養全民藝文、運動消費習慣及深耕客家文化,促進整體產業提升。至於臺北市林副市長及新北市朱副市長就擴大客家幣使用範圍及有關促進與臺北市U sports的合作等意見,請客委會、運動部參考。
討論事項
一、衛生福利部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國民年金制度自97年開辦以來,已補足我國社會安全保險制度,讓未能參加軍公教保險、勞保及農保之國民經濟安全,受到基本保障;本次衛福部經多方考量,檢討修正國民年金法,是回應經濟成長、民眾生活需求及物價指數,內容包括調高基本保障額度、強化連動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機制及鬆綁排富門檻,同時刪除強制配偶代繳保費及處罰規定,希望讓弱勢族群能實質分享經濟成長果實,並強化社會保障功能。
(三)本院依照顧國民生活、保護弱勢生計及兼顧國家財政三項原則,上週院會已提出老農津貼修法,今天則進一步提出國民年金法修正案;後續也將在上述原則下,檢視連動的各類福利津貼與補助,以建構更完整的福利制度。另本次國民年金法修正後,所調高之發放額度部分,如要從今(115)年中實施,所需經費需要今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完成法定程序後,再透過追加預算方式編列。因此,也再次籲請立法院,考量民生需求與弱勢福祉,儘速展開總預算審議,並予全力支持,以落實政府對包括國保民眾在內所有國人全面的福利照顧。
(四)本次修法攸關領取國保給付民眾基本的經濟安全與生活保障,請衛福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二、法務部擬具「資恐防制法」修正草案,經林政務委員明昕會同馬政務委員永成等審查整理竣事,並將法案名稱修正為「資助恐怖活動及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擴散防制法」,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為因應國際社會對資助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擴散風險高度重視,並回應亞太防制洗錢組織第三輪相互評鑑所需強化事項,本次修法亦將法案名稱修正為「資助恐怖活動及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擴散防制法」,以提升整體法制架構,並設置資恐及資武擴防制審議會,完善目標性金融制裁及可疑交易申報等制度。另新增條文禁止任何人與經聯合國安理會制裁,且經我國公告禁止或管制貿易之國家或地區從事貿易或貨物交易,全面提升我國打擊資恐及資武擴法制之完整性。
(三)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法務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