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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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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第3498次院會決議

日期:105-05-12
資料來源:綜合業務處

行政院第3498次院會決議 民國105年5月5日
報告事項
一、內政部陳報「安家固園計畫辦理情形」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0206震災之後,國人深感居住環境安全的重要性。在此感謝內政部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及啟動本計畫,展現政府面對現實不逃避的決心。請內政部持續與接任政府溝通,並視執行需要,滾動檢討修正;106年起年度執行計畫仍應報院核定,始得動支經費。
(三)為建置中級精度土壤液化潛勢資料,請地方政府儘速提出中級精度土壤液化潛勢調查計畫,向內政部申請補助,並請經濟部提供專業協助。另請地方政府加強督導地方大型建案或工程的鑽探品質,以進一步建立更細部精確的鑽探資訊。又為兼顧產業發展,請地方政府研議以最有利標方式委託業者執行地質調查鑽探,以促進鑽探技術提升,扶植土壤鑽探產業達到國際水準。
(四)另為提升民眾參與都市更新之意願,本院日前已將「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將都市更新相關條件予以放寬,期能加速推動都市更新。
(五)本計畫的推動是個起點,除請內政部持續加強宣導外,未來仍有賴中央、地方政府與民眾的合作支持,予以落實,以建立長治久安的居住環境。
二、科技部陳報「科技發展施政成果」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科技部(前為國科會)近8年來積極推動全國科技發展,在學術研究、科研人才培育、科學園區聚落,大型共同實驗設施、整合災防能量、推動能源科技、智慧電子等,均有相當亮眼的表現。如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NCDR)在颱風或地震發生時,提供重要的災害應變資訊,或是國家太空中心、臺灣海洋科技研究中心等大型國家實驗室的重要研究成果。在此感謝科技部歷任首長及同仁的努力,也深切期待預計將在今(105)年7-8月間發射的福衛五號衛星能順利成功。
(三)由於我國正面臨極大的產業轉型壓力,科技部應與經濟部充分合作,確實發揮學界能量,以協助業界轉型。尤其推動科技發展涉及跨部會業務,請科技部持續發揮「觸媒」的角色,讓產學鏈結能更為完整。
(四)科技部規劃在今年第4季召開第10次全國科學技術會議,擘劃下一個4年國家科技發展計畫,所規劃的三大面向、五大議題,希望不僅能延續過去努力的成果,也能契合當前社會發展的需求。
三、國家發展委員會陳報「國家建設八年施政-檢視績效、策勵未來」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回顧過去8年,臺灣面臨內外在環境的嚴峻挑戰,包括全球金融海嘯、歐債危機相繼爆發,加上國內面臨高齡化、少子女化與產業結構調整不易等諸多問題。政府除致力穩定經濟外,並持續深化經濟發展、社會公義、環境永續、兩岸交流與國際參與等面向之改革,為增進全民福祉努力不懈,並在相關國際評比有亮眼的表現。為此,特別在今天的行政院會議安排國發會提出「國家建設八年施政」報告,總結各部會過去8年的施政成果,並對各部會所做的努力,表達最深的感謝。
(三)另請各部會就520重要交接業務積極與接任政府內定首長聯繫,提供相關政策資料及進行業務交接簡報或專題座談會等事宜,期透過圓滿的交接,讓接任政府能延續過去成功的政策,並在既有的施政成果上持續精進。
討論事項
一、國防部擬具「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3條、第22條修正草案,經林政務委員政則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國防部自85年起, 20年來已先後完成52處眷村改建,安置近7萬眷戶,已具成效。為配合司法院釋字第727號解釋,衡平不同意改建眷戶之法益,爰擬具本修正草案,確屬必要。
(三)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國防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二、本院農業委員會擬具「動物用藥品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林政務委員祖嘉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本次修法三大重點包括:(一)讓無動物用藥品製造廠之生技業者可申請取得動物用藥品製造許可證(即廠證分離)、(二)強化動物用藥品管理機制、(三)放寬便民措施,將有助國內生技產業進一步發展。
(三)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農委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協調溝通,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擬具「電子通訊傳播法」、「電信基礎設施與資源管理法」、「電信事業法」、「有線多頻道平臺服務管理條例」及「無線廣播電視事業與頻道服務提供事業管理條例」等5草案,經蔡政務委員玉玲及鐘政務委員嘉德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鑑於我國當前電子通訊環境已不符產業發展所需,今天通過的匯流五法,為未來的電子通訊傳播產業建置前瞻性的法規基礎環境,具有劃時代的重要意義。在此感謝蔡政務委員玉玲、鐘政務委員嘉德,以及通傳會石主任委員及相關部會所有同仁的努力。並請石主任委員積極向接任政府說明本案的重要性,爭取各界的支持,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三)由於匯流五法涉及通訊傳播相關機關之職掌,為期集中力量統籌辦理,請杜副院長邀集蔡政務委員、鐘政務委員及通傳會石主任委員於兩週內研議在本院國家資訊通信推動小組(NICI)架構下,先成立院層級之任務編組,除專責處理匯流五法跨部會溝通協調事項,並負責規劃未來中長期的組織調整架構,以強化相關通訊傳播產業的整體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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