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提示:
民國115年4月9日第3997次會議
為因應中東情勢,各部會全員動起來,不論是研商對策,或是積極實地查訪,協調原物料供應商調度等,即使是休假期間也未曾稍有停歇,就是為了要讓國人能夠安心,無後顧之憂。
尤其是攸關國人日常所需的塑膠袋,經濟部之前即請上游的中油公司及台塑公司擴大生產原料,也將在明(10)日供應給中游的加工業者,廠商亦隨即在本週六、日(11、12日)加緊趕工,12日之後就會有成品可以在大賣場、商家鋪貨,因此,請經濟部再緊盯時程,當中不能有任何的落差,屆時可順利滿足市場上的需求。
同時我們也要呼籲國人,市場的供應量其實是足夠的,實毋需再額外囤貨。此外,瀝青部分,除了原料採購品項務必做到「穩定、合法、合規」外,包括中油及台塑化的產品也需要優先供應國內,至於當中增產、比例的調整等,請經濟部與中油、台塑化協調,必須有利國內市場。也請陳金德政委協助瞭解當前業界所面臨的問題及所需的協助,及時調整相關的策略。
另為了穩定市場的秩序,經濟部、法務部、公平會、財政部、農業部、行政院消保處已組成跨部會的「物價聯合稽查小組」,也分赴各地傳統市場、大賣場、夜市進行聯合稽查,查察有無囤積原物料、有無異常囤貨及聯合漲價等不法行為,其中法務部調查局動用全國各調查處站,即使是清明連假期間,也持續派員訪查國內主要石化原料公司及塑膠產業盤商,調查石化原料上中下游價格的變動,以及塑膠原料進銷等各項供應量。至昨日(8)日為止,動員的調查官有1,079人次,稽查大中盤商、賣場及攤商有734家,受訪查廠商、攤商有978人次,在此也特別感謝法務部調查局、地檢署、公平會,及各部會同仁,為維持物價穩定、守護民生安定的付出,也請大家繼續努力。最後,我們更期待國際局勢能早日平息下來,讓國人生活秩序也能夠恢復到往常一樣。
報告事項
一、經濟部陳報「0404豪雨及供水情勢」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面對極端氣候變遷帶來極端的挑戰,降雨量時而寡時而均,經濟部近日就同時開設了抗旱小組與防災的應變小組中心。但為使國人免於淹水、缺水之苦,並維持生態永續發展的目標,行政院會持續大力推動各項治水工程。上週4月4日連假期間豪雨導致苗栗傳出多處淹水災情,針對約有10戶民宅淹水的苗栗縣中央管河川沙河溪,經濟部已研擬淹水改善對策,以橋梁改建、清淤與河道整理,提升通洪能力,要讓沿岸居民晴天雨天都能安心。
(三)此外,透過106-114年前瞻基礎建設所推動的諸多防洪排水改善工程,如苗栗縣竹南地區灰寮溝等相關排水投入約8.3億元;新竹縣新豐溪及上坑排水投入3.9億元;於臺中沙鹿區等相關排水,投入約19億元。大部分的淹水地區都能在2小時內退水,正是近年來推動系統性治水逐步展現的成效。
(四)未來,我們更要朝向最小淹水面積、最快退水時間及最高安全標準3項目標前進,因此,就縣市管河川部分,行政院已核定4年1千億治水計畫,並且今年度也已編列147億元預算送立法院審議。我們依然期盼相關計畫預算,立法院能儘速審議、儘速通過,讓中央及地方政府能即時應對氣候變遷帶來挑戰。
(五)另外,4月2日至4月9日這波鋒面,雖有造成災情,但也為主要水庫集水區帶來1億9千萬噸以上的水量,中北部桃園石門、新竹寶山及寶二、苗栗永和山、臺中鯉魚潭及德基等水庫的蓄水量均有回升,南部則尚持平,水情雖稍有改善,但仍須全面節約用水。
(六)目前最新的水情燈號,新竹地區仍維持減壓供水黃燈、臺中地區為水情提醒綠燈。考量後續梅雨仍有不確定性,請經濟部持續與國科會、農業部及地方政府密切合作,加強調度,產業及農業必須共同節省用水,以達成6月底前民生不進入分區供水,產業生產穩定不受影響之目標,並讓農業一期稻作可順利完成。
(七)此外,這波的降雨後,農業部也監測到合歡溪上游形成新的堰塞湖,雖然初步監測的蓄水量不大,且已自然溢流,根據方才農業部的簡報,目前自崩塌處至下游木蘭橋約14公里範圍內,合歡溪兩岸也尚無住戶及耕作地等急迫性保全對象,但仍請農業部持續監測,並採取後續應變作為,與地方政府積極保持密切的聯繫,確保國人安全。
討論事項
一、環境部擬具「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及「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陳政務委員金德會同林政務委員明昕等審查整理竣事,並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法案名稱修正為「資源循環推動法」,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面對全球資源有限性與環境永續的挑戰,我國正積極推動雙軸轉型,建構循環治理的綠色成長模式。環境部此次推動「環境雙法」修正,一方面遏止廢棄物非法棄置,一方面促進循環經濟發展,從產業、環境及社會等多面向整體推動。
(三)首先,為實現「最大化資源循環效益、最小化廢棄物最終處理」目標,此次修法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朝向國際趨勢的「資源循環推動法」進行修正,包括增訂中央有關機關應推動資源循環及其權責事項;規劃產品及營建工程之綠色設計原則,並打造綠色台灣品牌「Green Made in Taiwan」(gMIT);以及運用循環標誌、循環採購等途徑,並確保台灣關鍵資源供應,建立資源循環推動環境與完善法制,建構循環經濟願景。
(四)而「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則是強化從產源至最終使用者的全流向管理機制,透過建立債權保全程序及加重刑責,以遏止任意棄置廢棄物的不法行為,實踐環境正義。
(五)此次「環境雙法」之修法,有激勵轉型,也有嚴謹管理,「有棍子,也有胡蘿蔔」。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環境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並請環境部邀集經濟部、內政部及農業部等相關機關及業者,積極推動後續授權法規命令,以期本法修正公布後可儘速完成相關法制及配套工作,具體回應社會各界期待。
二、勞動部擬具「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陳政務委員時中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為健全我國就業服務體制,落實國際公約內容,讓我國產品在全球供應鏈的信任度更加提升,勞動部此次修正就業服務法,明定雇主及仲介在招募、僱用或從事就業服務業務時,不得有留置求職人或員工身分證明相關文件、侵占財物或收取保證金等情事,違者均有相關罰則。這項修法更能確保勞工持有證明文件的自主性,強化勞動權益保障,讓本國勞工朋友及外籍移工們能更安心就業。
(三)提升勞動人權保障是國際趨勢,也是普世價值,相信朝野各界都會有所共識,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勞動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