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事項
一、本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編具「長於院會及巡視提示事項各機關辦理情
形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准予備查。
二、財政部函送「中馬(馬其頓)關務合作協定」,請鑒核案。
決定:由院復准備查,並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
三、本院主計處簽報「公元兩千年資訊年序危機緊急應變方案」賡續辦理情
形,請鑒核案。
決定:准予備查。
院長提示:
(一)主計處的報告說明了為因應Y2K年序危機,本院列管的各項清
查、修改及測試等工作,大致已依方案所訂時程如期完成,值得欣
慰,楊政務委員、黃政務委員的辛苦督導,主計處以及相關單位同
仁的努力執行,一併在此表示肯定與慰勉。
(二)Y2K資訊年序危機,世界各國莫不視為世紀的大危機,也是邁
入資訊化新世紀面臨的第一個挑戰,若能因應得宜,不但可以確保
民眾生命財產的安全,並能增加民眾對政府應變能力的信心。因此
,希望各主管機關再加強下列幾點工作:
1、若干非列管項目,但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的產業,亦可能因Y2
K問題而影響社會大眾安全或造成不便,請各主管機關及專案小組
全面檢視此類未列管項目,並協助民間企業及早檢討因應。
2、請內政部在現行災害防救體系下,研擬建立Y2K災害防救體系
,各主管機關並應擬定防救計畫,加強防救演練。
3、請新聞局加強宣導政府因應Y2K的成效,以及各體系及行業完
成修改測試的情形,俾使民眾瞭解年序危機固然應予重視,但毋需
過度恐慌疑慮。
四、外交部函送「中華民國政府與聖多美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國政府間有關核
發兩國持外交、公務暨普通護照人士簽證協定」,請鑒核案。
決定:由院復准備查,並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
討論事項
一、法務部擬具「民法親屬編暨其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有關夫妻財
產制部分),經陳政務委員健民等審查整理竣事,擬由院函請司法院會銜
送請立法院審議,請核議案。
決議:通過,由院與司法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
院長提示:此次民法親屬編的修正,係對夫妻法定財產制作重大變革,
將原定的聯合財產制全面廢棄,改以分別財產制為法定財產制之基本
型態,確立夫妻於婚姻關係中具有相等之獨立人格與經濟自主權的觀
念,肯定家事勞動價值,落實剩餘財產之分配等等,對家庭及社會的
影響相當深遠。本法案與司法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後,希望法務部
能積極與立法院溝通協調,俾順利完成修法程序,也希望法務部及本
院新聞局廣為宣導,協助民眾早日瞭解,使法律規範與社會脈動確實
銜接。
二、交通部擬具「鐵路法」第四十二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核轉
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修正通過,送請立法院併案審議。
修正之點:第四十三條第二項修正為「民營鐵路之會計制度,由民
營鐵路機構依相關法令、會計制度規範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擬訂
,報交通部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