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提示:
民國114年8月21日第3966次會議
今天院會安排了兩項攸關明(115)年度國家社會整體發展的討論案,包括明年度的施政計畫及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其中施政計畫由行政院所屬31個部會(包括即將成立的運動部)共同訂定了221項施政目標及1201項福國利民的重要計畫。當中除了各項延續性的跨年度計畫外,也包括符合產業發展趨勢所提的「AI新十大建設」,或是因應極端氣候的整體性治水計畫,以及國人持續關注的強化打詐等。請各部會要清楚掌握整體的施政方向,依循預算逐一落實,國人也才會全力支持。因此,各項計畫的執行都必須展現「效率」及「效力」;尤其每一筆預算的執行都要有嚴謹的考核,絕不容許任何的浪費或是不法的行為,否則何以面對國人的期許,在此也請中央地方政府及全體公務同仁一起努力,實踐施政目標,為人民謀求更大的福祉。
報告事項
一、本院主計總處陳報「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報告,請鑒核案。
決定:
(一)准予備查。
(二)依照最新修正公布之財政收支劃分法,中央增加釋出財源高達4,165億元,造成重大財政缺口,在事權分配未併同檢討前,必須透過調整支出結構與舉債等方式予以彌補。
(三)除財劃法修正大幅影響中央稅收分成外,115年度總預算案同時更面臨美國新關稅等政策重塑全球經貿版圖,加上地緣政治風險及AI科技創新,以及人口高齡化、少子女化,同時要因應極端氣候,需持續強化河川整治系統性治水等重大挑戰,歲出仍納編國家發展所需各項重要政事支出,以持續推動福國利民政策,提升臺灣經濟、照顧人民、確保國家安全,因此編列3兆350億元,較114年度2兆9,250億元,微幅增加1,100億元(增幅約3.8%),另115年度編列歲入2兆8,623億元,較114年度3兆1,648億元明顯大幅降低3,025億元,歲入減幅約9.6%。
(四)請各部會首長務必確實掌握各項施政重點,嫻熟部會計畫及預算編列內容,對外要能清楚論述說明,主動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及委員溝通,爭取各界及國會最大支持,避免如同今年度的預算遭重大刪減、凍結,影響年度施政。
討論事項
一、本院主計總處編具「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暨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請各部會配合審議時程,積極與立法院溝通協調,讓本預算案能順利通過。
二、本院主計總處編具「中央政府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預算案」,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今年7月的丹娜絲颱風及0728開始的西南氣流所引發的各地連日大雨,造成中南部許多縣市連貫性重大災情。為加速推動復原重建工作,本院已於8月7日將「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感謝立法院支持,迅速於8月15日三讀通過,並經總統8月19日公布。
(三)今日本院依特別條例規定提出特別預算案,編列經費600億元,將擴大資源,於房屋、農業、電力、通信、水利、交通(道路修繕復原)、環境衛生、產業支持等方面,協助民眾重建家園,修復基礎設施並復甦生產活動。
(四)本特別預算案通過後,將在第一時間送至立法院,請相關機關配合審議時程,積極與立法院溝通協調,加強對外說明,爭取各界支持,讓本特別預算案能在最短時間內順利通過,民眾生活儘速重回常軌。
(五)至於桃園市蘇副市長及臺南市黃市長所提加強太陽光電業者有關毀損設施回收責任等意見,也請環境部做必要檢討。
三、國家發展委員會簽陳「行政院115年度施政計畫(草案)」,請核議案。
決議:
(一)通過,併同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函送立法院。
(二)本院115年度施政計畫係各機關配合國家發展需要,將總統治國理念及本院施政方針,轉化為具體政策與計畫,並務實編列相關預算,請行政團隊務必全力落實執行,展現施政績效。
(三)面對全球政經局勢變化、地緣政治風險遽增、產業供應鏈重塑及人工智慧科技日新月異等挑戰,行政團隊必須以積極行動、創新思維,推動各項普惠大眾,有利國家向上發展的施政;並以體現智慧產業策略,打造「AI影響力大國」、驅動臺灣產業大躍進為目標,奠定臺灣邁向繁榮永續發展的根基。
四、經濟部擬具「企業併購法」第44條之2、第52條之1、第54條修正草案,經劉政務委員鏡清等審查整理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本次修法放寬公司併購課稅之規定,被收購公司股東取得收購公司股份應繳納之證券交易所得稅,可選擇在未來實際轉讓時再予課徵,以鼓勵企業整合籌組產業控股公司,有助活絡我國產業發展,提升國際競爭力。
(三)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經濟部、國發會及財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