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12)日表示,2010年3月31日朱立倫在當行政院副院長時,在「行政院節能減碳委員會議」中明確裁示:「目前台電公司已提報之火力電廠汰舊換新計畫,請經建會儘速審議,並協調相關部會解決遭遇問題。」而台電公司在該次會議所提出之簡報即把深澳電廠/林口電廠/大林電廠/通霄電廠等均列為「進行中之屆齡汰舊換新計畫」,新北市政府卻發新聞稿指出深澳電廠已經不再發電,根本不在會議討論範圍,此實為混淆視聽。
行政院指出,2010年朱立倫當副院長時,深澳電廠更新計畫尚且編列了3.8億元的經費,2011、2012年也繼續再編2.2億及5.2億元的更新經費,且列為行政院管制的重要計畫,這些都是網路公開即可查到的資訊,這也代表深澳電廠在國民黨執政時期、民進黨執政時期,都是國家能源政策中的一環,而今新北市政府卻選擇性誤導大眾,這是不對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