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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資(警)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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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活、生鮮或冷藏牡蠣(蠔、蚵),請確認來貨是否受輸入管制,俾維自身權益

日期:114-05-20

基隆關表示,為確保進口活、生鮮或冷藏牡蠣(蠔、蚵)能順利通關,業者於進口前務必詳加確認來貨的規格(如殼長)及學名,以辨明來貨是否受輸入管制。部分牡蠣輸入涉及野生動物保育法(下稱野保法)管制,若未事先取得海域野生動物保育之中央主管機關海洋委員會(下稱海委會)同意文件逕行報運進口,恐涉該法違章並導致貨物無法通關,影響自身權益。

基隆關說明,海關執行邊境查驗,依循的不限於貿易法規,亦包含其他相關法令輸入管制要求。針對進口活、生鮮或冷藏牡蠣(蠔、蚵),除依殼長大小歸列不同貨品分類號列並適用相對應的貿易法規輸入管制外,倘該物種亦屬野保法適用範疇,則輸入該物種須同時符合貿易法規與野保法的雙重管制規定,始得輸入。

基隆關進一步解釋,以殼長小於2公分,貨品分類號列0307.11.10.00-5「牡蠣(蠔、蚵)苗」為例,觀諸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合訂本,在該貨品分類號列(CCC Code)輸入規定欄下雖為空白,然依據該合訂本輸出入規定欄使用說明,輸入野保法列管的海洋野生動物,屬「其他相關輸入規定」,仍應符合野保法管制規定方可輸入。依據野保法第24條及「海洋野生動物活體及產製品輸出入審核要點」第2點規定,就海洋野生動物輸入,原則採個案申請同意,例外就特定物種通案核准逕行輸入。目前依海委會公告,「准許輸入一般類海洋野生動物物種名錄」中,牡蠣部分僅載列物種學名「Crassostrea gigas」、「Saccostrea glomerata」。換言之,進口殼長小於2公分的牡蠣苗,除前開二物種外,其他物種仍需向海委會個案申請同意後始得輸入。

基隆關再次強調,業者於報運進口牡蠣前,務必確認來貨規格大小與正確學名,並據實申報,以加快通關時效,並免違章受罰。

業者如對特定牡蠣物種是否屬野保法輸入管制範疇有疑問者,可逕洽海委會海洋保育署或參考其官方網站(網址:https://www.oca.gov.tw「首頁>為您服務>海洋野生動物業務申請」相關說明。倘有進口通關程序上問題,歡迎洽詢基隆關,以確保進口作業順利進行。

聯絡人:八里分關卓先生   電話:(02)86305427 分機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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