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在115年8月26日第1817次委員會議通過,王子娘文教股份有限公司銷售創業貸款課程,在臉書粉絲專頁貼文宣稱「王子娘教您創業登記4個月左右申貸幾乎0利率的400萬創業貸款」,以及在網站刊載該公司代表人兼講師經歷宣稱「輔導超過3000+間企業貸款」,惟查無所稱之具體實績,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服務內容及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4項準用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15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王子娘公司臉書粉絲專頁貼文未有註明所稱幾乎0利率,仍需要符合政府利息補貼的條件,且未提出經過課程指導後有符合廣告宣稱的具體實績;另經查證該公司所提供輔導企業部分名單,均未表示有受該公司或其代表人輔導企業獲得貸款的事實,故上述廣告宣稱已足以引起交易相對人錯誤認知的可能性。
公平會提醒,當民眾選擇購買事業開辦之創業貸款課程時,廣告內容宣稱之講師的輔導貸款經驗及可否透過課程學習取得所宣稱貸款條件,為影響課程交易的決定因素之一,業者登載廣告應與事實相符,以免造成消費者誤認,而因廣告不實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