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在114年7月9日第1759次委員會議通過,酷澎購物網站銷售活性碳濾網商品,廣告圖片及規格與實際商品不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接獲檢舉,案關廣告商品圖片顯示為HEPA濾網及活性碳濾網之組合,規格亦標示為1盒,惟消費者訂購後僅收到1片活性碳濾網。經公平會進行調查後,酷澎公司表示,實際上銷售的商品為單片活性碳濾網,相關資訊係為誤植,是該廣告內容與實際商品不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惟考量廣告期間案關商品僅銷售1件,且經消費者反映後酷澎公司已全額退款,並修改案關廣告內容,違法情節輕微,故予以警示。
公平會提醒業者,製刊廣告時應善盡廣告主的真實表示義務,注意廣告內容的真實性及正確性,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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