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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資(警)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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瞄具商品放大倍率達8倍廣告不實,因錯誤引用原廠資訊遭警示!

日期:114-07-09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公平會在114年7月9日第1759次委員會議通過,酷愛國際有限公司於酷愛官網與露天市集網站銷售「HOLOSUN DRS-TH軍規熱成像夜視+紅點反射式」瞄具商品,廣告刊載「數位放大倍率3× 5× 8×倍」、「放大倍率:高達8倍」,與事實不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表示,上開廣告予人印象為案關瞄具商品具有8倍的放大倍率,但依原廠品牌網頁、產品手冊刊載最高僅為5倍,且業者亦自承係因翻譯自原廠錯誤的產品資訊所致,故案關廣告宣稱與事實不符,足以引起一般大眾對案關商品的品質產生錯誤認知或決定,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考量該業者於上開廣告期間銷售數量甚少,且知悉該廣告宣稱錯誤後,已立即更正,違法情節尚屬輕微,故予以警示。
       公平會呼籲業者,如果廣告內容要引用原廠商品資訊,一定要先查證清楚,並確保與實際情形相符,善盡真實表示原則,才能避免不實刊登而觸法。
(承辦單位:綜合規劃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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