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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資(警)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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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稱專利別大意!專利被撤銷仍登廣告,小心觸法挨罰!

日期:114-08-13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公平會在114年8月13日第1764次委員會議通過,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與巨勝科技有限公司於Yahoo購物中心網站銷售「迪士尼授權正版 Sony Xperia 5 II 5G 繽紛空壓安全手機殼(史迪奇)」商品,廣告刊載已被撤銷之專利證號,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爰予以警示。
       公平會表示本件商品廣告刊載「專利證號:M525603」,予人印象為該商品取得M525603專利證書,且持續有效。惟經公平會調查,該商品雖曾於105年7月11日取得「手機防撞保護套」之中華民國專利證書,但該專利於106年9月30日因舉發審查成立被撤銷,因此該商品早已無專利,卻於撤銷後仍持續於廣告刊載專利證號,與事實明顯不符,而有引起交易相對人錯誤認知或決定之虞,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提醒,廣告中登載專利證號,容易讓消費者認為該商品具有獨創性、新穎性、進步性,品質較有保障,對消費者的交易決定會產生重要影響。因此,業者如果在廣告宣稱取得專利,要持續注意專利期間並確保相關資訊與實際相符,隨時更新相關資訊,以免因內容與事實不符而觸法受罰。
(承辦單位:綜合規劃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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