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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資(警)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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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局與消基會共同公布市售「充電式家用電鑽」商品檢測結果

日期:114-06-12

近年充電式電動手工具因攜帶方便且操作簡單,廣受消費者喜愛。為瞭解市售「充電式家用電鑽」商品之安全性,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113年下半年於實體店面及網路平台購買10件樣品,進行「品質項目」檢測及「標示查核」,檢測結果發現「品質項目」計3件不符合規定,「標示查核」計6件不符合規定。

標準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安全性與標示之正確性,以維護民眾的安全及權益,民眾在選購電動手工具時,應檢視外包裝中文標示的完整性,如廠商名稱、地址、型號及規格(如:電壓及消耗功率)等資訊;使用前,詳細閱讀說明書、警語及使用注意事項。

「充電式家用電鑽」非屬應施檢驗商品範圍,針對「品質項目」不符合之商品(項次1、2、5),已依「消費者保護法」輔導業者停止銷售,現業者均已停止銷售及回收下架;有關「標示查核」不符合之商品(項次2、3、5、6、9、10),已請進口商或製造商所在縣市政府,依「商品標示法」及「電器及電子商品標示基準」要求業者限期改正,現業者均已改正。

標準局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發現不合格者,將依相關法規處理,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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