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函】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消保法字第0910000212號
受文者:○○管理委員會
【主旨】
貴管理委員會函詢「房地買賣契約書特約補充條款及約定專用同意
書之效力及適法性,是否適用定型化契約之相關規定」一案,復如
說明二,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貴管理委員會九十一年二月二日○○○字第二○四四號函辦理。
二、來函所稱企業經營者(建商)與購屋者所使用之「特約補充條款及
約定專用同意書」契約,其效力可參考消費者保護法定型化契約專
節或民法第二四七條之一等規定。至於上述補充條款及同意書是否
有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因本會非該條例之主管部會,
已另案轉請內政部辦理並逕復貴管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