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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條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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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細則第13條、第14條]定型化契約條款是否違反平等互惠原則,除依據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4 條規定為判斷外,亦須依施行細則第13 條規定判斷之。

日期:104-02-10

【釋示要旨】
定型化契約條款是否違反平等互惠原則,除依據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4 條規定為判斷外,亦須依施行細則第13 條規定,斟酌契約之性質、締約目的、全部條款內容、交易習慣及其他情事判斷之。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函
中華民國102 年2 月20 日
院臺消保字第1020010058 號
【主旨】
函詢飯店業者禮券登載「本券一經售出,概不退還」文字是否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11 條平等互惠原則疑義案,復如說明,請查照參考。
【說明】
一、復貴局102 年2 月8 日觀業字第1020003703 號函。
二、按定型化契約條款是否違反平等互惠原則,除依據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14 條規定:「定型化契約條款,有下列情事之ㄧ者,為違反平等互惠原
則:一、當事人間之給付與對待給付顯不相當者。二、消費者應負擔非其所
能控制之風險者。三、消費者違約時,應負擔顯不相當之賠償責任者。四、
其他顯有不利於消費者之情形者。」進行判斷外,亦須依同法第13 條規定,
斟酌契約之性質、締約目的、全部條款內容、交易習慣及其他情事判斷之。
故旨揭函詢事項,宜就個案依前述判斷標準綜合考量,而經濟部函復之內
容,亦得為貴局審認時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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