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18項家庭支持措施,建構職場友善環境,行政院於5月28日院會已通過《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今(11)日行政院院會進一步通過《軍人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同時,考試院今日也召開院會同步通過《公務人員考試法》第4條、第5條、第28條、《公教人員保險法》部分條文及《公務人員任用法》部分條文等3項法案修正草案,卓榮泰院長代表行政院感謝考試院全力協助。
卓院長表示,行政院與考試院今日通過的4項法案,將使全國軍公教同仁與勞工條件一致,0至3歲「育嬰假」將全面升級為0至6歲「育兒假」,育兒留職停薪津貼也將升級為「6+3」,只要雙親都請滿6個月育兒留停津貼,就可額外再請領3個月,合計最多可請領18個月,希望透過此一政策,鼓勵雙親共同照顧子女,達成照顧更平等、職場更友善的目標。
卓院長指出,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國防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黨團溝通,爭取支持,以儘速完成修法程序。
卓院長另感謝教育部以最短時間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自今(115)年下半年起,也就是新的115學年度開始,「學貸利息減1%至0.775%,展延寬限從1年變2年」便正式上路。卓院長強調,行政院提出的18項家庭支持措施,均經過整體財務衡平考量,希望朝野政黨共同支持。
卓院長進一步表示,行政院將成立「人口對策新戰略執行小組」,由他擔任召集人、鄭麗君副院長擔任副召集人、張惇涵秘書長擔任執行秘書,並請陳時中政務委員及葉俊顯政務委員擔任副執行秘書。除加速落實現有18項「家庭支持」措施外,也同步就「銀髮世代」、「全齡育才」及「全球攬才」三大戰略面向盤整完整計畫。
卓院長請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經濟部、勞動部、衛生福利部、數位發展部、國家發展委員會、大陸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僑務委員會、行政院主計總處、人事行政總處及相關部會,全力配合推動四大人口對策新戰略。行政院將由院長定期召開會議,盯進度、趕進度、拚進度,回應世代需求及人民期待。
本案修正要點如次:
(一)將「育嬰留職停薪」適用子女之年齡延長至六歲以下,期間至該子女滿七歲止,並修正名稱為「育兒留職停薪」,配合修正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子女年齡、請領條件及名稱。(修正條文第3條、第6條、第16條、第16條之1、第16條之2及第18條)
(二)增訂志願士兵每月保險基數金額超過志願役下士一級者,依其保險基數金額辦理,以保障其權益。(修正條文第10條)
(三)增訂撫育同一子女之雙親,均領滿六個月之育兒留職停薪津貼時,於育兒留職停薪期間,得各再請領三個月育兒留職停薪津貼,合併最長可請領九個月津貼。(修正條文第16條之1)
(四)修正保險受益人請領保險給付十年請求權時效,「自請求權可行使之日」為起算時點;增訂被保險人有欠繳保險費等情事,承保機構得自該被保險人之保險給付或退還之自付部分保險費中扣抵。(修正條文第19條、第21條)
(五)增訂主管機關、承保機構為辦理軍人保險業務所需之必要資料,得洽請被保險人、受益人或相關機關(構)、團體、法人或個人提供,及逕洽提供機關(構)提供系統連結等規定。(修正條文第21條之1)
(六)增訂本條例本次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修正條文第2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