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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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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揆:儘速完成兩岸投保及海關合作協議生效程序,讓民眾確實感受協議效益

日期:101-08-10
資料來源:發言人辦公室

行政院長陳冲今(10)日表示,本次在台北舉行的第八次「江陳會談」,完成「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及「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兩項協議的簽署工作,雙方並就投保協議的人身安全與自由保障達成共識。尤其是兩岸投保協議,主管機關在協商過程中充分堅持我方對人身自由及安全保護、爭端解決等方面的立場,最後才達成了大家都接受的會談成果。

陳院長是在聽取第八次江陳會談協商代表團報告會談成果後,做上述表示。他並強調,整體而言,此次會談所簽署的兩項協議,象徵兩岸經貿合作將持續深化,對兩岸儘速完成商簽ECFA其他後續協議,具有激勵鼓舞作用。然而,兩項協議的簽署僅是第一步,關鍵仍在於協議能否有效執行與落實,請相關機關儘速完成協議的生效程序,及早啟動協議所規範的聯繫管道等相關工作機制,讓雙方民眾能確實感受協議的效益。

陳院長說,兩岸投保協議的簽署,有助投資保障全面化、制度化與健全化,對於促進兩岸雙向投資,進一步吸引外商來台,及提升台灣整體競爭力具有重大意義;投保協議「人身安全與自由保障」共識文件,則有助雙方完善相關通報與通知機制,持續強化兩岸人民的人身自由與安全保障。

陳院長表示,兩岸海關合作協議的簽署,可提升兩岸通關效率,降低企業成本,打擊非法走私,對於兩岸貿易促進及貿易便捷化及貨品貿易協議具有積極正面意義,也可帶動產品在市場上的競爭力,並進一步擴大ECFA早收清單貨品的效益。

陳院長也表示,ECFA是全球經貿體系的一部分,在未來協商的推動上,ECFA後續協商中的服務貿易、貨品貿易及爭端解決,以及如何建構FTA的網絡,才是我們重要的目標,針對後續協商,主管機關必須秉持「深思熟慮」、「通力合作」、「高瞻遠矚」的工作態度,做好充分準備,爭取我們最大的利益,這是國家重要的目標,也希望相關部會共同努力。

陳院長指出,四年多來,兩岸八次「江陳會談」所簽署的18項協議,是推進兩岸互惠互利、深化兩岸互信,及穩定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的重要支柱。經過各協議的逐步落實,在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建構正常交流秩序,促進兩岸經貿合作方面,已有顯著成效。但是部份協議的執行,例如重大經濟罪犯遲遲未能遣返、三聚氰胺求償等問題還仍未獲解決,有待相關機關持續努力。

陳院長表示,本次會談為馬總統第二任期內的首次兩會正式會談,具有「行穩致遠,再創新局」的象徵性意義,但未來兩岸協商預料將更加困難,挑戰也越多,但因相關部會對於談判的技術細節或政策目標的熟悉度,已有相當的經驗與默契,未來在推動兩岸制度化的協商時,必能更加依照次序逐步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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