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陳冲今(3)日表示,公共建設對台灣經濟成長、產業發展及增加就業機會有很大的幫助,請各部會首長親力親為,週週盤點所屬機關公共建設進度,對落後計畫加強列管,採取積極作為,以加速預算執行,並以超越前(99)年92.41%的達成率為目標,達到刺激經濟景氣的效果。
行政院今日舉行政務會談,陳院長在會中作以上表示。
陳院長在聽取工程會報告列管一億元以上公共建設計畫預算整體執行情形之後,逐一聽取交通部、經濟部、內政部、國防部、教育部、文化部、農委會、國科會、原民會、客委會、體委會、衛生署及環保署等13個部會首長報告截至8月底所屬計畫整體預算執行情形、預算執行的落後原因及提升預算執行的具體作為。
針對部分部會在執行公共建設遭遇困難,陳院長表示,請工程會持續循公共建設督導會報機制,協調解決各部會在列管計劃所遭遇的問題如用地、土方、環保及爭議處理等。
陳院長並強調,針對公共建設爭議的處理,請工程會將協調、調解、仲裁或是訴訟方式解決的案件分類,與相關部會做經驗的傳承及分享。
至於部分部會提出缺乏公共工程經驗,致使所屬公共建設執行效益及效率不佳,陳院長請政務委員楊秋興及工程會主委陳振川共同建立相關機制,研擬以委辦方式或由其他部會支援。
工程會指出,101年度該會列管238項之一億元以上公共建設計畫,分屬16個部會署執行,可支用預算3,928億元。截至101年8月底,已執行1,813億元,尚待執行數為2,115億元,整體達成率46.15%。
工程會表示,已於每月召開的公共工程督導會報提醒各部會注意及採取更積極作為,如針對進度落後計畫,檢討將經費移緩濟急或流用預算,以充分利用公共建設經費;對於機關應付未付數偏高者,應改善行政流程,加速估驗計價,讓廠商早日取得工程款;如有因履約爭議,致預算無法適時支用,應善用爭議處理及仲裁等機制,以快速解決爭議,帶動整體達成率之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