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高雄縣居民要求大發污水處理場遷場之訴求,行政院於本(21)日召開研商會議。主席蔡勳雄政務委員裁示:
1.請高雄縣楊秋興縣長於23日召開調處會議,與地方人士及大發區廠商協商,解決賠償與簽訂環保協定事宜,並請環保署派員協助調處與技術諮詢。
2.經濟部工業局已完成大發聯合污水處理場進水站之窗門密封及排氣處理系統,應於農曆新年後二週內,完成進一步改善各項設備之規劃,向地方人士簡報後,於98年底前完成改善。
3.對於元月23日高雄縣大寮鄉民擬再度包圍大發污水處理場,警政署應申張公權力,對任何不合法之抗爭將依法排除。